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團體座談會
【1】101年6月14日:弱勢學生助學
【2】101年6月15日:私立大學學費
【3】101年6月18日:公立大學學費
【4】101年6月19日:公立大學學費
【5】101年6月28日:總計畫
【6】101年7月11日:私立大學與弱勢助學
「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私立大學學費方案」
焦點團體座談會【會議議程】
壹、時間: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貳、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6樓607會議室
參、主持人:蓋浙生教授
肆、出(列)席人員:如開會通知單
伍、討論事項:
案由:我國私立大學學費面臨問題與因應對策,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育部為規劃更為合理的學雜費調整方案,朝向建立一個能兼顧教學品質與社會公平之常態性且制度化的學費調整機制邁進,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進行「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
二、本案分為公立大學學費方案、私立大學學費方案,以及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三組進行研究。其中有關私立大學學費方案部分,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蓋浙生教授擔任主持人。爰此,特召開本次焦點團體座談會,就私立大學學費問題邀請學者專家與私立大學(包含一般與技職)校院代表共同釐清問與並研擬對策。
三、關於本次諮詢會議之討論題綱詳如附件1,議程所列各項主題係提供會議討論參考,在場學者專家與學校代表可自由發言,不需逐題討論。
【討論題綱】
主題一 私立大學(包括一般與技職)校院學生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收入比率之合理性?
一、現況:
(一)我國私立大學(包括一般與技職)校院學生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收入比率如附件1-1。
(二)我國公立大學(包括一般與技職)校院學生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收入比率如附件1-2。
二、討論:
(一)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收入之合理比率為何?
(二)我國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收入比率是否合理?
主題二 私立大學校院學雜費之調整,若採學費契約制,並分四年進行調整,其可行性為何?
一、現況
(一)由現行「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規定內容觀之,並未針對學費調整適用對象進行特別規範,換言之,公私立大學學費一旦調整,其適用對象包括所有在學中之各年級學生。
(二)由於學費調整對所有在學生都有影響,導致每逢3或4月,大學學費動態常引起多數學生與家長的恐慌。
(三)國內學者建議,或可讓學生在入學前,由學校和學生就未來四年的學費收取標準與其他學習相關事項訂定學費契約。學生在學期間,學校依照契約不得變更其學費水準,或巧立其他名目收費。學校若欲調整學費,則應從一年級新生開始適用。
二、討論
(一)訂定學費契約之可行性為何?
(二)學校若欲調整學雜費時,採分年調整方式,而非一次調整,其可行性為何?
主題三 在哪些條件或架構下,可允許私立大學校院自主調整學雜費?
一、現況
(一)目前我國大學學雜費能否調整係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審議基準表」(如附件1-3)辦理,依據各私立大學校院在「財務」、「助學」與「辦學綜合成效」等指標上的表現情形來決定。
(二)另根據學校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補充規定」與「修正規定」,各校配合學雜費調整之配套措施中,包括應公開財務資訊、提出助學補助措施,以及組成校內專案小組研擬學雜費標準,並與學生代表充分溝通。
二、討論:前述指標與相關規定是否合理?是否充份?是否設限過多?請提出具體改進建議。
主題四 目前政府對私立大學校院之獎補助方式,是否會造成優者恆優,弱者恆弱之現象?
一、現況
(一)依照「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政府對私立學校撥款分為補助與獎助兩部分,其中補助經費所占比率逐年降低,獎助經費所占比率則逐年提高,101年度補助與獎助比率分別為17%與83%。
(二)「101年度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獎勵、補助指標核配比例表如附件1-4所示。
二、討論:對體質較弱的私立大學校院而言,此種強調績效的競爭性經費補助方式,是否會強化各校教育資源落差,造成優者恆優、弱者恆弱的現象?
主題五 參酌美國聯邦教育部經驗,建構大學校院計價網之可行性為何?
一、現況
(一)根據學校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補充規定」與「修正規定」,各校配合學雜費調整之配套措施中,要求各校應於學校網站開設「學雜費資訊」專區,公告學校基本財務報表、學校財政收支簡要說明,以及學校教學研究表現。
(二)前揭財務資料雖能概略呈現學校辦學狀況;惟學生及家長更關心者,應是個人或家庭是否負擔得起大學四年所耗費之教育支出。
(三)美國2008年高等教育法案,要求參與聯邦學生獎助計畫之高教機構,需在學校網頁上公布「學費計價網」,透過線上試算功能讓學生能自行估算未來四年預計總支出與所能獲得的各種就學貸款及獎助學金補助,藉此協助學生及家長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資格條件做出最適的選校抉擇。
二、討論:教育部參酌國外經驗,規劃請各大學校院建置大學校院計價網之可行性為何?
主題六 其他與私立大學學費有關之問題,請提供研究團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