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來打法官,可以嗎?
2010/02/1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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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強調一下,只看到新聞報導
詳細過程、當事人語氣,以及相關背景,完全不是很清楚
北院鍾姓法官遭投訴,針對聲請保護令的家暴案
為了勸當事人撤回,一些詭異的用詞都出籠了
包括「再打再聲請好了」、「酒後當然會施暴!」
不過,筆者認為遭投訴的關鍵,
應該是鍾姓法官不滿律師一直叫少年別講話,要他到法庭外,律師不肯,鍾華就找法警將律師「帶」到法庭外,也引發反彈
(也因為涉及到律師,所以到底事發經過是否如報導所言,筆者就保留許多)
不過,上述法官的用詞都有錄音,還原現場情況並不困難
光就這兩句話,實在讓人傻眼,
長期法官權力獨大的結果,沒人能耐之何!?
既然法官認為「酒後當然會施暴!」,顯然酒後施暴的違法性,
也否定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
那大家一起來喝酒,然後對法官施以當然之暴!?
造成許多類似經濟學上的成本外部化
所以,筆者認為法官已經給予了終身職的保障,
監督機制就不能少,
不能像是現在這樣子的監督機制,讓許多判人生死的法官
權力大到難以控制
所以透過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制度設計
讓有不當行為的法官,能立即受到嚴重的懲處
甚至於終身職的保障,在一定條件下也要將之剝奪
否則,苦的還是百姓啊!
筆者已經寫過不少有關法律體制的評論
只能說略有改進,但改進的速度與幅度,與人民期待仍有大幅度的落差
《博客來:圖解民法》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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