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針對跆拳道比賽,遭南韓選手「惡意」攻擊喉嚨事件,曾經放在刑法增補平台,當作學習的補充教材,內容如下:
2009香港東亞運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決賽,中華隊曾敬翔開賽不到1分鐘,宋智勳在近身攻擊時,突然出右拳正中曾敬翔的喉部,倒地10分鐘後,送醫急救。
Q:假設造成參賽者生命的閃失,選手是否觸犯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
參考答案:
簡單來說,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的構成要件該當,只是問題在於是否能阻卻違法?是否屬於被害人之承諾或不具備客觀歸責,其所為並未創造法所不許之風險。
想關詳細內容,請參照《圖解刑法》第102、224頁,及相關增補檔案。
除此之外,又有許多衍生性的新聞發酵。
這次被指稱「誤判」的裁判鄭大為,被批評南韓有愛國裁判,我國卻是自認公正裁判,甚至於被認為沒資格當裁判,跆拳道協會令封殺。
筆者也斷斷續續地練過幾年跆拳道,還有各種不同的武術,想要藉此提出一些個人粗淺的看法:
快速變化的比賽中,裁判的角度永遠無法慢動作,必須在外界傳來的各種比賽訊息中,做出決斷。
所以,若以事後的錄影帶播放慢動作,來批評裁判的作為,其實是很怪異的。還有裁判不能用聽的,這也蠻奇怪的說法,聽覺也是判斷的來源之一,不是嗎?
如果聽到ㄆㄧㄚ的聲音,即便沒有看到很具體的攻擊點,大概可以判斷是攻擊在護具上,除非說謊,根本沒有聽到聲音,作為無能判斷的辯解。
整個比賽制度若能採錄影確認法,當然確實能提升比賽的公平性,只是比賽時間恐怕會拖延,因此若比賽不採此一方法,或者是必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夠進行錄影確認,則在未進行錄影確認之前,裁判形式上的公正判決應予以尊重。
而所謂形式上的公正判決,不能以慢動作的錄影確認法加以認定。所以,是否因此而有必要將此裁判封殺,是否需要所謂的愛國裁判,是否需要向韓國隊耍小動作看齊,就有賴跆拳道協會的高層做出明智的判斷了。
此其一也。
第二個粗淺看法,
跆拳道這門「運動」或「藝術」,一般印象中對於其印象都是腿法了得。但是這樣子的印象,卻衍生出一個質疑,那兩隻手在幹什麼?
似乎只剩下平衡的作用‧‧‧
這次被攻擊到喉嚨的事件,才發現拳頭攻擊也可以得分,看來是筆者對跆拳道比賽規則的嚴重錯誤認知。
只是,過去忽略手部攻擊的跆拳道比賽,卻也是個不爭的事實。
姑且不論這次是否屬於韓國的惡意小動作,筆者第一次看到電視上播出的比賽過程,第一個印象倒不是惡意攻擊的問題,而是怎麼右腿進攻完之後,面對對手的右拳攻擊,怎麼毫無任何防禦的意圖?
所以,筆者倒不想評論韓國的惡意或裁判的無能,而是認為跆拳道如果常常忽略了手部的攻擊以及防禦,那就只能被稱為腿部的「運動」或「藝術」,而不是一門武術了。
K1,還是比較好看,國內聽說有人也在搞類似的,但是目前還沒形成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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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啥啊?2009/12/12 11:52他雖然是正拳進入,但快到喉嚨附近時改成"幾乎是『貫手』"
我懶得看影片。但是正拳突刺怎麼能瞬間改成貫手?
貫手如果沒準備好,手指張開的時候接觸目標,搞不好關節就斷掉了。當然我不否認咽喉跟眼睛是貫手最常用的攻擊目標,而且如果只是用中間的手指關節接觸,關節掰斷的機率也會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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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人只有四肢,兩肢沒用,擺在那邊也蠻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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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還有一肢叫做「中心腳密技」?討論到後來,還是介紹到世界最具有延伸性的武器 J教授 於 2009/12/12 19:38回覆 - 4樓. AlexLee2009/12/11 09:57我所了解的規則
我個人在學生時代,也是出賽的代表。
那時的規定是手部攻擊,不得攻擊肩膀以上,及無防具部位。腳踢則不得攻擊背後及無防具部位。(比對前面格友貼的現在規則,顯然有改變了。)
但實際執行判定時,要看比賽情況。像之前腳踼不得攻擊背後這一條,如果在交叉攻擊時,對方因為攻擊動作移位,造成背部主動進入對手的攻擊範圍,而對方顯然不是故意攻擊,則不算犯規。(常發生在以後旋踢攻擊對手,而對手以旋踢或下壓等動作同步攻擊時)
但不管規則怎麼寫,其目的都是為了保護選手的安全。這也是跆拳被世運及奧運接納的原因。所以我個人認為,攻擊脖子仍應屬犯規行為。
但以這次韓國的情況來説,不管韓國選手是不是有心做犯規攻擊,皆應屬無效不得分!因為實際擊中的部位,確實會造成對手的生命危險。所以我認為一定要嚴格禁止,以防止接下來的比賽有人效尤。
另外,鮮師~跆拳也有豐富的手部攻擊哦!可能你之前的教練沒有教,因為比賽不能用。
但像龍頭拳、貫手、手刀,甚至肘部攻擊都有,因為跆拳仍是種「武技」。後來是因為變成武術或比賽,這部份不教,也不能用,只在行場等動作中還有保留。但在比賽的近戰中,手部攻擊仍是常用的得分手段.....只是,不該打的地方還是不能打。
總而言之,攻擊脖子,我仍認定是犯規行為。
- 3樓.2009/12/11 09:15其實…
我們自己的教練都說新規定,打頭算得3分
結果之前媒體還在說打脖子以上算違規
那請問哪位大哥是頭長在脖子以下的呢?!
應該說…我們整個跆拳道協會與國際脫節地在訓練選手
而且自己主動出腳去踢,被人家回擊
其實輸得一點都不冤枉
- 2樓. 蘇信2009/12/11 08:43為什麼台灣選手沒有防備?
為什麼台灣選手沒有防備?
因為他知道沒打在護具上是沒有分數的,
手部攻擊打在臉上也是沒有分數,
所以沒有防備是正常的,
不過據我觀察的結果是這個南韓選手有"極故意"的嫌疑,
因為他雖然是正拳進入,但快到喉嚨附近時改成"幾乎是『貫手』",
這是空手道的名稱,也就說他雖不是直接用手指戳進去,
但幾乎是用用第二指節直接命中,這樣的力量比正拳打到嚴重太多了!
鄭大為看到如此的錄影帶證據還能硬ㄠ,
也就真的相信大多數人講的"裁判永遠不會錯"的這句話了!
- 1樓. 天空‧虫2009/12/11 07:05照新規則看
本來還覺得這樣打是違規不應該給分但是依照新的WTF規則第十一條之後 (PDF)http://www.taekwondo.org.tw/uploads/tad_uploader/17_WTF%20COMPETITION%20RULES%20&INTERPRETATION(CHINESE%20TRADITIONAL200906).pdfWTF規則簡譯版 第十一條之後 可以對照看http://cwqtkd.tripod.com/cwqrule.htm這算是被韓國抓到比賽規則技巧了,因為從影片看韓國出拳還真的得分合法之後比賽大家也會更重視手部防衛動作或許這些運動遊戲規則也需要讓法律專業人士來檢視看看制定方法是否有漏洞或不合邏輯的問題
吃到哪,拍到哪,是一種美德^Q^
今天要去哪裡吃好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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