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在UDN經營多年,
近期來,因臉書、噗浪,甚至於大陸微博的影響,部落格雖仍以完整論述為其特性。但是在一切快速化、簡單化的環境中,也難免式微
UDN似乎對此沒有什麼快速的應變方案。
再加上,UDN在聯網的經營,已經如同老字號企業一樣,
發展愈久,問題愈多
發展愈大,調整愈慢
還有,當年與部落客一起打拼天下的感覺,今日業已不復見,互動更是愈來愈少,就好像元配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的感覺,到處都是「小三」
連記者寫的報導,也都是聯網以外的部落客,卻未能順帶地幫聯網的部落客置入性行銷
所以,諸多原因下,本部落格決定先行休息二週
當作放假去了
不要視為抗議,或許讓自己思考一下,二週後是否開格,或以什麼方式經營,二週之後,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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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捍衛權利大作戰、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法律人的第一本書、圖解數位證據
後記:
有些想要出版的部落格主,筆者將自己的經驗提供分享一下:
(偏重從錢的角度出發)
一般而言,會透過部落格來購書者,每一本書大約是30-200人,端視你的知名度,以及出版書籍的屬性。但是你要怎麼判斷新書的銷售量,最好不要被前一個月的銷售量衝昏了頭,因為很多是自己朋友的捧場,扣除那些數量,才可能是你這本書的實力
所以如果你只是要出一本書,部落格的效用大概只有你新書出版的前三個月,多一點可以延長到六個月,但隨著時間的延展,會有邊際效用遞減的結果
接下來的日子,如果你還幻想擺些新書的廣告在部落格中,會有什麼神奇的力量,除非上帝眷顧你,或者是你腦袋靈光到可以創造議題。否則,只能說這種幻想部落格可以創造銷售量的想法,適合撰寫科幻小說
或許有人會說附加價值,如演講、活動、課程、談話節目、代言等,但這種附加價值,對於以部落格起家的作者而言,每年淨收入100萬者,恐怕全國不超過20位
筆者近幾年來演講的額外收入,最高有十五萬,但因為很累人,這兩年來已經推掉大多數的演講,除非工作上所需,朋友力邀,或者是有特殊價值與意義者,否則只好婉拒。
但是這些演講與部落格有關係嗎?
印象中95%沒有關係。
當然這並不代表你的領域也是一樣,筆者的領域是法律、資訊,只是針對自己的情況加以說明。
還有一些常見的賺錢管道,但因為筆者出版的屬性,所以大多與此無關:
(價碼只是一般行情,也許各位網友的行情更高)
廣播,一小時一千到兩千。(筆者都是免費)
談話性節目,一次三千元以上,但風險在於講話比須謹慎小心,以免口無遮攔,賺了三千賠了三十萬。(目前不再參加)
代言,不一定,數萬元或更高,但風險在於代言出了問題,可能毀了清譽,更可能負擔各種法律責任。(筆者沒有代言)
不要期盼部落格可以帶給你很多很多的財富,興趣是很重要的。(通常這種說法很有安慰的性質)
如果要以部落格或其他網路交流平台為你的主要收入來源者,要稱為成功者,每個月至少應該要有三萬。
如果以此為標準,筆者當然是失敗的,一個月粗估大約只有3,000元至5,000元。
總之,筆者將部落格當做練習的地方,並且藉此結交各個領域的專家,在這裡這麼久了,也有了家的感覺,只希望這裡會變得更好
(但是單純交友的角度來看,臉書已經遠遠地超過了部落格,udn也知道,更在臉書經營一片天,只是說真格的,實在蠻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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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2011/05/30 16:55
- 5樓. 筱 蒨-Lucifer2011/05/24 20:45不好意思多問一下
廣播、廣告、演講價碼外,那出書的成本大概是多少?通常要賣多少本才有機會「回本」?
UDN的政治異言堂最近冒出一拖拉庫的綠營格主,寫些莫名其妙沒有邏輯的文章,把整個層次跟水準拉得很低,還被推薦上UDN網站,真的該要抗議一下。
不過可別劣幣驅逐良幣,被那些人給得逞了。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 4樓. 魔獅帆正東2011/05/23 13:15唯漪 支持 UDN!藍軍大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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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JC 鮮師。
UDN 加油! UDN 萬歲!
祝 電小二 青春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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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戰八荒第八集.
?
太陰司,聆月祀環房內。聆月:「嗯......」
千葉傳奇:「妳想什麼?」
聆月:「你對自己的智慧很有信心。」
千葉傳奇:「謙虛說來,我是最有智慧的 人!」
聆月:「那不客氣的話,是如何說法?」千葉傳奇:「這 ....」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 3樓. 是非正義的衛兵2011/05/21 01:59原來另有目的
哈哈! 原來另有目的 我一向是儍子 只以為部落格是思想的交流的場所 原來也是名利之所在! - 2樓. 怡克納米斯2011/05/20 22:40這是一條寫路,也是血路
同意以上論點。
奉勸想專職當作家的朋友,尤其只想靠部落格成名的朋友千萬要想的很清楚,可以在部落格玩玩,但想商業化賺點錢,甚至是百萬收入,講白一點,你想玩的是長期?還是短期?如果是前者,你得想想凱因斯的名言:「長期以來,我們都死了!」所以,充其量只有短期效果。
寫部落格文章,出書,代言,拍廣告,這是一條「短期」的路,如果你可順利成功的話,但可得想想,有一片歌手,當然有一書作家,就是曇花一現之後就會在市場中默默的消失,這是一條寫路,也是血路。
不錯啦!你算是多書作家了... J教授 於 2011/05/20 22:49回覆 - 1樓. 克里斯。李2011/05/20 22:33希望愈來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