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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有人把豬籠草當女朋友呢?
2009/06/1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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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電視,人間事真無奇不有!發現:一,居然有人喜好豬籠草,有人藉此大發利市;二,居然高級知識份子知法犯法,走私植物,誰都知道不可以隨便走私動植物入境呢,會破壞本土生態平衡、引進國外疫病或菌種呢;三,《檢疫法》判太輕了,才判三年呢。

俺對豬籠草一無所知,沒見過它,不知道它,乘此查了一下資料。噢,豬籠草的學名是Nepenthes pilosa 英文pitcher plant,長得還可以,但是俺讀過資料後,覺得喜歡養殖豬籠草的人有些怪異,它很噁心咧,引不起俺的興趣。對了,靠走私植物牟利,事發後還任性大叫「豬籠草是我的女朋友」的研究生也很詭異!

 

*網拍疫區豬籠草 研究生2年賺百萬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 2009.06.13
 
國立大學植物研究所胡姓研究生,涉嫌在國外購買來自「穿孔線蟲」疫區的豬籠草,帶回台灣發揮所學栽種培植,在網路上熱賣,最貴的一株叫價五千元,兩年內賣出四百多株,獲利上百萬。

刑事局傳喚胡姓研究生(廿五歲)到案。胡向警方說:「豬籠草是我的女朋友!」培植目的不為賺錢,而是興趣;而且他以種籽培育「實生苗」的豬籠草,每株體態獨一無二,簡直就是「活的藝術品」。

警方昨天依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將胡姓研究生送辦;如果罪名成立,胡姓研究生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9/06/1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www.cp-essay.com/faq/nepenthes/nepenthes.htm

豬籠草的形態
▓ 莖
  豬籠草為多年生的藤蔓植物,其莖相當粗,直徑可以超過 5 公分,長度超過10公尺,有些種類甚至可超過20公尺。豬籠草可攀附旁邊的灌木或喬木,也可以在地面上匍匐生長。
  豬籠草的莖會因位置的不同而表現出不一樣的特性。靠近地表處的莖,其節間很短,而且葉的分佈方式近似輪生,而這些葉柄會產生低位瓶。如果一棵只有產生低位瓶的豬籠草,會在生活幾年後,原先只產生低位瓶的莖會轉變成為產生高位瓶的莖;產生高位瓶的莖會開始有不一樣的轉變,其節間的距離會加大許多,使莖能更加伸長,有助於植株向上生長,葉子的排列方式也變為互生。
▓ 葉
  豬籠草的葉子,事實上是葉柄;真正的葉子,是葉柄末端形成的瓶狀捕蟲器。豬籠草的葉柄形狀通常呈橢圓形到箭形,葉柄上有一條粗大的葉脈通過,葉脈最後穿出葉柄,而成為卷鬚(tendril),卷鬚可以用來攀附其他的物體,使豬籠草可以向高處生長。在卷鬚的末端會形成一個瓶狀的捕蟲器。
  豬籠草的葉子為互生,其葉柄通常呈現綠色或黃綠色,葉柄的質感又可再分為紙質和臘質;紙質的葉柄有時候還會覆上一層細毛,臘質的葉柄則不會有毛。通常一個葉柄只會產生一個瓶子,若瓶子老了、枯萎,或是因故損壞了,原來的葉柄並不會再長出新的瓶子,只有新的葉柄才會長出新的瓶子。
  豬籠草的瓶子是來自於捲鬚的末端。當一片葉柄新長出來時,在末端的捲鬚便已帶有一個瓶子的芽。在初期,這個芽的表面覆有一層細毛,在成長的過程中會逐漸消失。瓶子的芽一開始是褐色、扁的,成長到1~2公分長時,漸漸轉綠,並開始膨脹起來。在瓶蓋打開前,瓶子會先產生其特有的顏色與花紋、斑點,此時的瓶子即將成熟;瓶蓋打開後,瓶口的唇會向外翻,並開始呈現色彩,此時的瓶子的成熟速度加快,約幾天後即可開始捕蟲。
  豬籠草會產生兩種形態的瓶子。靠近地表的葉柄會產生低位瓶(lower pitcher),在植株上端則會產生高位瓶(upper pitcher)。低位瓶外形較胖、較圓且較大,在瓶子的表面,常會有兩道平行的翼(wing)自瓶口延伸,向下匯集於瓶底。產生低位瓶的莖其節間通常較短,且其葉片的排列會呈幅射狀,或者說看起來像是輪生狀。低位瓶的捲鬚通很短,而且不太會去攀附其他物體。
  遠離地表的莖將會產生高位瓶。高位瓶葉柄的卷鬚比較長,同時會去攀附其他的物體,以便使植株能向上生長。高位瓶的卷鬚還有一個特性,若是其沒有攀附到任何物體,它仍會自行捲一圈,成為卷鬚環(tendril loop),之後,才長出瓶子。高位瓶的形態也有很大的轉變,其瓶身較低位瓶來的瘦長,也比較小,翼較為不明顯。有些品種的高位瓶的顏色將會比其低位瓶來得平淡。由於豬籠草會產生不同形態的瓶子,因此常會造成分類上的困擾,使人誤以為是兩種不同品種的豬籠草。

▓ 花
  豬籠草是雌雄異體植物,也因此必須要有兩株不同性別的植株才能授粉。在野外,雄性的豬籠草數量約占70%,雌性則為30%。由於豬籠草生長在低緯度的地區,這裡沒有明顯的四季區別,因此豬籠草整年都能開花,只要高位瓶的莖能夠形成,就有可能開花。豬籠草的花序屬於無限花序中的總狀花序,由莖頂抽出一根約20到30公分長的共同花軸,上面著生許多花梗近乎等長的小花,數量可能從十數朵到上百朵;花開的次序由底部開始,終止於最頂端的花。豬籠草的花並沒有什麼觀賞價值,花朵小且平淡,只有少數品種的花較為鮮艷,此外,豬籠草的花還會散發出不太好聞的味道。

豬籠草的瓶蓋為什麼不會動?

  豬籠草的瓶蓋本來就不會動。事實上,所有的瓶子植物,如瓶子草、太陽瓶子草和土瓶草,它們的蓋子都是固定的。無論是捕到蟲,還是受到人為的刺激,都不會動。為了捕蟲而動的食蟲植物只有捕蠅草、貉藻、狸藻及毛氈苔
  豬籠草的瓶蓋功能並不清楚,目前的說法,認為蓋子可以遮雨,防止瓶子積太多雨水。另外,瓶蓋內側會分泌一些含糖的液體,用來引誘昆蟲

為什麼豬籠草的瓶子會長出孑孓?

  豬籠草用其特化的瓶子來捕捉昆蟲,瓶中往往累積許多獵物的屍體,但我們卻會發現孑孓,也就是蚊子的幼蟲生活在消化液中。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問題。
  事實上,老瓶子會失去消化的能力,不再擔負捕蟲的任務,此時的消化液只剩下水,消化液也不那麼酸了,而且瓶中所剩的昆蟲殘渣正好作為孑孓的養分,因此,積水的老瓶子便能成為蚊子的繁殖地點。

豬籠草有能力吃下老鼠或小猴子嗎?

在自然界中,豬籠草主要的食物來源還是昆蟲,特別是螞蟻。一個豬籠草的瓶子通常能捕獲到數百到上千隻螞蟻,但卻不太可能能抓到老鼠等大型的獵物。因為在自然界中常存在許多天然的陷阱,若這種動物那麼輕易就被困住,那麼這種動物恐怕就會滅絕。

豬籠草的消化液對人有害嗎?

  豬籠草的消化液雖然能消化昆蟲,但這消化液對人並不會有多大的傷害。豬籠草的消化液所含的消化酵素並沒有特別強烈的消化能力,因此需要數天到數十天才能將一隻昆蟲消化掉;在正常狀況下,我們並不會讓消化液沾在人體上這麼久的時間,因此這傷害對人來說是微乎其微的。另一方面,豬籠草的消化液雖然具有強酸,但其酸鹼度並不如檸檬汁那麼酸,也遠比清潔用的鹽酸更不具侵蝕力。
  不過,由於消化液中的昆蟲會腐敗,消化液會含有許多細菌,是一個非常髒的液體。因此,若沾到消化液,還是儘早清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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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樓. 愛豬人士
2013/05/20 20:43
很爛的文,不客觀(brianandshawn226@yahoo.com.tw)

本文是四年前舊文, 那時, 看了電視新聞而心有所感, 撰文發抒所感, 無所謂爛文或好文, 隨你說, 姑奶奶不在乎.

* 四年前新聞中的研究生已老大不小, 把豬籠草當女友, 不找真人當女友, 很詭異.

* 四年前新聞中的研究生應該好好讀書, 卻搞外快, 走私植物, 很不用功.

* 四年前新聞中的研究生犯法被查出, 竟拿豬籠草是女友作藉口, 很任性, 很無理.

你老兄請勿詭異, 請勿任性, 請守法, 請守規矩.

小肉球2013/05/21 01:42回覆
27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10 23:16
應該是最後一次問好吧

美國牛肉透過日本進口僅是舉例,

日本成了疫區舉日本不當,

那也許舉其他非疫區國家,或假設日本非疫區,或改舉狂犬病吧(日本應還是非疫區吧),

反正我的目的僅是使您理解法律漏洞這點,

----------------------------------------

至於胡姓研究生有否申請,老實說我認為並不重要,他就是犯法,

為什麼呢? 因為他犯法的點是引進疫區國的植物,

所以檢方才須查扣他的電腦紀錄證實豬源,而非調海關紀錄就可以,

而他被抓的原因就在於他賣的交配品種,豬籠草玩家都知道出自哪個場的育種,而那個場在疫區澳洲,

也許您會覺得奇怪,那相關單位人員莫非有玩豬籠草專業人士? 否則怎會知道而去抄他家?

問題就出在這裡,是利益被觸犯的其他競爭賣家去密告的,

當然,我先聲明,我沒有說密告不對或胡氏行為因此就正當,

我的重點是: 那市面上有多少沒被密告的植物經由類似的手法進到台灣?

而這些植物沒被抓所以在市面上都算合法哦,我們都可以合法購買,

因此這就是我說的你只看到胡氏,所以覺得他過分,

問題是他一介學生兼職玩玩能搞多大? 而真正職業化搞大的都沒被抓,

他是被鬥倒了又已經付出代價,賠錢又刑責,其他的呢?

他的競爭者是不是少了小胡賺錢賺更海,

而抓了他並不會改變什麼,為什麼呢?

只要如此明顯的法律漏洞在那,就會吸引逐利之徒去鑽,

這是法的問題,不是誰很可惡的問題。

-------------------------------------------

我應該不需再來回應了,

最後,澄清一點,我也沒主張過人人都犯法--->所以誰可以犯法,

我只說人人都支撐走私產業,支撐走私產業不等於犯法,

因為人人都曾在無意間成為走私品的消費者,

但這本身並沒有觸法因為不知情的前提下並不構成犯意,沒有人人犯法的議題,

我說的是走私產業的供給還是因我們的需求而存在,

譬如說市面上蔥不夠-->蔥價高漲--->有利潤就有人走私--->有量進來了--->蔥價下跌--->沒利潤沒人走私,

因此走私固然是犯法,但走私跟法存不存在無關,而是跟需求存不存在有關,

需求存在走私就存在,農產品走私存在環境就會被破壞,

而我們都有需求,所以我們都是破壞環境的一份子,因此指責胡氏破壞環境時,不能忘了自己

----------------------

我姓林不姓胡

楚門的世界兄姓林呀。在網路發言,您毌須透露姓氏,網路身份不重要,網路發言內容才重要。

俺之所以懷疑您與胡姓研究生,或為同一人,或為同一夥,同一圈,或為熟識,是根據您在俺這兒的網路發言內容,因為尋常人不可能像您這樣地知道詳情,並透露詳情,例如您在樓下,標題「再次問好」(2011/03/08 05:30),提到:

胡姓研究生就想到利用日本做中轉進台灣

俺當時寫這篇文章時瀏覽媒體報導,媒體並沒報導胡姓研究生利用日本將第三國豬籠草轉進台灣呀,顯然您知道的比媒體報導的多。

至於您說的美國牛肉透過日本進口,據俺所知,台灣的日本料理店會對顧客號稱供應名種和牛牛肉,俺也是從媒體報導得知,有人去檢舉,因為台灣不進口和牛(日本曾爆發口蹄疫與狂牛病病例),這些店家碰到查緝就對官方單位說那是招攬顧客的噱頭,並非真正是日本的和牛,他們賣的是澳洲的和牛。

事實上,澳洲牛場也在培植從日本引進的和牛品種,這和澳洲也積極培植從南美洲引進的駱馬與羊駝是一樣的。

您說的「轉一圈」,各國都會合法從國外引進本土所沒有的動植物品種,請注意俺說合法,等到該品種本土化以後,馴化以後,再出口。如俺在上帖所云,那進出口關係只存在於進口國與出口國之間,與不知多少時間以前的原品種第三國並沒有關係。

當然,鑽法律漏洞及非法走私的人所在多有,但違法就是違法。

您現在又說:

胡姓研究生有否申請,老實說我認為並不重要,他就是犯法,為什麼呢? 因為他犯法的點是引進疫區國的植物,所以檢方才須查扣他的電腦紀錄證實豬源,而非調海關紀錄就可以,而他被抓的原因就在於他賣的交配品種,豬籠草玩家都知道出自哪個場的育種,而那個場在疫區澳洲,也許您會覺得奇怪,那相關單位人員莫非有玩豬籠草專業人士? 否則怎會知道而去抄他家? 問題就出在這裡,是利益被觸犯的其他競爭賣家去密告的...

您說話還真是很會反復顛倒呀,您原說胡生從日本走私豬籠草,您現在又說他從疫區澳洲引進台灣。然後。您現在又同意胡姓研究生走私豬籠草就是犯法,那咱們還有什麼好辯論的呢?咱們兩人都同意胡生犯法嘛。

您對胡生的案子知道的可真清楚啊,難不成豬籠草玩家都和胡生一樣,見胡生被抓包,大家兔死狐悲起來了?

容俺提醒您,走私犯除了可能帶進台灣染疫動植物破壞台灣動植物生態平衡之外,還有做生意逃稅的罪名。

您反對密告?反對檢警緝私?因為您說:

我的重點是: 那市面上有多少沒被密告的植物經由類似的手法進到台灣?而這些植物沒被抓所以在市面上都算合法哦,我們都可以合法購買,因此這就是我說的你只看到胡氏,所以覺得他過分,問題是他一介學生兼職玩玩能搞多大? ...抓了他並不會改變什麼。

您說「人人都支撐走私產業,支撐走私產業不等於犯法」,老兄,老兄,俺就不支撐走私產業!俺就做到守法先從自己做起!

請走私豬籠草的朋友們,醒一醒吧,一堆子詭辯笑死人了。 

小肉球2011/03/12 06:41回覆
26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9 17:51
在在在次問好囉

13. 你的"不核准日本需要證明"、"不核准一家需要證明"打哪來的,

我説過"不核准日本"、"不核准一家"嗎?

我說的正好相反,因為日本非疫區所以核准日本,成為本案例中的中轉地,

你的理解正好與事實相反,厲害厲害,

我不覺得你腦袋有問題,但先看清楚思考後再回覆,OK?

14. 你要舉美國牛肉,那我舉給你看,

美國牛肉若經日本肉商中轉就能輸入我國,你覺得如何? 法律漏洞吧,

我評論法令的正是此點,因為本案例豬籠草就是這樣進來的,

在美國牛肉中轉日本就能輸入的情形下,管制美國牛肉從美國輸入豈不可笑嗎?

因為美國牛肉還是進來了啊,法律保障國民健康的立意沒有達到,

反而使逐利之徒可鑽此漏洞,使市面牛肉售價提高而已,

所以選項有二,要嘛

(1) 也好好管制日本中轉的部份,

(2) 連美國輸入都別禁了,立意未達徒增擾民

你怎會理解成我叫大家去走私美國牛肉?

確是俺的疏忽,匆匆之際,誤看您的帖子,在此致歉!俺這裡,文章回應太多,力謀一一回覆,力有未逮,但這不是藉口,故此再度致歉,請見諒!

俺重去讀您原帖,就胡姓研究生走私豬籠草的台灣境外豬籠草一例,仍然需要證明,即證明他去向台灣相關單位提出過合法進口的證據,口說無憑。此外,假使政府不批准,就搞山寨嗎?管他的,逕自走私嗎?

至於您說的我國接受疫區到日本中轉我國的植物,但卻不接受疫區到我國的植物--有時,並非疫區使然,這裡應該有三個考量:

(一)台灣與另國未簽署進口物件的合約,與日本簽有合約,該物件列於台日合約進口清單之上,這是國與國、區與區之間就進出口品項的談判問題,有時與疫區無關。

(二)權責問題,此與第一個考量也有關聯。假如從日本進口的豬籠草發生問題,出口豬籠草的國家要對台灣負責,物件是從日本出口的,經過合法出口程序,就此物件而言,關係只在進口國與出口國之間,與第三國無關。

(三)該物件,例如豬籠草,倘若自第三國輸入日本,該物件已經過日本的培植與馴化,並非原株,此點又與第二點有關聯,日本再將馴化或「本土化」的植物輸出,日本對它負責。

並不搞笑,楚門兄,俺覺得有它的道理,也並不是「去日本繞了一圈就沒危險」,或許有些業者會使用繞一圈的巧門,但道理在那裡。

至於日本牛肉,俺認為您說的不對。日本曾爆發狂牛病例,和牛不能進口台灣吧?所以您說美牛經日本轉台灣,似乎沒此事,台灣的美牛都直接來自美國。

俺要去遛狗,此事等俺回來再查查。

最後,您說「本案例豬籠草就是這樣進來的」,胡姓研究生走私的豬籠草打日本進口台灣嗎?去日本轉了一圈嗎?您又讓小肉球頭昏了。他的豬籠草已在日本鍍了一下,俾合法化,那麼,又何來走私被抓之說呢?

小肉球2011/03/10 07:54回覆
25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9 17:08
只好再次問好
球姊,別說我佔用篇幅嘛,我本來回第一篇就沒打算回第二篇,
但話一再被曲解,
從說我主張他沒犯法、我叫政府不緝私、現在又說我了解走私實務...別害我吧,姊姊,(也許不是我太了解,是你好像不是活在現實社會裡)
你是我的話你能不佔用篇幅澄清嗎,姊姊,
這次你的回覆又曲解了一些事實,讓我再借點篇幅澄清一下吧,姊姊,
你若不再曲解,我就保證不再佔篇幅,deal? 姊姊,
請參看我的原話:
 
1. 我在哪說了政府不許他或該日本廠商從日本進口? 沒有哦,
2. 我在哪說了其他園藝商可合法從日本進口惟獨胡姓研究生不被允許? 也沒有哦,
3. 他被抓的點跟日本有什麼關係? 也沒有啊,
4. 你有沒看自己轉貼的新聞裡他被抓是因為觸犯哪一條? 我不評論,
5. 你轉貼給我們看自己卻沒看內容嗎? 我不評論,
6. 他被抓是因為他從日本走私嗎? 不是吧,
7. 所以你連他觸犯哪一條法律都沒搞清楚就評論了一大篇? 好像是哦,
8. 一開始你評論他沒檢疫、傷害生態,現在也被證明來源國有檢疫囉? 嗯,
(你當然不用相信我,但自己去看我附上的連結裡的討論內容)
9. 所以你對自己說錯的話負責是這樣的態度? 你的言論自由侵犯到他人囉,
10. 所以你到現在看了那麼多篇回應還搞不清楚他被抓的原因嗎? 從上篇回覆看來是如此,人家秦二世再不堪至少還知道陳勝、吳廣犯了哪條法,
11. 所以你要不要先搞清楚他為什麼被抓再評論呢? 看你囉? 詳解都在上幾樓回覆裡,不太求甚解的答案你自己轉貼的新聞裡也有,
12. 不過下次你可能可以先說自己從沒認真搞清楚也不想搞清楚自己所評論的新聞裡的嫌疑人是涉嫌觸犯哪條法令,以免使我或其他版友以為你具有概念,浪費時間同你對話,好嗎?
--------------------------------------
原來你連他觸犯法令哪條的點都不知道...厲害厲害,bravo!

問題出在:

(一)該研究生有無走私豬籠草?有,對不對?

(二)日本卻承認該國的檢疫證明--俺已在上頭論及。

重點是,那第三國是否穿孔線虫疫區--台灣冤枉它?台灣的政府還冤枉了胡姓研究生?

小肉球2011/03/10 08:02回覆

24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9 01:01
再再次問好

我好像也沒說過人人支撐走私產業-->法為惡法-->政府不要緝私,

你似乎再次重新拼湊了我文中內容哦,

-------------------------------------------------

1. 小弟說其為惡法來自於"法律的立意沒有實現",不在於"人人支撐走私產業",

對本土環境與農業同樣風險的東西繞日本一圈就能輸入,來源國卻不能直接輸入,

前者存在之前提下,後者管制你認為管制法令的立意有實現嗎?

若沒實現,管制有無存在必要?

而與一樣非疫區的日本相比,我國政府管制較多較嚴,社會是否比日本更穩定?

還是只是讓供需走向under table,使政府更難管制、業者承擔更多風險、消費者被轉嫁風險成本,社會成本提高卻無法益可言?

2. "人人支撐走私產業"則是請你不用打得太高空以"保護生態"的道德訴求苛責誰,

你以為走私的農產品會寫中國製嗎? 你農業專業到分得出來嗎?

楚門的世界也許分得出來拉....(能不能請教您貴庚? 出社會了沒? 學生時期有否打過工?)

你沒直接買過,上館子吃飯沒做為消費者掏錢吃到過?

3. 除了觸法的部分以外,

你說該員"不好好讀書"、"不務正業"、"牟利"...然後呢? 對我們很重要嗎?

我們又不是他老媽或他女朋友?

該員若乖乖讀書不搞這些有的沒的,好比陳勝、吳廣乖乖去做順民,難道就沒有劉邦、項羽?

還是有咩,為什麼?

因為結構面的原因--秦朝的勞役與徵稅法令制度沒有改變

楚門的世界兄,俺沒真心想批您,若批您,您會漏洞百出。

我好像也沒說過人人支撐走私產業-->法為惡法-->政府不要緝私--俺果真重新拼湊您文章意旨?很好,那麼,俺說過楚門兄若對「法」不滿,應該走「修法」,而不是若您所云,大家都違法,來個無政府主義吧。

俺在樓下早批過:有些人不守法,您卻把有些人變成大家都如此,您的前提錯誤。

對本土環境與農業同樣風險的東西繞日本一圈就能輸入,來源國卻不能直接輸入--您說的,某君說某事,請問,俺憑什麼要去相信?噢,您楚門兄這樣一說,俺就照單全收嗎?俺根本不知道胡姓研究生的貨源來自日本,話出自您口,您悉知內情,怪了,請別怪小肉球說「怪了」。

(一)您知道很多呀,豬籠草怎麼走私到台灣。

(二)您知道豬籠草被胡姓研究生從日本走私到台灣。

嘿嘿,結論是什麼?用膝蓋都想的出來。

您以為俺這區區部落格主沒有腦筋嗎?

您的論理,完全沒有常識暨邏輯的支撐。中華民國人民去申請豬籠草進口,中華民國政府如果准許別國進口,唯獨不准胡姓研究生去申請(這裡,要證明他曾去申請過)的日本栽培商,那麼,肯定有原因。

您實在太籠統,台灣政府不核准一家,與不核准日本,必須證明。台灣政府不核准日本,核准其他國家,也須證明。

英國是先進國家,美國是先進國家,日本是先進國家,拿牛肉來說,請去想想牛肉的爭議吧。

胡姓研究生,在俺估計,恐怕根本沒想這麼多。

賺錢為上。

怪的是,您究竟是不是胡姓研究生呀。假如是,怎麼不好好檢討呀。

請不要再浪費俺這裡的篇幅了,這篇文章是俺偶發興為之,全世界都立法禁止殺人,禁止偷拐搶騙,自有人類以來,總有違法事例,否則不用成立司法與執法部門。走私違法,阻斷走私,人人有責。

知識份子走私,又不是沒飯吃去走私,尤其可恥。

小肉球2011/03/09 10:42回覆
23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8 05:30
再次問好

另外,我本來不想就此個案討論,因為這是結構問題,

你提到輸入檢疫的概念,我非常認同,

但你顯然不了解此個案有關檢疫的部份,所以我說可能要了解後再評論,

問題出在法令:

1. 該研究生的豬籠草來源園藝商所在國的檢疫證明,我國不予承認,

2. 相反的是日本卻承認該國的檢疫證明,

3. 而我國法令上可以從日本輸入帶根豬籠草,理由是日本不是穿孔線虫疫區,

也就是說日本接受疫區到日本的植物(只要檢附證明),

我國接受日本到我國的植物,

是以我國接受疫區到日本中轉我國的植物,但卻不接受疫區到我國的植物,

也就是說同一批植物不能從澳洲直接進台灣,卻可以從澳洲經由日本進台灣,

從立法目的為保障本土農業與生態而言,你不覺得很搞笑嗎?

法令上認為有傷害本土農業與生態之虞的植物,去日本繞了一圈就沒危險了?

於是胡姓研究生就想到利用日本做中轉進台灣,

也就是說這批植物應該是有檢疫過並附上證明才能進日本轉到台灣的,

那你還覺得"他沒檢疫--->破壞生態--->可惡可惡"成立嗎?

俺認為這位研究生不好好唸書,不務正業去走私,還藉走私營業牟利,很要不得。

沒有那麼多藉口。

小肉球2011/03/08 13:17回覆
22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8 04:23
小肉球您好

您再看一次,我並沒有主張該研究生沒有違法哦,

他確實違法,但重點不在他有無違法,

因為就產業結構面而言該研究生一點也不重要,

你幹掉了陳勝、吳廣,還是會有劉邦,

重點在法令本身與行政的問題,會產生千百個胡姓研究生,

而你今天覺得這千百分之一的他很過分,只是因為他倒楣栽了上新聞,

因為法令使走合法管道要比走私付出不成比例高的成本,況且無法預期風險,

此前提下惡法容易誘民於罪,

您參考一下這篇吧,

http://www.tbg.org.tw/tbgweb/cgi-bin/topic.cgi?forum=19&topic=9757&start=15&show=0

當然,惡法亦法,理論上他還是該遵守,

但若以保護生態的道德苛責則不必,

試想我們自己在市場買菜時有沒有買到過走私進來的中國農產品?

我看機會是很大,

所以我們人人都是支撐走私產業的消費者,都對"傷害台灣生態"貢獻過一份力

既然傷害台灣生態,能少傷害一分,算一分。

做一位公民,能少違法一分,算一分。

您的主張是什麼?大家都對走私有「貢獻」,所以政府不要緝私?政府緝私就是惡法?

您應該碰到一個不買走私品的人了,就是區區在下,俺不買陸貨的,也不買韓貨。

小肉球2011/03/08 13:14回覆
21樓. 楚門的世界?
2011/03/07 03:01
博士你好

你以為"正當管道"買的植物就沒有走私的嗎?

市場賣的農產品、肉品都有走私貨了,別說你沒當過消費者,

你以為水族館、鳥園、爬蟲店、花市具有合法輸入證書的動物就沒有走私的嗎?

怎麼這麼可愛啊? 這裡是楚門的世界嗎?

問題在供需結構,有需求就有供給,

法令限制合法的供給,就會形成檯面下非法的供給做補償,

這跟警察總會留些私娼寮和賭場不抄一樣,因為需求就是存在,完全禁絕社會只會更亂,

但有人檢舉時警察總不能不抄一下吧,

那你覺得檢舉的人動機為何?

是某衛道人士為了使社會更具道德所以檢舉嗎? 在楚門的世界也許是,

還是因為被檢舉的該私娼寮或賭場觸犯了某些人的利益?

而該私娼寮或賭場被檢舉後倒了,市場需求就此消失了嗎?

還是需求被其他供給管道所填補? 甚至是檢舉人本身呢?

OK,同理套用到該研究生,你覺得是誰檢舉他的?

他倒了就沒有其他管道填補這個需求嗎?

既然他倒了還是會有人填補這個市場需求? 甚至是檢舉者?

那你所謂的"植物走私影響台灣生態"跟此人相關嗎?

還是該結構一直存在,只是你只看到被抄的,所以覺得深惡痛絕不共戴天?

建議先去了解這東西的市場結構、供給和法令再做評論,

想想看,為什麼那位研究生走私的植物在其他國家不會形成走私?

因為在那些國家走私無暴利可圖,

那為什麼在那些國家走私無暴利可圖?

因為合法管道的定期供給使供需不至於如此失衡,

那為什麼我國的合法管道法令限制比其他國家嚴格?

這有使我們社會比那些國家更穩定嗎? 還是更混亂?

若跟禁酒令時代的美國一樣使社會更混亂,有沒有必要繼續存在? 

答案可能是有可能是沒有,那不是重點,

重要的是高知識份子通常先收集資訊、獨立思考再行批判,

而不是背教條"誰都知道走私動植物影響生態"......

那沒錯,但用道德訴求做批判就以為可以改變社會現況是宗教人士講的話,

道德批判可以改變市場需求嗎?

禁酒的穆斯林國家還不是買得到酒,檯面上和檯面下的差別而已

您也好!小肉球是區區部落格主,不是博士。您的論點有一個根本謬誤:

走私違法--大家都走私--所以走私不違法。

您這三段論公式不正確,對不對?錯在第二則:大家都走私。您把很多人走私大家都走私劃上等號了,並且您忽視走私仍然違法。 

我們台灣是法治國家,您應該做的,是從立法上著手,對於需求量大的商品,從立法上解禁。

走私動植物,尚有另項重要考量,這也是您忽視了的:我們台灣本土以外的動植物,進口台灣,必須檢疫,以免將外來疾病帶入台灣,那會殃及本土農業與畜牧業。此外,任意引進外來種,會破壞本土動植物的生態平衡

所以說,文中那位研究生是「本行」,他學的就是這些,他應該比素人更明白這些,他任性,他知法犯法。

您如果熟悉小肉球部落格,您應該知道俺愛台灣愛到天荒地老,這是俺當初寫此文的動機--不要任意走私外來動植物。

小肉球2011/03/07 06:34回覆
20樓. varloss
2010/10/19 20:55
hello
您好~想借您這篇轉貼一下,跟您告知一下
有問題麻煩mail給我~taiwancp2010@gmail.com
沒關係,請貼吧。 小肉球2010/10/20 05:12回覆
19樓. rmd
2010/02/27 23:38
其實只是喜好\
大大言重了^^"
其實只是個喜好
"豬籠草是我的女朋友"我想他可能說的只是個比喻
只是比喻他很喜愛這個植物
豬籠草我也有種
豬籠草其實一些喜愛它的人都是喜歡觀賞他的的瓶子^^我覺得很漂亮
因為沒有多少植物有這樣子特殊的構造^^
而捕蟲囊內的確實有點噁心^^"所以我們都改用化學肥
食蟲植物我們都是欣賞他的捕蟲器和花
像毛氈苔亮晶晶就很漂亮,狸藻的花很漂亮^^盛開成花海更是不錯喔,捕蟲過程倒是其次
其實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喜好,所以觀點難免會有不同的
如果不嫌棄,我向您推薦一個網站,或許您可以看到食蟲的美
http://cpphotofinder.com/
至於進口植物
那是因為人有些都會喜新厭舊^^"種久了難免想種新的
有時會會做出一些不對的事情o
另外
豬籠草最噁的不是他的消化液
而是它的花,它的味道很噁心^^"

俺對豬籠草沒有惡感,對來抗議的網友也沒有反感,可是俺有仗必打,兄台應知小肉球好戰,嘻,自號母大蟲一大隻。

俺喜歡異言堂,有反對意見才有趣,沒反對意見很無聊。抗議有理,謾罵就無理。

噓!悄悄話!小肉球說豬籠草的壞話,為的是氣那位來踢館、而且態度不好的網友,其實對豬籠草完全沒有意見!

"豬籠草是我的女朋友"--批評那位植物系研究生知法犯法,他不好好唸書,不好好種花種草,他去走私牟利,並且私自引入外來品種,不遵守正當合法程序。等到東窗事發,他搬出「小爺喜歡就好」,這算哪門子的高級知識份子。

不是不能進口植物,應該循從正當管道,去提出申請,以免外來品種攜入植物病害,或破壞本土植物的生態

謝謝兄台介紹連結,小肉球會去欣賞!

小肉球2010/02/28 17:27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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