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小肉球在俺社區大樓區分所有權人年度大會上即興發表三點意見後,警衛們對俺的態度超級不好。
怎麼不好呢?以前進進出出會微笑打招呼,現在全部視小肉球如空氣。
姑奶奶根本不在乎這些。這要感謝俺混網路政治論壇,被圍剿,被群體辱罵,俺仍能勝出。真的!
就在總統大選投票日前,本社區新選出的管委會要召開他們第一屆會議,貼了公告,「住戶若有寶貴提案可書面或口頭告知各棟委員」。
好,小肉球沒忘此事,趕在當天寫了書面報告,去 7/11 列印出來(俺的印表機被狗貓幹掉多次),拿去警衛室,煩轉交管委會,俺要簽收回條。
那天,適巧是警衛頭頭值班,姓許。他拒絕給俺簽收回條,他拒絕請示上級總幹事。小肉球和這人磨了半個小時以上,姑奶奶不和他們警衛計較,但必要時不容許他們胡來。
俺雙手抱胸,倚牆而立,說:要磨嗎,我會和你磨到你下班,我會和你磨到天長地久。我又不是第一次留東西在警衛室,請問,我有什麼證據我留下?次次都給回條。
許:這麼點錢,要我負責任?你們自己社區的事,和我無關!這麼點錢要我擔負法律責任?我才不管你們的事!
小肉球:知不知道,你現在的話在被我錄音?誰要你負責?笑死人,你的本分,你的職責,就是在警衛室簽收物件。
許:我只簽收郵局或快遞公司的物件!你去郵局發件,我才簽收!
小肉球:去你的!我親手傳遞,我沒時間去郵局排隊,你不簽收,請問我有何保證到達收件人手中,而收件人是管委會。
就這樣,和這人磨了將近半小時,他連請示上級都不肯,直到小肉球將音量放大,進進出出的人都投以異樣眼光,小肉球仍嘻嘻笑。
他這才打手機給總幹事,而總幹事(本地地主女兒)又在跑外務,上次,本社區大樓洗水塔,她也不在現場監督。
總幹事立刻命許姓警衛頭頭給俺簽收回條。知不知道,一個人類能夠立刻變臉,笑到整個人都像鬆垮掉的 sponge cake?那,與俺無關。
今天遛狗回來,又是許,態度又變極冷,他們大概不知道小肉球根本不在乎態度怎樣。
小肉球要求許姓警衛頭頭留言:今晚週二和管委會主委的約會(一)取消(二)煩書面相覆。
很受不了被通通電話留言相逼,然後總幹事兩次跑到小肉球家門口要求和管委會主委談話,那時,都在洗狗。
小肉球不認為和管委會主委談話能達成共識。反正,書面來,書面去,來日方長,俺絕對會讓本社區某戶違建部分恢復原狀。
還沒去查法令,小肉球的決心很堅定,當俺是瘋子也可以。
很愛這地方,小肉球嚥氣前,想做的並不是這個,這僅為試刀。我們的公園,曾經被某佛教大派分院侵佔,說得到里長同意。那是「現行犯」,當場阻止。現在,狗狗都能夠在那小塊地拉撒,小肉球瞪著隔巷佛教分院,眼對眼--嘿,怎樣!
問題出在公園另一頭,被兩家嚴重侵佔,已十餘年,只知侵佔者為本地地主,他們子姪繁茂,小肉球所住社區大樓總幹事及管委會主委和他們是同一家子人。
這次,是試刀,乘此機會,好好研究法條規章。
俺不會放棄,目的在恢復公園應該的原貌。
下為小肉球沒查法條,憑常識,匆匆寫的俺社區新任首次管委會會議提案,也就是被許姓警衛頭頭拒絕簽收、卻不得不簽收的文件,小肉球一向不在乎文件規格,也一向所行無礙,以前,在台北地院,多次被對方所雇律師嘲笑俺寫的法律文件,嘻嘻,俺根本不在乎規格,只在乎人權。
XX社區大樓住戶違建等事宜
發文者:x棟住戶xxx(新北市xx路x段xx巷x號x樓,電話xxx-xxxx)
收文者:(正本)xx第xx屆管理委員會
(副本) : 新北市xx里長xxx辦公室
發文時間:民國101年1月xx日
遞文辦法:正本親致xx社區大樓警衛__,副本親致里長xxx警衛___
內容:
民國100年12月4日,xx公寓大廈舉行區分所有權人第xx屆會議,本人xxx(下稱本人)提出三項臨時動議。根據會議紀錄:
* 第一項(此項與里長無關):民國100年度,管委會委外做中庭景觀造景,種植大批色彩鮮豔花草,花草旋即死光,種了等於沒種,此事昭然若揭。本人質疑管委會使用此筆社區公帑的明智度與必要性。
貴xx屆會議紀錄決議:根據會議紀錄,決議為「中庭美化並未動用社區公共基金,此款乃管委會權限內,經全體委員表決全數通過後執行」。
本人反駁:管委會絲毫未回答本人問題。若非社區公共基金,必為社區其他公帑,故爾本人有權問津使用公帑之明智度與必要性,管委會並未回答本人的質疑。此類事宜,本來就是全體管委會的責任,不管全數通過或多數通過。
本人再問,本社區中庭難看嗎,有必要嗎,種了死光光,明智嗎,哪位提議,怎樣決標,有無招標,金額多少,出自哪個項目,等等。
* 第三項(此項與里長有關):本人在100/12/04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指出本社區管委會疑似容許本社區某戶作出疑似違反消防法規、侵佔鄰棟大廈「xxxx」與「xxxxxx」之間窄巷的違建行為,該戶並在違建部分自設小門自由出入,不必通過警衛室,疑似耍特權。本大樓有何動靜,該戶所有權人動工,管委會不可能不知不覺,本人故爾定義為「管委會縱容」。
請第xx屆管委會去查 12/04 會議錄音帶,依法,管委會須對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全程錄音。本人提案後,總幹事xxx立刻請求在場的本里里長xxx處理本人此項提案,x里長亦當場應允,里長並且立即隨同本人去現場勘查情況,勘查後,xxx里長說他會處理,但是他說沒有公文就不能處理。
xx屆會議紀錄決議:「管委會將轉達告知該住戶改善」。
本人針對第xx屆xx管委會今晚召開的首度會議提案:
該住戶(因已出租,實為房東)從100/12/04 ~ 今,並未作出絲毫改善。所謂改善,即恢復原狀。
(1) 本人此項提案涉及兩棟本里社區大樓,一為「xxxx」,另為「xxxx」,跨社區大樓事宜確實可由里長處理,何況里長在本社區大樓 xxx12/04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當眾應允,里長說只需要公文。
(2) 勞煩xxxx管委會去函本里里長辦公室(並致本人副本,因本人為提案人),里長方能處理此本大樓住戶違建事宜。
倘若xxxx管委會不去函里長辦公室,本人將寄存證信函給里長辦公室,副致管委會,這也算「公文」。
倘若里長無法致使本大樓該戶改善(改善即恢復原狀),本人將親自出面啟動正式舉發程序。
結論:
(一) 關於第一項,請管委會回答,能否在使用全體住戶公帑時,運用明智性及必要性。
(二) 關於第三項:
A. 請管委會去函里長辦公室,在100/12/04 xxxx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總幹事當眾口頭央託里長處理,里長要公文,意即口頭央託無效,他要書面央託。請管委會並致副本於本人,因本人為提案人,本人提案已紀錄於大會紀錄。
B. 請管委會將 100/12/04 大會錄音帶給本人一份。一來,依法,管委會必須全程錄音或錄影;二來,本人為區分所有權人,依法,有權要求一份;三來,本人想測試管委會是否規規矩矩行事及存檔。
發文人簽名:xxx
- 7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2/01/20 16:12一個人品德最重要
小肉球,加油。那個管理員真落後,簽收都不懂,他還沒到負責的身份。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李那能和您相比,問胡小姐就知道,一個人品德最重要, 尤其是鬻文為生的人。
還是老話, 狗狗需要你。祝身體健康。
李敖坐那麼久的政治牢, 毅力讓人佩服, 小肉球哪堪與之相比.
他的問題出在他一直沒受到宗教的薰陶, 在人道精神方面, 缺乏素養.
即聰明有餘, 智慧不足.
台灣的大樓警衛是很差勁的, 很少看到熱愛他們工作的人, 和日本人對工作的態度不一樣.
上週六投票, 投票所設在本社區最大的大樓, 因為他們擁有會議中心.
俺早上遛狗, 經過他們警衛室, 問在這裡投票嗎? 那警衛一臉不耐煩, 答是.
俺問怎麼走? 警衛答關我什麼事! 妳去問投票所的人!
俺問就是不知道投票所在你們大樓哪裡, 才問你啊. 警衛答, 這不在我的工作範圍之內!
然後, 他一臉厭惡, 窩在座椅上, 兩眼直瞪天花板.
他們經常這樣的, 很厭惡自己在這個工作崗位上.
真可憐, 不愛這工作, 又非得做這工作不可.
小肉球 於 2012/01/21 08:17回覆 - 6樓. 重殼蝸牛2012/01/18 14:02管委會是很繁瑣的 根本活受罪 古道熱腸的人才幹得來
不論如何 大樓管委會 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膽
也一定不敢像 蔡英文宇昌案 預收10年管理費
會直接被嗆翻吧...
管委會有好處的, 並不忙, 俺以前在美國做過管委會管委, 一點也不累.
小肉球 於 2012/01/19 07:34回覆
5樓. 樓下比喻不當2012/01/18 00:21把小肉求比獒
不知該笑還是該哭喔,是觸她霉頭還是尋她晦氣!
獒這幾年極盡諂媚中共,詆毀台灣,無恥程度,簡直已經無以復加、、、,把他這幾年的語錄蒐集成冊,可以寫成厚厚一大本「無恥現形記」,而小肉求強調的是:要用肉身護台灣〈的小動物〉,這怎麼比啊!
有點給它那個不倫不類喔!
- 4樓. 歐宗智2012/01/17 21:41結論
小肉球求真求是
媲美李敖!
不能比, 李敖坐過政治牢, 俺沒坐過政治牢, 不過, 小肉球是在獄中出生的, 山東老媽在坐政治牢.
李敖愛告人, 小肉球不得已為動保/野保才告人.
李敖結婚多次, 小肉球從一而終.
李敖這次大選挺宋, 小肉球挺馬.
李敖彷彿還有挺重的我念, 小肉球比較沒有我念.
小肉球 於 2012/01/18 10:24回覆
3樓. 居不易2012/01/17 17:37這種鄰居
小肉球擇善固執,有您這種富有正義感又有膽量的鄰居真幸福,可惜我沒這個運氣。您住的是人口眾多的新大樓,警衛頂多沒禮貌,覺得您不好惹所以懶的理妳,反正您也不在乎,但換成我的處境恐怕您也無解。
我住在士林區一棟四樓的小公寓,夫妻倆是勉強付得起房貸的上班族,不過,買老公寓像賭博,沒辦法事先去秤秤左鄰右舍、樓上樓下的素質斤兩,剛搬進來時對門鄰居是一家四口的租屋族,一家人都很好,沒將樓梯間當成自家的萬鞋展示區,會做垃圾分類,門口總是乾乾淨淨,讓小小潔癖的我暗自慶幸不已,可惜好景不常,敲敲打打一個月,買下房子的新鄰居入住了,不順眼的事也終於發生,五斗鞋櫃不夠擺,通往樓上的階梯就不浪費,各形各色的鞋拾級而上,這戶人家的男主人尤其喜歡呼朋引伴,兩道門總關不住飲酒作樂及周末麻將碰撞的聲響,常常門口擺滿一袋袋不分類的垃圾,尤其是夏天,隔了夜的海鮮殘渣腥腐難聞,更令人討厭的是,這個身材很像曾志偉的男人不知是有意還是習慣,我常常開門要到垃圾時就會看見他光著上身,挺著褲子遮不住的三層肥肉在五斗櫃前找東西,一直忍到鞋子及垃圾開始嚐試性的侵門踏戶跨越到我家門口來時,我去買了一棵巴西鐵樹擺中間以示楚河漢界,此舉當然很清楚的表明我的不悅,他那黑黑乾乾的老婆從此不再和我點頭,甚至把樹朝我家門口移進40公分,理由是橫生的葉子空間算我的,然後垃圾還是大包小包頂進這40公分內,其實我不是逆來順受的軟腳蝦,但再怎麼剽悍也會投鼠忌器,一來外子常出遠門,兩個孩子都還在上學,二來吾家有個美女初長成,大女兒常跟我抱怨他色迷迷的眼神,我想除了搬家別無他法,現在暫且忍耐開始找房子,等明年儲蓄險到期有筆銀子、小兒子畢業就搬家,我想不出還有其他的方法。
雖說居大不易, 住在人群之中, 難免碰到摩擦.
我們的大樓有近三百戶, 不算最大的, 最大的有一千多戶. 沒錯, 好處是大樓管委會立案, 必須受到法規的轄制.
您住的是舊式公寓, 沒有管委會. 唉, 俺能理解, 絕對能夠, 返台後, 租住過舊式公寓, 真的幾乎無法可管, 碰到惡鄰只有自認倒楣.
不過, 告訴您, 就算住新式的, 有管委會的公寓大樓, 您說的問題一樣發生, 一樣沒輒.
明明管委會規定若此, 管委會不去執行啊! 各委員自己如此啊! 互相包庇啊!
小肉球哪能管這麼多. 不可以在樓梯間放置私人物品, 但在俺這層樓與上層之間, 就在樓梯間擺一台大型腳踏車, 還有小孩玩具. 俺這樓層的住戶, 每戶都搞個超大鞋櫃, 原住民牧師那戶還擺兩個大鞋櫃.
去年, 俺對門居然有膽去檢舉小肉球, 說俺養狗貓太多. 呸呸呸! 俺家的狗貓不論公母俱結紮, 俺又好潔, 又採美式/軍事教育, 根本不叫, 不髒.
好大的狗膽, 敢檢舉小肉球. OK! 檢舉不成, 反被姑奶奶將一軍: (一) 您說的萬鞋狀況, 照片有; (二) 打麻將打到凌晨, 實據有, 很簡單嘛, 叫警察來嘛, 並且第二次就要開紅單.
當然, 每次都要和警察奮鬥一下下, 逼他們開單.
俺這戶門口是雪壁一樣的, 沒有一隻鞋子, 沒有任何東西.
以前碰到過樓上成天呯呯呯的, 簡直像頭頂有人打雷, 小肉球想了個好辦法, 讓他們搬家了. 這個辦法不大合法, 不好再說了.
小肉球 於 2012/01/18 10:18回覆
- 2樓. 侉子赵兴鵬2012/01/17 14:26支持妳
全力支持妳!須本人幫忙出力請告知. - 1樓. 田園火雞2012/01/17 12:21沒有規定區權會或管委會開會須錄音或錄影
公開發行公司則規定股東會及董事會皆須錄音或錄影,而且,董事會的須至少保存五年,股東會的至少保存一年。
一般情況,總幹事自己錄的音,他都會說是私人的東西,寫會議記錄用的,依法,他沒提供錄音檔的責任。
管理員或總幹事不簽收你的文件,你自己錄音或錄影下來,可向市政府申請處理。他已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第 1 項第 4 款。
火雞兄,別擔心。
您的講法和珂岩兄相反,俺還沒去查這方面資料。
俺都剛開始這樣打案子的,悠哉遊哉, 到後來,就一板一眼...
* 錄音: 用不著他們的錄音, 但讓他們去抓傢伙, 有也好, 沒有也好, 若違法沒有, 他們就不好.
* 警衛: 縱使警衛怎樣, 小肉球不和警衛計較的. 知道他違法違規, 但, 不和這層次計較, 因為來日方長, 往後要計較的多了。 知道!
您說他已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6 條第 1 項第 4 款。
但, 一個案子, 有沒有看到, 案子都在自己長大的, 這一路上, 俺不用動多少, 它會長大, 會波及涉及者, 一路釣, 會釣上一堆子. 俺要找的是官, 不是警衛.

他們自己要上線的, 俺可沒去找他們.
小肉球 於 2012/01/17 12:3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