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法官的離譜判決!
民間政治評論者 唐太宗
對於荒誕、瀆職、姑息養奸、縱放貪官及判決
離譜的法官,已明顯不適任;大家應鳴鼓而攻
之,不能再姑息、縱容,媒體應公布其姓名,
司法院應立即懲處,才能落實司法改革!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收受包商美金二萬元,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居然以無對價關係為由,判決郭無罪,如此縱放貪官的
離譜判決,社會一片譁然!
公務員可以收受他人的金錢嗎?沒有對價關係就可以收
錢貪汙嗎?貪汙收錢卻可無事,還有法官可以幫忙脫罪,真
是荒腔走板,令人大開眼界、不可思議!
如果此例一開,豈非鼓勵公務員可以堂而皇之的貪汙收
受金錢!警察及稅務人員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按照三節收取「
保護費」或「顧問費」,只要沒有對價關係就好!好一個公務
員貪汙除罪化!真是荒唐!
法官如此判決,合情、合理、合法嗎?沒有瀆職嗎?這
種法官還適任嗎?司法院還能視而不見,任令這種法官繼續
蹧蹋司法?踐踏社會公義嗎?
如此,何必肅貪?何必端正政風?如何整飾官箴?
對於這種荒誕、瀆職、姑息養奸的法官,大家應鳴鼓而
攻之,不能再姑息、縱容,媒體應公布其姓名、那所大學法
律系畢業、司法官特考何期錄取?除了應受社會的公評、譴
責外,司法院應立即懲處,甚至將其逐出司法界。
要改革司法,要肅貪,就要認真看待此事!
後記:
旅居美國的《通霄客》回應表示:「
我在美國一州政府工作三拾多年,任何公務員, 受商人之礼, 必受開除, 政風之嚴之清, 令人激 賞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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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通霄客2009/07/05 08:13廉潔政風 應有規範
我在美國一卅政府工作三拾多年,任何公務員, 受商人之礼, 必受開除, 政風之嚴之清, 令人激賞o
謝謝通宵客的回應與惠賜卓見,
台灣政府真應該向美國政府學習、看齊,
尤其是司法部門!
公務員尤其是部長級的高官,
收受包商的金錢,
就是貪汙、瀆職,
怎麼能無事呢?
法官怎麼可以為其脫罪呢?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於 2009/07/05 23:36回覆 - 3樓. 林秋玲2009/07/02 11:09貪得無厭的人往往連手裡一點兒也輸掉
幼兒看到糖果 就想多拿一顆可以多吃ㄧ個
學童看到文具 就會想多拿幾支或占為己有
兒女總想獲得父母更多的零用錢或是禮物
考試總想做弊多拿幾分 做事總想偷雞摸狗
當官總想撈肥水 先小貪再大貪然後出紕漏
貪得無厭人之常情 要拿得有氣質恐怕不多
不貪不求這些道德準則有誰願意磨練自我
所以上天先給甜頭再來懲治這些無知的魔
PS
哈哈 貪得無厭的人往往連手裡的一點兒也會喪失輸掉
- 2樓. 蛙仔窟的拐仔2009/07/02 10:53很多這樣的!
前陣子高捷案宣判不也是這樣,更令人匪夷所思!
我們的這些司法人員是怎麼了?
- 1樓. JamieChao2009/07/02 08:56甚麼司法體系呀
昨天聽到兩個最荒謬的司法新聞,一個就是你說的索賄無罪,另一個就是議員銷單無罪。如果我們的司法是這樣,那公務員以後都可以依慣例"辦事"了,真是個亂七八糟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