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開始,先來複習金改洗錢弊案的內容。由於一審周占春合議庭將所有被告宣判無罪,所以我們針對金改洗錢弊案的內容,分別說明清楚,讓大家可以更了解,周占春合議庭的判決是否合理。
金改洗錢弊案,分為:1.國泰併世華銀行的收賄案;2.元大併復華的收賄案;3.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資料的隱匿;4.保管室7.4億流向洗錢案;5.寶徠購屋之洗錢;6.辜仲瑩、邱德馨洗錢;7.鄭深池洗錢案;8.吳澧培洗錢案。
不過在談案件前,先談一下「洗錢」好了。之前的國務機要費及龍潭案,扁家的洗錢就已經讓人眼花撩亂,驚嘆他們帳戶之複雜、匯款之繁瑣,當時也有針對「洗錢」,做了專篇解釋:洗錢的由來 ,今天再把特偵組上訴書內的洗錢說明節錄出來,讓大家更了解洗錢的定義。
「洗錢」在我國法律名詞中是一個外來語,乃翻譯自Money Laundering,其最早的解釋出自「聖經」中記載,係指有關人們試圖消弭或隱藏其所擁有的不義之財,以及犯罪所獲得的非法利益。美國於1986年通過「洗錢控制法」,將洗錢定義為:隱藏收益的存在、收益的來源或收益的非法使用,使之合法化的過程。(註:人家法條從頭到尾沒寫到「重大犯罪」,我國卻偏偏畫蛇添足,多了這幾個字,變成犯罪者鑽營漏洞的藉口)
我國洗錢防制法洗錢的定義為:「一、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二、掩飾、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掩飾係指操作任何事實上或法律上之行為,足以讓人無法察覺真正之所在;隱匿則依刑法第165 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之解釋為「隱蔽藏匿使其不易為人發現」之意義外,尚應擴及以消極之事實或法律行為顯示目標物「似乎不存在」之作為。「搬運」係指一切無償或有償之搬移運送,但不以運抵目的地為必要。「寄藏」乃謂一切無償或有償之受託寄存並為藏匿之行為,但若僅接受寄存無藏匿行為,則非「寄藏」而應為「收受」行為。「故買」乃指以買賣、互易、清償債務等有償行為取得之財物等,且不論交易價金或對待給付是否與交易財物等相當。「牙保」乃為有償處分行為之媒介。
根據我國洗錢防制法第1 條的規定,洗錢防制法的制定是為了防制洗錢以及追查重大的犯罪。關於洗錢的定義,應包含主觀與客觀要件兩個不同層面,而且只有在滿足主、客觀要件的所有要素後,才可以將行為人的行為定義為洗錢行為。
洗錢之主觀要件:行為主體(註:犯罪者)於行為時,必須對行為客體(註:金錢或財物)之不法來源有認識。其次,行為人行為時必須具備隱匿其犯罪所得來源之意圖。我國洗錢罪並未特別規定主觀構成要件,在理論上應該可以將其主觀構成要件限定於故意犯,包含未必故意。
洗錢之客觀要件:1.行為客體為經由犯罪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財產價值。2.使不法財產價值成為似乎有合法來源之行為方式。
實務界之判決,則認為「是否為洗錢行為,自應就犯罪全部過程加以觀察,包括有無因而使重大犯罪所得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性質、來源、所在地、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改變,因而妨礙重大犯罪之追查或處罰,或有無阻撓或危及對重大犯罪所得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來源追查或處罰之行為在內」。
學者仿照外國「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將洗錢過程區分為三個作業階段:
第一階段:「處置階段」(placement),利用的管道包括金融體系或商業行為,把小鈔換大鈔、非法所得存入銀行、利用保險箱、或轉換為支票、公債、信用狀或其他資產、購買高價值商品(會員證、不動產、古董、藝術品等)、投資一般商業活動;或是將黑錢存到不同帳戶後,再分別簽發支票予第三者,使黑錢由洗錢者帳戶轉到第三者於別家銀行戶頭內,都可規避因申報規定而被查到的風險。
第二階段:藉由許多複雜金融交易來轉換不法所得,稱為「多層化階段」(layering),經過此階段後蒐證將更困難,因把現金轉換成旅行支票、債券、股票等,並藉由金融機構使黑錢流通。同時,以現金購入資產後再轉換或出售,此不法行為更不易被發現。此外,利用電子通匯系統、電子貨幣、信用卡、網路銀行等,在國內外金融機構開設人頭帳戶電匯黑錢,因其速度及隱密性高,完全避開各國政府及海關攔截,為大多數洗錢者使用的管道。
第三階段:「整合階段」(integration),目的在使不法回歸合法,運用方式係將合法與非法資金混合使用,例如利用國外子公司名義,高價出售產品給其母公司,而其中差價以黑錢來付款,形成合法的貨品交易;或以合法資金支付定金購買商品或不動產後,其餘貨款以犯罪所得支付;或創設假公司、紙上公司或串通其他公司進行假交易方式,達到犯罪所得合法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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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摘錄自特偵組的上訴書,從這些說明中,可以清楚知道,洗錢的手法,一定跟金融機構有最密切的接觸跟關連,而一般老百姓,可能對這些金融商品轉換或金融管道「遊戲規則」不會了解太多,但身為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或高階主管,這種「專業常識」要說不知道,還敢說自己拿了一堆獎狀、褒揚,那就太讓人貽笑大方了。
上述的金改洗錢弊案,牽涉當中的洗錢被告:鄭深池、吳澧培、辜仲瑩、邱德馨、蔡鎮宇、李明賢、馬志玲、馬維建,個個都是大有來頭的金控公司老闆或高階經理人,還有曾為國外金融機構的經理人,這些身在金融圈打滾多年的「專業經營者」,上了法院,一個個變成智能不足、專業缺乏的低能無知主管,好像除了坑殺老百姓賺取金錢利益外,只會海外開一堆帳戶,每天玩金錢匯款遊戲取樂,打發時間。
知恥近乎勇,做錯事勇於認錯還能原諒,還要硬坳強辯,就該讓他們的行為曝光,接受整個社會的檢驗。接下來,針對每個人在扁案中的行為,一個個說明清楚,讓社會上對這些人的行為加以判斷,是不是當真單純無邪,對扁珍行為毫不知情。
- 12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1/02/15 11:21民進黨執政8年很忙
民進黨執政8年很忙,忙的沒有時間獨立了
民進黨忙什麽?
忙著貪污洗錢
李登輝、陳水扁共「在位」20年,兩個台灣人,搞本土、分裂族群,當了國家最高權勢的執政者,可從來沒有宣布台灣獨立過,當了總統20年都不宣布台灣獨立,大家都心知肚明,大權在握了,幹嘛搞「獨立」,又不是還要納稅給中國大陸。難道獨立後,最高權勢者可以改名叫「皇帝」嗎?
大家根本都已經忘掉了「台灣獨立」這四個字,陳水扁早就說「做不到就是做不到」,而且也早就在陳水扁執政時不喊了,哪時開始喊的?就是扁家貪污案一個個穿幫,趙建銘的炒股案、吳淑珍的SOGO案,最後國務機要費爆發到最高點,陳水扁才開始高喊「台灣獨立」來轉移話題,掩飾貪污的真相。
笨就笨在全國老百姓,「台獨人士」蠢到甘願被牽著鼻子走就算了(搞不好他們有拿到扁家的「好處」才會這麼熱心),連藍營的人都要跟著起鬨,全被貪腐集團的走狗--媒體拉著一起扯不完,「冷漠忽視」才是讓愚蠢行徑消聲匿跡的最佳方式,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去隨著發言評論台獨問題。
吃飽飯最重要,民生經濟優先,誰要斷腿斷手、犧牲生命去幫那些爭權奪利的人搶江山?民進黨政客要叫,因為想搶權位,看他們能再叫多久,南部綠營縣市長都張開雙臂歡迎「中資」過來了,「台獨」這個名詞,就讓陳水扁拿到燙手沒人理吧(最好逼他們把貪污的錢不斷用出來)。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5 14:43回覆 - 11樓. thy意外跌傷記錄2011/02/12 10:41看看那個天平
司法象徵公平正義
實際上 林林總總 僅僅過去一年 有太多令人詬病之議
筱蒨 督視司法 堪稱法中女俠 少了女俠仗義之筆 可真會少了許多精彩
最精采的在第一屆的扁案金驢獎入圍名單中喔,麻煩thy大哥幫忙增加人氣,一起參加評選,拜託您了。
司法這一年來揭開了瘡疤,也讓我們有機會可以看到司法改革的契機跟方向,危機也是轉機,有開始就有改變的希望。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2 16:51回覆 - 10樓. thy意外跌傷記錄2011/02/12 10:22哈哈
廣博專精
承教了
文章內的專業知識,都是特偵組寫的上訴書內容啦,不是我查的。
寫出來讓大家可以得到這方面的知識,也幫特偵組將資訊昭告天下,避免被貪腐集團的說詞扭曲黑白。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2 16:47回覆 - 9樓. 黃番茄2011/02/11 16:05金兔報喜
今年最高興的事,還有呢,看到楊志良的"具體行動",金兔年剛開始就有這麼些好事,真是高興。還要給筱蒨拍拍手。幹嘛給我拍拍手
我甚麼都沒做。
不過看到吳淑珍的坐牢,再次打破名嘴胡亂造謠的「鐵口直斷」,真的讓人大快人心,這些製造社會不滿及焦慮的名嘴,真的該被好好整頓。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1 18:50回覆 - 8樓. 邱彼得2011/02/11 15:55今年最高興的事情
就是看到吳淑珍被關,還有趙建銘的審判早日終結。趙建銘被社會忽略後,審理不斷發回更審,慢慢拖戲,連葉盛茂的洩密罪也一樣,都聽不到聲音了,看到媒體在報扁案新聞也是如此,根本沒有認真追蹤,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敢放棄的原因,如果我們都不去旁聽,很容易整個審理就形成「黑箱作業」,外界完全不知道真相,而媒體都在強調被告的說詞,最後可能就像機密外交案或周占春的金改洗錢弊案一樣,由他們自由解釋,最後輿論又會被引導到全是特偵組的錯,大罵司法人員不盡責,這就是過去社會上發生的情形。這種理盲濫情,可不能出現在世紀大案上。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1 18:47回覆 - 7樓.2011/02/11 10:27知恥認錯是用在人的身上
希望這群吸血鬼會知恥認錯?我沒聽過專吃腐肉的禿鷹會改吃素,看看陳致中那付德性就知道,既得利益、食髓知味,上樑不正下樑歪,始作俑者就是陳水扁!所以為了慶祝吳淑珍在元宵節過後,終於要送進台中監獄,我正在想舉辦一個金驢獎票選活動,讓大家來投票選一選這些貪官污吏奸商,哪個最具金驢像。
現在還在思考階段,二月底就是金像獎頒獎典禮,美國還有個金酸莓獎,我就比照金酸莓獎來提名「金驢獎」入圍名單,讓大家來票選得獎人好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1 10:32回覆 - 6樓. weiba2011/02/10 05:12好一首打油詩
寫得好貼切,給筱蒨老書拍拍手ㄚ
看到昨天共諜少將的新聞,還有扁朝總統府內男女關係混亂的新聞,實在是不吐不快,之前扁案爆發,那些綠營支持者還高喊貪污總比無能好,現在證明貪污者絕對無能還無恥。
寫一寫打油詩,發洩發洩怒氣。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10 10:42回覆 - 5樓.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2011/02/09 21:51
我們沒有錢的,想試還真困難,而且還必須是「非法」所得,才能算是「洗錢」,我們充其量,只能做「匯款」,真被檢察官抓來訊問,每筆資金都能侃侃而談來源,不怕被懷疑。
所以這種「洗錢」行為,也只有那些貪官污吏、奸商巨賈、黑道犯罪做得來,我們小老百姓只能當做看戲般,在台下叫好,幫忙起鬨的份而已。
既然這些演員演上癮,連在法庭上都有一套劇本,相互呼應,總要幫他們的賣力演出傳遞出來,好讓社會知悉,看一下劇本寫得好不好、演員演得賣不賣力,最好再來個扁案金驢獎頒獎典禮,看誰的演出最具驢像,目前最佳女主角是陳敏薰,最佳金驢獎劇本是國泰併世華案,最佳金驢法官當然是周占春莫屬。
我看改天先來頒發98、99年雙年度金驢獎好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09 23:10回覆因為從頭看到尾、完整記錄只有我一人(書記官不算,他是演員之一),所以這個頒獎完全主觀,沒有公平可言。
- 4樓. Tintin.C2011/02/09 18:36收心開工囉~~
哇...剛過完年,心情都還在懷念中耶...馬上有好硬的功課
報告筱蒨老師,剛剛有認真閱讀跟學習洗錢的知識了!!
不過,我也沒什麼錢好洗的就是了~~~~
錢是細菌最多的,很難洗乾淨,看專業的人士怎麼洗的就好了。
還是擁有少一點,比較容易上天堂。這是聖經說的,不是我說的喔。
人家大善人賺取暴利,自己也說有錢進棺材是可恥的,我們還是本份賺取夠用的就好,只要別慘到為了一萬元需要去公開鞠躬乞討就好了。
這篇比較硬,讓大家有概念,接下來就是說故事時間,看看台灣的巨富們,怎樣幫掌權者清洗骯髒的金錢。比起來,那個首善還真是又高尚一級,至少願意花大把銀子施捨窮人來滿足成就感。(抱歉,剛看到別人的文章回應,忍不住又要借題發揮,跟您無關)。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09 19:38回覆 - 3樓. 逸名2011/02/09 17:14長夜將盡
民國百歲險中求
社稷傾頹巨蠹謀
長夜將盡民賊殆
炎黃華夏永奔流
歲月像條悠悠長河 緩緩帶走許多回憶幫民進黨也寫了首打油詩:
民生經濟全不顧
主張政見一點無
進擊對手罵老母
步步為營搶官服
黨部有如陰冥府
實權到手搞貪瀆
在野百弊破難數
爛朽政客早該除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2/09 19:2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