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雜費 立委關注是否調漲
(2013.04.13)中央社【溫貴香/台北】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舉辦「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17日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朝野立法委員關注。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淑慧晚間受訪表示,教育部應檢討學用落差問題,常態性調整公式中,應加入畢業生在社會的就業率、畢業生在市場上進修或就業情況如何?參考這些因素,取代現在經濟發展的評估因素。
她說,經濟發展與教學品質沒有產生一定的關係;她問過蔣偉寧,蔣偉寧也說「8月不一定會漲」,如果社會無法接受、立法院無法同意,他還是不會做。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志偉說,調整可理性討論,但調整機制與公式太簡化,每所公立大學的校園治理績效不同,不能齊頭式平等,要有一定的獎懲機制,反映學校經營現況,不能公立大學齊頭式調漲。
根據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調整,都只針對新生,不含在學生。第1階段從102學年度開始,以公立大專院校和績優私校為主,每4年檢討1次,入學期間不再調整;第2階段從103學年度開始,暫分甲案和乙案,但以經濟成長率超過3%為前提,不分公私立,最高可調5%。
學費調整案 改善高教反重分配
(2013.04.14)中央社【曾盈瑜/台北】
教育部報告今天指出,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為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擬提升公立學校新生學費,並提高弱勢生學費減免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將舉辦「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17日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
根據教育部先送到立法院的報告指出,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第1階段以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為目標,擬自102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4年檢討1次。第2階則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兩階段都包含「調降」與「調漲」機制。
教育部報告指出,所謂「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指的是現在私立大專校院、尤其是私立技專校院學生中,經濟弱勢學生人數所占比率比公立大專校院高,但私立學校的學雜費卻也比公立學校高。
報告表示,第1階段的調漲機制主要針對公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進行,學雜費漲幅為6%。公立學校調漲學雜費後,教育部擬逐年減少其基本需求補助,將經費統籌運用於補助弱勢學生。改變以往「政府補助學校,再由學校補助弱勢學生」模式,直接將經費補助弱勢學生。
學雜費調整第2階段的調漲機制適用對象則包括公私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
教育部表示,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的學雜費調整公式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指標核算學雜費收費調幅,各界有反對意見,因此擬改採實質GDP為調整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