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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罷工」真是一面照妖鏡!
2016/06/28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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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勞方以「突襲」式的發動,讓大家嚇了一跳,可沒想到才二十一個小時,資方竟以「全盤接受」收尾,更令我們瞠目結舌。老實講,一般民眾對罷工這件事情本來就不甚了了,對於一個航空公司內部的規定我們更無從得知,這不到一天的起幕落幕,真是讓我們開了眼界,也長了知識。

        如果沒有這次罷工,我們不會曉得,原來所謂的「華航企業工會」根本是由資方主導,這次罷工是由空服員另組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所發動的。這就告訴我們,台灣的勞資互動遊戲規則並不成熟,要想在企業底下成立一個獨立運作的工會,可以跟資方抗衡而不受阻擾者,難上加難。

        如果沒有這次罷工,我們不會曉得,就算飛機是在桃園起飛,但華航的空服員竟是在松山報到。平心而論,只要把配套措施(比如大巴接駁,停車位,交通津貼等等)設計完善,在桃園報到是比較合理的。問題就在於不但沒有配套設計,資方居然利用這個機會,把飛機落地到空服員報離的時間縮短成三十分鐘。試想三十分鐘讓空服員送走旅客,清潔機艙,走出閘門的時間都不夠,豈不荒唐!

        沒有這次罷工,我們不會曉得,這麼縮短是有目的的,有空服員舉例說明,原本台北飛新加坡再返航,按舊制度,一個來回工時是13小時10分鐘,按勞基法規定超過了12小時必須休息,因此華航須在新加坡租用旅館讓空服員休息;但是若按新制度,工時變成11小時50分(算得也太精了),因此華航就得以減少空服員休息時間,真是讓人浩歎!

        還沒完呢!一個過去充滿爭議的何煖軒擔任新的華航董座,還沒有進辦公室,還沒有看財務報表,就全盤接受罷工所求,擺明了是受命於蔡英文政府,不惜一切代價來滅火。這簡直是慷政府的慨,慷股東的慨,慷納稅人消費者的慨!原來的老董多冤呀,早知道要全盤接受,點個頭皆大歡喜,還要換人幹嘛呀?

        有人說,這是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我看更像祭起了一面照妖鏡。這回那個華航企業工會也要抗議罷工了,你這個御用工會要不要臉呀?當時空服員罷工,你們還發公開信立挺資方,現在看到人家嚐甜頭了,趕忙說我也要我也要。你們自己已經說了,「如果公司要不要臉才願意給,我們就不要臉」,說得好,反正已經沒臉了,有本事就不要協商,就投票罷工嘛,這樣才快!

        最後,我們也發現,沒有這次罷工,我們不會曉得,原來華航比起其他國內航空公司,待遇福利已經是超好的,原來其他國內航空公司都在桃園報到,飛機落地到空服員報離都是三十分鐘!天呀,你們還不抗議?還有那些其他大眾運輸的企業員工,怎麼樣,看了羨慕吧!這件事情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我們,趕快到各縣市組工會去,只要鬧得大,鬧得兇,這個怕事怕麻煩的政府可受不了的!

        你以為結束了?才剛剛開始呢!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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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6) :
46樓. 沒有我這個人
2016/09/27 12:48
這明明就是羅貫中在創作小說時,看錯陳壽正史,不小心寫了個大別字ccc

是嗎?我手邊沒有三國志,是否有版本問題?

田英奇

田英奇2016/10/05 05:41回覆
45樓. 田英奇
2016/09/18 10:52
我還是對了一半!

這兩天重看三國演義,居然發現我還是對了一半!

三國演義里,是糜竺,因此,非麋,也非竹也!

田英奇

44樓. 老石頭-old rock
2016/06/30 09:25

美女出動傾城,狗官心動傾國,東施效蘋,後患無窮,慢慢看吧!

43樓. 草山
2016/06/29 15:14
40樓. 沒有我這個人:『麋竺不是糜竹。鹿和麻這麼難區分嗎?連弄錯的那位主角“姓”與“名”也都錯了。』版主回覆:『太慘了,我居然指麻為鹿!』

糟糕!我也同樣麋竺當成糜竹,自以為熟讀演義,居然到今天才知道不對!多謝沒有我這個人兄!


投降輸一半,可以減罪嗎?
42樓. 小治
2016/06/29 15:08
獻醜
呵,小治發完就覺得有疏漏,算了就當引出佳言妙句,獻醜了,受教. 

閣下拋磚引玉,雖然我頭破血流,看到美玉出匣,還是值得:)

田英奇

田英奇2016/06/29 15:11回覆
41樓. 草山
2016/06/29 14:40
38樓.版主回覆:『誰曉得哪天政策改了,又可以釀酒了?』

這話有理!《簡雍傳》:『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這次禁酒,是因為四川鬧旱災,官方祈雨,為了表示虔誠,所以禁酒。大概老天不幫忙下雨,『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就有人拔了雞毛當令箭,查到釀酒器具的也要罰,簡雍覺得這樣太過分,才出面說了幾句,劉備也聽進去了。
可別以為這種故事古代才有,還有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版,而且是現在進行式呢!

研議酒駕連坐 林全: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 2016-06-27 22:37(這兩天的新聞)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今(27)日今日進行治安會報,會中內政部報告「警察機關防制酒駕現況與成效」後,林全表示,將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可行性,同時也請相關單位研議,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

記得圍城裡面說,趙辛楣在學校開完會後,回來跟方鴻漸講,會中決議以後學生犯錯,導師要連帶受到處分,可見荒唐的事史不絕書。

林全不會不知道他自己的話很荒唐,所以只是在耍嘴皮子。這個新政府從蔡英文以降,都在耍嘴皮子。

田英奇

田英奇2016/06/29 15:10回覆
40樓. 沒有我這個人
2016/06/29 14:28
麋竺不是糜竹。鹿和麻這麼難區分嗎?連弄錯的那位主角“姓”與“名”也都錯了。

太慘了,我居然指麻為鹿!

這個混帳的麋竺,有個混帳弟弟叫麋芳,對關羽見死不救,倒是劉備還滿大方的,沒治他罪,大概看在麋夫人的份上:)

田英奇

田英奇2016/06/29 14:57回覆
39樓. 沒有我這個人
2016/06/29 13:58
禁酒的理由是什麼?天旱。都缺水了大人還要釀酒,小孩喝什麼?反
言之,天降甘霖,旱災解除了,大人要釀酒都隨他,不是嗎?
按陳壽的敘述,劉備下的命令只是禁釀酒,並無要人毀釀酒之具,否
則也不會有與作酒者同罰之論。若照小治兄的意思,既然都禁酒了,
就連釀酒具一起毀掉,那禁酒令解除以後呢?釀酒具重作重買嗎?
38樓. 小治
2016/06/29 13:40
弄錯
意思到了就好,弄錯人也不會把整個故事的意思搞錯. 只是,男女有淫具是常態也難以割捨,但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釀酒具,都禁酒了還留著做紀念?

酒這種東西實在太可愛了,高興的時候可以喝,不高興的時候也可喝;一個人可以喝,很多人當然更好。所以製酒的器具怎麼能丟呢?誰曉得哪天政策改了,又可以釀酒了?

美國現在有些州開始可以吸大麻了,早先大麻到處禁止時,很有趣的,擁有大麻吸食的器具(恕我不知其專有名稱)卻不違法。

類似的是,現在擁有個鴉片煙槍也不違法,管他是真古董還是仿製品。所以若說你有把煙槍,就有吸食鴉片之嫌,就成了煙毒犯嫌疑人,這未免也太過了。

田英奇

田英奇2016/06/29 13:52回覆
37樓. 沒有我這個人
2016/06/29 13:19
《三國志.蜀書八.簡雍傳》:
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雍與先主游觀,
見一男女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
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釀者。雍之滑稽,皆此類也。


麋竺不是糜竹,版主不僅弄錯故事主角,連弄錯的那位主角姓名也錯了。

多謝指教,我應該查證的。不過意思應該沒錯。最近老犯這個毛病,滿該打的。

田英奇

田英奇2016/06/29 14:0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