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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疑義:
依「台北城市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服務學習時數以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以每學年80小時為上限(附件1)。
該校(101)北學輔字第030號通告:於102年5月30日前完成服務時數(附件2)。
參照該校101學年度行事曆(附件3),在未牴觸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之服務學習實施原則「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情況下,學生似無法如期完成服務時數。敬請 教育部查明。
(附件1)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http://www.sao.tpcu.edu.tw/ezfiles/29/1029/attach/73/pta_1631_1441871_06002.doc】
97.08.27獎助學金委員會通過制定
99.09.29 9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獎助學金委員會議修訂
100.08.30 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獎助學金委員會議修訂
教育部100.12.23臺技(一)字第1000230807號函同意改名
(附件2)台北城市科技大學通告:(101)北學輔字第030號
【http://www.mei.tpcu.edu.tw/01/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相關事項說明-發佈版.pdf】
101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相關事項說明
凡申請者皆須義務參與,每學年80小時為上限,並於102年5月30日前完成服務時數。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服務時數如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者,下一年度將不予申請。
(附件3)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行事曆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
【http://www.tpcu.edu.tw/ezfiles/0/1000/attach/87/pta_2898_5233059_71696.pdf】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01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
【http://www.tpcu.edu.tw/ezfiles/0/1000/attach/87/pta_3090_3605851_517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