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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就事論事‧禁菸相對論
2009/01/1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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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的功能取向多元,大部份應用在祭拜,充當人與鬼神的媒介訊息上,具有一些些神秘的氣氛,古時也有人把它拿來當作計時的工具;製香的素材亦化合多元,這些特殊香料皆標榜有安魂定魄的療效,因此人們確信在屋內點燃一柱香,能讓待在屋內的人心情祥和、寧靜;人們又咸信,用裊裊的香薰屋內、衣物、器皿等,有驅魔治邪的功能。

香在時下的社會,功能面逐漸擴大,煮茶品茗,點燃一柱香;彈奏古箏時,前頭放置一燃點沈香或檀香的香爐,樂聲、馨香交融,襯托出一幅如夢如詩的意境。

「香」在當今社會好像慢慢脫離祈神納福的宗教層面,步入人們的生活面,在某種精神慰藉上扮演不可或缺重要角色。於是市面上又衍生出許許多多系列味道(諸如森林浴、XX花、XX樹.....)各術提煉之化學合成香精產品。實際上這些都是經過調配合成的人造作物,對人體呼吸系統有嚴重影響的化學介質。

想要「無煙好環境、生活大革命」?那就把燒香也一併禁絕了吧。葉金川你廣告高空打這麼高?你何不來倡導「禁燒香」看看呢?.......

試問,照「立法論者」所訴求,禁菸合乎世界潮流(環衛)規範???那麼同樣邏輯......在台灣有人敢立法挑戰「進香團族群」嗎????若不敢那豈不就是「選擇性的偏見立法」囉???

以上質疑可不可以請衛生健保官員幫忙答覆好嗎?????

同樣問題.....立委不敢得罪反菸團體.......那敢不敢得罪宗教團體?????

哪個委員要不要也來開釋開釋這到底是個什麼理????

菸害防制法的催生背景與稅利財源的諸般槓桿面向大家都心知肚明,吸菸人是理虧,成為眾矢之的,但是一行為數罰?一隻牛要被剝幾層皮,有無逾越法理上之比例原則呢??可以就此公評.............

最沒說服力的辦法莫過於採行功利對立訴求的監候式(全民針孔式偵監)懲罰辦法

這該算是真正的「天然的無煙環保香燭」了吧,但是在普世的生活習慣與風俗印象上你會接受這樣的「精神性象徵替代」嗎???在沒有任何潛移默化的經程中,你可以用超越比例原則的禁制通飭手段立法「強迫」這才是「政治正確」選項,所有人必須完全接受這種「生活革命」嗎?????

無菸,卻有火

許多年前當我在美國讀經濟學博士學位時,有位老師研究室門上貼的一張紙讓我至今難忘,紙上文字大意為:「本人因為長期呼吸未受汙染的空氣成癮,所以一旦暴露於感染香菸味的空氣時效用大為降低,因此任何人進入這間研究室後,請保持空氣的原來狀態。不過,如果有嚴重必須的理由,在徵詢同意之下,本人可以暫時移轉這間研究室的空氣使用權。」

這段文字是我理解產權經濟分析的重大啟蒙。空間的使用權是使用者之間的契約,在私人領域裡,產權清楚,使用權也很清楚;在公共領域裡,使用者可以協商。不過,有時協商成本很大,的確有法律規範的必要。吸菸的人使用空氣的方式具有侵犯性,因此法律通常限制吸菸的行為,看起來是保護不吸菸的人,其實目的是規範使用權。

密閉的公共空間裡禁菸等於將使用權劃給不吸菸的人,這是立法者的決定,也符合大多數人的價值判斷,沒什麼爭議,可以讓吸菸的人找個不會侵犯他人的空間吸菸就好了。可是,菸害防制新法上路之後,情況顯然並非如此,新的限制不只要逼吸菸者走投無路,連一些場所的負責人也會莫名其妙的受罰。

難道不在自己店內貼上禁菸標誌就成了加害人嗎?我聯想到,曾經有一個時代,不在牆上寫反共標語(打倒資本主義),就是中共同路人(資本主義餘孽)。到處都貼上禁菸標誌之後,把吸菸的人從公共場所徹底掃除,真的會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比較文明嗎?

如果把禁菸標誌換成一張我的老師所寫的那些文字,我相信吸菸的人在進入室內時會很有禮貌的將香菸熄掉。即使在公共空間裡,如果我們將那段文字裡的本人換成大眾,我相信也能很有效的勸阻吸菸的人。更重要的事,這樣做會讓大家學習互相尊重,保有人與人之間和諧的互動。

為了全面禁菸,不僅到處都要貼上那張無情又難看的標誌,還在社會上造成加害者與受害者的對立與歧視。也許這樣會讓這個社會無菸,可是你我都知道,許多人仍舊會在人群中喧嘩、大聲講手機,另一些人在旁邊心裡更火大。

【2009/01/15 聯合報】

董氏基金會在過去的社會形象很好, 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優質的公益團體.
但是, 這一次董氏基金會做錯了!!!
當一個公益團體變成壓力團體對政府立法施加壓力的時候, 即使出發點是好的, 也必須認清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你可以教育大家抽煙的壞處, 吸煙者漸漸減少甚至放棄吸煙, 但是對於政府制定禁煙相關法令的部份, 董氏基金會不應該像那些為了一己之私而遊說關說的壓力團體一樣, 不只讓吸煙者反彈, 也讓不吸煙者發覺原來董氏基金會跟那些抗議住家周邊被建了核電廠, 基地台, 垃圾掩埋場, 精神病院的不理性民眾一模一樣.

請弄清楚公益團體成立的宗旨, 不要再高調對政府應該如何禁煙下指導棋了!!!

http://blog.udn.com/shommboy/2558013

http://blog.udn.com/mykey/246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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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2009/01/12 20:22
Please don't feel bad!

Hi, Mykey, 希望大家的雞婆回應不會使您很困擾。

我是覺得,政府不能只會禁菸,吸菸的人交了菸捐,這些錢應該要多用在吸菸的朋友身上,比如說,戒菸治療應該更普及,而且都應該免費提供,讓吸菸的人得到專業上的協助,把菸戒掉,才是根本之道。

那個賣菸的公賣局,真的該廢了,哪有政府靠戕害國民健康賺錢的? X@*#XX.....

呵,切勿罣慮,對於版內公共議題時論,不管正反意見陳述,皆不生困擾。

您良意的陳述小弟皆搗頭贊同,在相互尊重的理解程度基準詮判,個人絕不反對有條件的限菸。只是這次新制實施在相對界限與立法配套細節上,有比例程度的偏頗與選擇性的擴張限制齟齬所在;甚至在執法模糊地帶,亦出現不同執法版本與偏見執法疑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利害地域與卻能有伸縮彈性定義、見解與執法態度),要大眾如何適從?不是小弟要藉題發揮,如此一面倉促、配套的不周延的立法,一面又大刀開罰的執法手段,明顯違反目的手段的兩衡盱考,引發反彈,不難預見,菸防新制,行政執法部門都尚未通徹理解,混沌上架,令政亂譜小民當然無所適從,政府在施政上真的作好準備了嗎?不得不質疑,這不成熟的剛性法案究竟所為何來?

就菸害防制法的催生背景與稅利財源的諸般槓桿面向觀之,小弟暫且不表,小弟只試就「禁燒香」乙節之同質訴求,來針溫利害反應。看看我們的立院、政院(衛署、健保單位)與某利益團體到底在玩什麼把戲?

 

台灣菸酒公司關門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如果台灣境內廟宇道壇也都不再焚燒香金,我也會對咱「大有為」的政府五體投地。

鄭嵐奇(MYKEY)2009/01/12 22:29回覆
8樓.
2009/01/12 18:52
防堵不如疏濬的階段工程

看著耿直的帥化民對禁菸令生氣,喔,不,更似火大的程度,我能體會他火冒三丈的情緒,而且對近代社會的"法制",說穿了和戒嚴令相去不遠,面對這樣可諷的民主,我實在只能搖頭喟嘆:真不是人獃的地方~!

台灣是個很變態的地方,在道德的規範上,完全可以只是利益取向,毫無中心思想的論述基石,君不見博奕條款可能通過的原因乃建基於利.,禁煙令也同樣建基於利,不為什麼,二氧化碳排放超量要罰錢嘛~!結果居然要癮君子背負其罪,這些進化國度研究員也不去放個屁試試,要不誰曉得素食者或肉食者的屁,二氧化碳含量會較高?乾脆也別呼吸啦~!

立法不能以人為本考慮制法是惡法,未來反戒嚴法的會奮起反對禁煙令,如果博奕條款為了經濟能通過,那在賭場抽煙的人口會增加,自古便知,人之惡,酒色財氣為源也~!然這又是天性,如果承認賭是天性,禁煙令禁得詭譎,在可笑粗糙的制法之列.

不抽煙的人厭惡煙害的情緒可解,但我以為對人心少了理解的意願,抽煙者面臨惡法何嘗不想戒煙?問題是人生的苦悶太多,呼口氣的效果好過攔路打人,你可能為了癮君子的健康循循善誘,這些話語聽來猶如隔靴搔癢,他的苦悶你背得了麼?!經濟的,教育的,政治的, 工作的,愛情的......人生苦哇~!

你循規蹈矩從沒有機會碰上煙酒?是呀!我真羨慕你,你不知道我多希望和你換腦子,如果我也像你這麼單純不想事,我肯定會過得和你一樣,比較幸福,我不想污染你的空氣,但我的苦悶是不是也要吐在空中?法師肯定會去抗議博奕條款,但我肯定他不會去抗議禁煙令,沒有法師會去賭博,就像沒有法師會去抽煙一樣,但法師還不時的需要點香燒紙錢哪~?

哎哎~!我悶死啦,悶到想砍人呀!我要說得是不能先暢導戒煙再行禁煙令,從根本上來說就是一個失敗的法令,人抽煙的起因主因在心理,不能解決社會苦悶的源頭,卻又為此源頭加壓上蓋,將來會從內部爆發更大的衝突,景氣差已是大患,不能解決這樣的景氣苦悶還為其加蓋是愚蠢的制法,制法沒關係,但配套措施何在?吸煙區域的規劃,戒煙教育和機構組織的開放又何在呢?!

最終,我不認為非吸煙者可以置身事外,也許正要反受其害,兩方人馬都站在理解對方的意願上,在立法上選擇折衝的合適方案才是長保太平之計,國際的問題不用事事跟進,莫非想要跟著外國一起亂嗎?!哎~!真是有得瞧了?!


7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09/01/12 09:36
瘋狂立法是瘋狂國家!
禁止最大污染源汽車,更重於禁煙,
汽車是世界最大污染源,一部自用車約是千位吸煙人,
禁堙不禁汽車,符合比例原則嗎?
更多更大污染源是工廠, 船隻, 飛機, 集會遊行..都該一体辦理.
瘋狂立法是瘋狂國家!
6樓. 李深耕
2009/01/12 09:30
真的應認真思考! "電子式"或"純天然精油式"燒香!!!!!
一般燒香真的也應改為"電子式"或"純天然精油式"燒香!!!!!
5樓. 蕫詩韻來也
2009/01/12 08:55
抽煙真的很不好

尤其是被迫抽2手煙的無辜"癮"君子

我要清新空氣,寺廟我可以快去快回

但許多會議與公眾場合,過去我只能接受一起吸2手煙,

為何?抽煙者肺結核比例比吸2手煙者低

,這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還有孕婦.......

4樓. 麥芽糖
2009/01/12 08:29
時尚
很久以前, 有位同事, 站在後面上貨的月臺上, 憤怒地抱怨:
"沒聽說煙抽多了, 開車出事.
不抓酒醉駕車, 卻對癮君子趕盡殺絕!"
吞雲吐霧, 自有意境.
只是不能在公眾場合, 如果家裡也不行?
唉!
寂寞悠!



3樓. Joystick
2009/01/12 03:16
矯枉過正的惡法

吸香菸死得快? 還是吸汽機車廢氣和油煙死得快 ?

反菸人士自己每天是否隨時隨地製造、吸食大量汽機車有毒廢氣 ? 是否越吸越開心成癮不自覺 ? 家家廚房把油煙抽放室外, 自己不吸讓別人吸 ! 隨時隨地害人害己或利己害人毫不自覺了?

台灣的反菸新制, 失之過苛, 兼有歧視之實, 立法是對反菸團體荒謬無能的屈服 ? 如果反菸團體、反菸人士是真心愛環境, 真那麼高尚的關懷國人、親人健康, 就應該拆除自家抽油煙機, 走路或騎自行車去推動立法 ~~ "禁菸! 禁汽機車! 禁廚房抽油煙機, ....", 讓台灣成為世界唯一無菸、無廢氣, 只有愛與關懷的烏托邦吧 !

2樓. 任俠李之瑜(李麗梅)
2009/01/11 21:08
希望你不受菸控

感受到你的憤怒

但是你也看到格友的回應

大家都在想同一件事情----希望你不受菸控

不吸菸    大自由

謹此

對於我的憤怒  深感抱歉

對於我的自由  深感遺憾

在認知定理的比例原則下 

或許我的創作量也會因此等比減量吧

謝謝關照

此刻    我只有默然了  

鄭嵐奇(MYKEY)2009/01/12 06:50回覆
1樓.
2009/01/11 20:34
吸菸會成癮,燒金不會

菸的污染比燒金大;吸菸會成癮,會使人得心臟病、中風、使子女氣喘發作、胎兒發育遲緩,這些,燒金都比不上。

你生氣,因為你被菸控制,你不吸,就會痛苦。

堂堂男子漢,不樣只會生氣,有種,把菸丟掉,讓菸商賺不到你的錢、政府抽不到你的菸稅。看健保會不會倒!!

加油、加油啊!!http://blog.udn.com/libraTee/2554431

筆者未主張「反菸」是錯誤的,但是論理而言是不是合乎於手段與目的間的比例原則考量,立法上有沒有「太超過了」點。

我存論的主體,是立法行政對於「比例原則」的拿捏分寸與執法手段,而不是菸。

鄭嵐奇(MYKEY)2009/01/11 20:4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