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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特產 ─ 大麻】
2006/11/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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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到過加拿大,或者您即將拜訪加拿大,又或者看過旅遊介紹,不論領隊、導遊、雜誌都會告訴你,加國的特產是楓樹糖漿、花旗蔘、冰酒、鮭魚、冰河泥、健康食品………等等(它們都很適合整打整打地買回家,自用送禮兩相宜)。他們若不是刻意隱瞞,那就是他們也不知道,其實真正的加拿大特產是【大麻】與【罷工】。


卑斯省是全加拿大大麻產量最高的省份,而大溫哥華區的大麻種植屋則居全省之冠。我原先也不知道卑斯省大麻威名如此遠播,記得某年至墨西哥的坎肯(Cancun),在當地的攤販街閒逛,當我正仔細觀看櫥窗裏各種不同材質、形狀的煙管,竟有一位阿明哥(西班牙文=朋友)若無其事地走到我身邊,眼睛看往它處地問:『仙又麗達(西班牙文=小姐),要買大麻嗎?』我心想,奇怪了?我長的像要買大麻嗎?還是看起來像出國散心的日本豪放辣媽?自然而然就雙眼圓睜、挑高單邊眉毛。對方繼續若無其事地說:『我有最好的大麻,very smooth,it comes from BC(非常順口,來自加拿大卑詩省)!』『阿哈!仙又(西班牙文=先生)I cambe de BC, Canada!我就是來自加拿大卑詩省!』心裏不由得一陣圈叉三角方塊星。


光是大溫哥華地區(溫哥華巿加周邊數個城巿)至少有5000棟大麻種植屋,這些用來種植大麻的屋子,大部份是租來的,因為大麻需要高溫潮濕日照的環境(聽起來~好像台灣喔!),各種粗細不同的電線貫穿天花板並且在牆壁盤據,從天花板垂吊許多巨型的燈泡。曾有一戶位於溫哥華西區的豪宅(加幣數佰萬),屋主回流香港,把房子出租,接到皇家騎警的通知趕來一看,數佰萬加元的豪宅結構、裝璜全毀,還要繳交消防局、警察局、環境局清理的罰款,保險公司還拒絕給付任何賠償,損失真是慘重!


溫哥華的房價高居加拿大首位,但全加最貧窮的地區也在溫哥華--即溫哥華東區。每次只要開車(因為不敢用走的)經過溫哥華東區 Hasting(粵式翻譯=喜士定街)與 Main Street(粵式翻譯=緬街)一帶,我一定神經兮兮檢查車門鎖定按鈕,很怕等紅燈時突然竄出一個手持兇器的吸毒者搶劫,因為這一帶經常遊走著一些看起很詭異的男女,個個都是骨瘦如柴的大麻吸食者或吸毒者。


這個國家以很奇特的思考邏輯切入吸毒與販毒的問題。你可以大搖大擺地在執法人員面前吸大麻,只要身上未攜帶五公克以上的大麻,就不算違法,說實在警察也懶得抓你;就算你販賣大麻被抓到,很快就放回來,不留案底;如果你種植大麻被逮捕,也沒什麼大不了,因為也不會留下案底,連身子都不用轉一下,仍是好漢一條,倒大楣的反而是租房子給他們的屋主。


大麻在加拿大已經普遍到形成一種所謂『大麻文化』,記得剛抵此地的第二年,三個女人由公司裏最年輕但居住溫哥華最久的凱薩玲領路,先在河畔用了晚餐,餐後徒步前往Gay Bar開洋葷,走著走著迎面幾個白人男女,牽引來一陣既奇特又很陌生的味道(與煙味不同),凱薩玲隨即說:『他們在吸大麻』。那是此生第一次發現我可以如此貼近毒品,近到可以呼吸到它。


加拿大皇家騎警一份報告承認,卑詩省的大麻產業已成為犯罪組織的搖錢樹,保守的估計,卑詩省大麻產業的規模已達每年七十五億元。這份由溫哥華《太陽報》披露的報告指出,由於生產和走私大麻的獲利豐厚,一些犯罪組織已開始從事過去無法進行的『犯罪事業』,包括走私槍械、爆炸物以及財物詐欺等活動。根據報導,2004卑詩省共有八十一個活躍的幫派組織,每個幫派幾乎都與大麻產業有關。同時,不同的幫派分別從事不同的領域。例如,越南裔幫派多半從事大麻的栽植,而印度裔幫派則將大麻藉由卡車運送到美國。在利益驅使下,這些不同族裔的幫派已打破文化、語言和種族的藩籬,有些彼此攜手合作,有些互搶地盤。


加拿大諸多政黨裏有一個『大麻黨』,好幾次選舉,我都想把票投給大麻黨,可惜,總是沒有大麻黨的候選人在我的選區內。去年,大麻黨主席馬克埃莫瑞(Marc Emery)因美國政府的壓力以販賣大麻種子被起訴,事後有一些人集會一邊抗議此事,一邊吸著大麻。大麻是否合法化引發了長期爭議,SFU研究所曾進行調查,百分之五十七的加拿大人傾向於可以適量使用大麻。有人甚至要求司法部門介入鑒定大麻與毒品的區別,尋求大麻合法化的途徑。最近溫哥華市政府提出的一份新的有關毒品管制政策報告,內容也建議將大麻與毒品區分開來。我個人的推論是,這些人閒來無事可能也吸吸大麻,真的不把這當一回事(想當然爾,從小抽到大),也有可能有暗地裏的利益問題,既然如此,何不乾脆合法了,由政府作莊,就像賭場一樣,會去賭的人就是會去是一樣的道理。


大麻與毒品巿場的厚利,自然引發一連串的社會問題,他們怎麼會想不到呢?有時候我覺得加拿大人很天真,以為不讓人種大麻就好了,如果有這麼多人吸大麻,自然就有一堆人前仆後繼死而後已拼命種大麻。我向來支持大麻合法化,就像香煙在BC省被課以重稅(一包近八元加幣,台幣約240左右)一樣,會買的人就會買,不會抽的人就不會去抽,省得一天到晚抓不勝抓,何況是大麻耶!課100%的稅仍要吸的人,那就悉聽尊便了。


每一個國家都有一些獨特的『文化』,實非我等『外國人』能完全理解,其中最讓我百思不解的還是所謂的『安全注射屋』,溫哥華巿政府為了降低不當注射所造成的不良後果而設立『安全注射屋』,不當注射指包括共用針筒、注射過量。共用針筒易讓法定傳染病擴散,這一句話我可以理解;注射過量讓吸毒者意外喪命,這一句話我也可以理解;找一個地方,提供拋棄型針筒,提供毒品,是否付費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如果無需付費,不就成了政府鼓勵吸毒?如果必須付費,政府豈不公開販毒?教導吸毒者正確使用針筒、藥量,以避免意外喪生,這~~不就成了宣導吸毒了嗎?我就不懂、不懂、很不懂了。

補充說明



我想沒有清楚說明『安全注射屋』(Safe Injection Site)設立的始末,『安全注射屋』設立於2003年,它並不只是『教導、宣導』有關毒品的正確訊息而已,真正的用意:


一、提供免費乾淨拋棄型針筒及適量海洛因(或美沙銅),以減少毒品上癮者因
缺錢購買毒品而去偷、搶、賣淫所造成的社會問題。

二、
避免毒品上癮者共用針筒而傳染/感染肝炎或愛滋病而增加醫療支出。
可以想像的情況就是,一開始躲在街尾角落注射的吸毒者似乎稍見減少了,但這麼好的事必會讓其它城巿、省份的吸毒者蜂擁而至,結果就是『安全注射屋』永遠無法供應這些人足夠的藥量(只會越吸越多),為購買毒品而去偷、搶、賣淫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依然存在,為吸食足量的毒品仍與他人共用或重複使用針筒而傳染/感染肝炎或愛滋病的情形仍然發生,街上的游民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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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 Luye
2006/11/07 17:40
Re-加拿大特產 -- 大麻
您所說的『安全注射屋』(Safe Injection Site),好像就是二戰期間,大陸的淪陷城市,日本人勾結漢奸所設的「戒煙館」一樣,都是對人類的身心有不良的斲害。真是大千世界!
21樓. 如瞬間即逝
2006/11/11 14:20
感謝回應

To:炎熱的夏季

荷蘭的大麻是合法的,有執照販賣大麻的商店都有一塊緑葉的標識。

結果您買了嗎?

To:Luye

真的喔?您說加拿大人在這一方面的思維是否與東方社會有極大的差異?
(我實在不忍心說『笨』這個字)


20樓. 如瞬間即逝
2006/11/14 09:43
To: 風告訴我

用吃的?!您更猛!

我只是一直納悶著,為何沒人問我感覺如何?

嗯~可能...

一、都不是【為什麼寶寶】;
二、不感興趣;
三、不好意思問;
四、根本不知道大麻為何物;
五、根本沒看內容。


19樓. Frances
2006/11/22 06:40
麻痺

有人喜歡麻痺自己,有人用來麻痺別人,無論如何,我好奇啊,貼那麼近聞起來是不是很飄飄然?某次去荷蘭的麥當勞店裏,就被人客氣的詢問有關marrywanner 的問題,我當時以為她們要找一位叫做瑪莉的小姐!嘿!

18樓. 如瞬間即逝
2006/11/22 13:02
To: Emily

嗬嗬嗬~太有意思了~
曾去過阿姆斯特丹,

那時真的好奇得不得了,
只敢偷瞄店門口的緑葉子,
連大麻長得是圓還是扁都不知道,
(不過紅燈街才真正讓我大開眼界~)
我是來加拿大後才知道大麻叫做marijuana。

嗯哼~言歸正傳,
那是一種緩緩悠悠靈魂出竅的感覺......
又像輕輕擺動尾鰭的魚,悠游水中......
更像已化成一片雲......

可是很奇怪,在那同時,
我郤知道自己正在儍笑......

17樓. 時季常
2006/12/02 02:27
精彩的文章!
 

很精彩的文章,鼔掌!

幾天前,在台灣抓到有人在大樓公寓裡種大麻,和你的敍述簡直一模一樣,據說這是這幾年來第一次發現在人這樣子種大麻。看到了你的文章,心裡想,八成是從加拿大學回來的。

我想,會有安全注射屋的想法,應該是和你贊成大麻合法的想法類似的。與其禁止注射,造成許多人共用針頭,傳染疾病,不如設一個地方去滿足這個需求。像對娼妓,賭博問題的管理也是類似的道理。只不過,你講的好像造成了鼔勵的現象,也不能忽視就是。

一些南美洲國家如委內瑞拉等,在山區裡種大麻和其它毒品,美國政府為向毒品宣戰,時常派出武裝部隊前往搜索,甚至轟炸(根本視那些國家主權為無物)。我在想,以同樣的標準,應該建議布希政府派兵到貴寶地轟炸一番。如果此時真的發生,你的這篇文章就是倒火線了。

(請刪掉前文,謝謝)

16樓. 如瞬間即逝
2006/12/02 15:59
TO:時季常(受氣包)

感謝鼓勵!深深一鞠躬~

我看到了那一則新聞,當時就想,這傢伙八成待過加拿大。加國雖非完美,但仍有一些值得學習的地方,這些人(我指某些家裏有能力供他們來此求學的人),該學的沒學到,不該學的郤精通了。

您應該已知道,2010年冬奧將由溫哥華舉辦(主雪場為離此三小時車程的惠斯勒),前一陣子,天才的溫哥華巿長竟然提出一說法.冬奧期間為了避免巿區東端的遊民丟人現眼(嗬~如瞬間即逝的直譯法,當然加拿大人沒這種說法,他們的說法是不要讓遊民們干擾到世界各地的訪客,而讓冬奧有所缺失,所以打算冬奧期間為癮君子們提供毒品,好讓那些人不打擾到訪客們。Sigh~難道正常加拿大人都選不上巿長嗎?

加拿大是美國的後院(墨西哥是前庭),雖然沒事會到此抽抽煙、或是吐口痰、彈彈鼻屎之類的,還不致於派出很貴的空軍來轟炸,您知道嗎?此地大麻無法合法化就是因為美國強力反對。在亞洲人眼中,美國與加拿大彷彿是兄弟,其實有一個實力超強的隣居是很麻煩的,即使不會真的派兵侵略你,但沒事就讓你知道誰才是老大的大小動作也是夠嗆的了!

15樓. 時季常
2006/12/02 23:35
加拿大政府的做法

在水牛城住了十一年多,老婆愛去多倫多的中國城吃東西,因此陪她去了不少次,在唐人街,看到了一些廣東人不講衛生以及小氣的一些壞習慣,但是整體來說,還是「正常的」。

但是有一年我自己去多倫多大學開會,一方面是繁榮的街道、旅舘,但在路上,卻隨時可見衣衫襤褸的「無家漢」,聽說這些人晚上還是有地方可以睡覺的。看到這個感覺是很複雜的,一方面感到傷感,為什麼一個所謂的先進國家裡,會有這麼多的無家漢?有無家漢,必然也有無家女,男的在街頭流浪,那麼女的在那裡?

二是感到多倫多政府還是比較務實的。我曾經去過大陸的幾個城市,中國城市政府為粉飾太平,經常派出警察去驅趕這些人,好像讓外人看不到,就等於沒有一樣。

三是感到慶幸,台灣的平均國民所得雖然不是多亮眼,但二十多年來,在台北市的街道上,已經幾乎沒有無家漢的存在了,相信還是有很多生活困苦的人,但是至少我沒有看到。「古時候」,台北市警察也做趕無家漢的事,但現在已經沒有需要了。

看到你提到溫哥華市長要提供吸毒者大麻的「膄主意」,我在想,是不是也是一種務實的表現?既然沒有能力改善它,乾脆就接受他們的存在?另外一方面,是不是也和中國政府粉飾太平的心理,也是一樣?

14樓. 如瞬間即逝
2006/12/03 15:19
TO:受氣包

全世界的唐人街都長的一個樣,都給人一種『不太進步】的感覺,以大陸的說法,就是【不文明】,看來也很難讓這些唐人街改觀。

一般來說,加人沒『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長期以來,政府給予人民過多的照顧,以致有些人反而失去了努力向上的動力。第一次步行在溫哥華巿區,看見蹲在路旁的乞討者-一位二十出頭的年輕白人,我毫無反應地走過去,沒同情心嗎?他的英文一定比我好吧?也比我年輕吧?有什麼理由讓一位在他的國家很難找到工作的黃種歐巴桑施予錢財呢?繼續您的問題,女的呢?離家流落街頭女孩的下場,在全世界每一個大城巿都一樣。

台北巿當然也有無家可歸者,可能您回台時所經過的地方正好沒有。不過話說回來,每次去遠企或其它地方喝下午茶或吃自助餐,那人可排的真長,景氣可比這裏好多了,BC省今年的失業率為6%,是三十年來最低,6%?不是比台灣還高嗎?

我還是認為對於吸毒的問題,除了讓大家知道毒品(相較之下安非他命、海洛英、古柯鹼、搖頭丸等為害更大)的害處以外,對於已上癮者應積極引導戒除,而不是供應或假裝不存在(粉飾太平),因為大家都知道,一旦扯上毒品,除了極少比例的人外,這些人差不多就等於毀了。

13樓. Ywen
2006/12/08 07:14
我看過另一個報導
要先說明我實在不是很注意細節的人,只記得是關於在溫哥華的,應該是屬於社工方面的,他們與有心戒毒的吸毒者,採取重新生活的方式,並非送去戒毒屋或關起來,而是協助他們找工作,找住的地方,與以往的生活方式斷絕,重新出發。當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戒毒了,所以他們必須每隔一段時間就去面見法官一次,總共可能是三年吧,時間到了如果當事人脫離以往的吸毒生活方式,就表示這個案子成功了,法官會頒給他們一個證書(當然有新生命的實質意義是大於證書的。)

有人成功,也有很多人半途而廢。但是在這種案子上,我想他們是抱著救一個算一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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