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進修推廣部就學補助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方式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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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101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方式」疑問:
1、「生活服務學習」應改正為「服務學習」
2、服務學習起訖日期有違「時數合理」實施原則
3、未完成時數者追繳補助金額有違計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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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編號:201301010026
承辦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發文日期:
發文文號:臺教技字第1020900089號
回覆內容:
RICE先生您好:
您於102年1月3日寄給部長的信,反映「台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補助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方式」疑問之一案,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來信所提事項,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代技職司處理,敬復如下:
本部已將您的問題依陳情保密原則函轉學校查明妥處,並將於學校函覆後再回覆給您。
若您對於本部回覆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02-7736-5866)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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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您好:
所詢「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服務學習時數等相關事宜,學校業於102年1月17日以城市秘字第1020000374號函覆本部,學校回覆情形如附件,如仍有問題建請直接向學校洽詢(聯絡電話:02-28927154轉8050)。謝謝您的來信。
若您對於本部回覆內容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02年1月17日城市秘字第1020000374號函
附件
有關信中提及本校進修推廣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就學補助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方式相關問題,經本校相關單位深入了解後,說明如下:
一、本校校訓「忠信篤敬」即是以學生生活品德教育為教育基石,故採用教育部所訂「生活服務學習」名稱,並結合與落實本校推動『三分鐘環保』的校園生活政策,更加彰顯「生活服務學習」的成效,達成整潔、友善的校園、教室生活學習空間。
二、本校進修推廣部弱勢助學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80小時,考量同學於夜間或假日上課等因素,凡上學年合格且本學年仍申請者,同學可先行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並於教育部複審合格後,透過本校進修推廣部及各班導師補認證時數(未合格者,則已服務時數以工讀金核發),若同學仍有執行上的困難,由本校進修推廣部或各班導師個案協助彈性處理,達成符合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時數。
三、本校進修推廣部弱勢助學計畫執行至今未有追繳情事發生,如期完成時數認證。本校進修推廣部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方式修正為,未完成時數者,不予受理申請下學年弱勢學生助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