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嫌犯遭遣送大陸事件發生多日,菲律賓才發表聲明表示「遺憾」,連一句道歉都沒說。相對的,我外交部在刪除獎學金、嚴審菲勞簽證等周邊議題上兜了一圈,才做出召回駐菲代表的決定,反應軟弱而遲緩。問題是,下次再碰上類似事件,能保證不舊事重演嗎?
簽訂ECFA後,兩岸許多陳年僵結逐漸融冰,但同時也產生許多新的碰撞,雙方都還未摸索出合節的解決之道,仍困在舊思維中打轉。這次遣返詐欺犯事件,兩岸原本可以透過協商,共同塑造雙方合作打擊犯罪的形象;沒想到兩邊你爭我奪,演變成爭奪司法管轄權的混戰。菲律賓夾處中間,選擇了「西瓜偎大邊」,其實並不難理解。而我方不積極尋求與對岸協商,又無法對菲政府痛下鐵腕,只能轉而向菲勞下手,不僅凸顯了欺弱心態,也恐將招致亟需菲勞的台灣家庭不滿。
經過卅八天的交涉,我駐菲人員眼睜睜看著台籍嫌犯被送上大陸飛機,外交、國安和兩岸部門因應不足,皆難辭其咎。然而,民進黨將此事誇大為「主權流失」,又譏之為「史上最嚴重挫敗」,卻讓人無法苟同。試想,如果當時我代表處果真將十四嫌犯「搶」到手,送回台灣進行「無受害人」的司法審判,結局將是如何?恐怕不免草草輕判結案,一干嫌犯不多時又復出重操舊業;那樣,滿足了主權尊嚴的表面文章,並未解決任何實質問題。
在國家層次,兩岸的互動必須戒慎主權的對等和維護;但在實務層次,卻不必凡事無限上綱,而應以解決民眾的需求為先,才符合民本精神。事實上,隨著雙邊互動日趨頻繁,兩岸間的合作與競爭關係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從主權、政治等高層次議題,下降到更實質的行政、效能、人道、文化等民生議題,其優劣需由兩岸人民作出裁判和檢驗,這才是兩岸政府交鋒的新場域。在此一舞台上,兩岸其實不止是競爭關係,也要透過合作表達善意,來爭取認同。
以春節前的埃及撤僑為例,我政府一開始表現得相當消極,四百多位台灣旅客受困當地多日,外交部卻還停留在對未出團旅客發布警戒,反應慢三拍。直到傳出我觀光客可能轉搭中國大陸救援專機,外交部才緊急從約旦租機救援,但也僅止於將他們接送至歐洲機場。正因為如此,有一批受困異地的台灣旅客最後選擇搭乘大陸的救援專機,取道北京返台,省時又免費。
這正是兩岸政府競合的典型案例。對落難海外的同胞,政府有多少救援熱情,拿出多少服務誠意,一有了競爭和比較,立刻現出了高下。對這批觀光客而言,急難脫困是第一要務,誰能因其搭乘大陸飛機而責怪他們不顧國家主權嗎?包括詐欺犯遣返事件,一般民眾更關心的是嫌犯能否受到公正審判與合理制裁,而不是遣送至何方的問題;政治人物一味強調主權及管轄權,對影響社會深遠的詐欺問題卻視而不見,不也太偏頗?
事實上,兩岸在打擊犯罪上有過不錯的合作經驗,兩岸電話詐騙案件明顯降低,閩南沿海猖獗的詐騙集團才會遷移基地,轉至菲律賓發展。因此,對於犯罪集團假藉第三國逃避追緝的作法,兩岸要做的是加強合作,而不是在機場爭奪犯人。易言之,只要兩岸兩會及司法警政單位協商出共識及可行模式,即可有效擴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力道,而不必因雙方的心機或猜忌而一再彼此磨損、抵消。
陳光標來台發紅包,改變了兩岸對財富及行善的觀點。同樣的,撤僑、追緝犯人、乃至開放觀光求學,都讓兩岸在「競中有合」、「合中有競」的關係中更能相互比較、參照與學習。要提醒馬政府的是:各部門如果不好好上緊發條,比賽結果將會很難看;光論大陸公安赴菲緝捕騙徒的積極性,我們就落後一截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