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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怕 以房養老他們這樣做...[金融]
2015/08/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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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面臨嚴重的人口老化危機,為讓長者能安養生活,不再為「錢」所苦,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自2013年推出「以房養老」實驗方案,長者可將自己房產的價值轉化為終身月領的生活費。
「以房養老」政策由台北市社會局主辦,委由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進行規劃與政策執行。該政策是藉無依長者將房子抵押給政府,由政府評估抵押者餘命和房屋的價值後,再按月發給養老金,而房子可續住至過世後,收歸國有。
申請資格為,戶籍在台北市且年滿65歲的長者,近1年內住在國內時間須滿183天(半年),可1人申請或由夫妻、兄弟姊妹共同申請。不過,申請的房子必須是坐落在台北市合法的建築用地,產權須乾淨,沒有設定或擔保等負擔且無租給他人使用。另外,申請人須百分之百持有該屋產權,且手中不可再有其他房產。
符合申請資格後,政府將進行不動產估價。依房產價值,計算每月的給付金,給付金額不會低於1.5萬元,上限則為4.3萬元。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執行計劃主持人江瑞祥表示,目前已進行至第2階段。第1階段約有20幾組長輩申請,挑選了3組正取、3組備取,目前有2組正在辦理中。

記者參與2場說明會,也訪問許多長輩們的心聲。許多人認為若將房產轉賣,錢難留,也可能遇到租屋困境。住新北市新店區65歲的蔡阿姨嘆說「看到你年紀是很大時,他(房東)不會租給你,現在這個社會是這樣!」由於該政策目前只限台北市居民申請,她也希望政策可盡早擴大至全國。

住北市文山區65歲的廖先生無奈說,「自己有房子,但就是沒現金。錢不夠用啦~生病還要花錢啊!不要給子女負擔,他們還要養孩子……」

而住北市南港區65歲王阿姨則表示,因為我沒子女,我先生在去年過世,現在手頭上的現金不多。住了30幾年的房子要賣它,想到我就壓力很大,所以覺得政府這個方案蠻適當!

第2階段申請日期至7月10日止,民眾可上網站查詢http://rmsc.ippi.org.tw/ (鄒雯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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