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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新聞,為何不承認錯誤?
2009/10/0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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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年代新聞,只通報36人?

看到聯合新聞網「NCC調查出爐 年代未通報災民叩應」、自由時報的報導「年代88風災假叩應賴不掉」等,

NCC對此事件已經做出了調查報告

8月10日共接到65通明確說明災情的求助電話,

總共年代新聞通報了28筆,

通報比例僅43%,57%災民求助電話,根本沒有通報

(筆者當時的估算與分析還算蠻準的)

助理導播盛奇玉看不下去,在個人部落格PO文「無聲哀號」,情緒激動地揭露電視台為了收視率,消費災民、欺騙災民,同事穆光中回應此文,表示支持。

年代新聞不知檢討,居然把當初內部報料人員

以妨礙名譽、委託他人刷卡的名義

無預警的解雇

行為極盡惡劣

當時許多求助電話,包括「奶奶遭活埋」、「育幼院缺糧多日」、「聯外道路中斷受困」等等,每一通電話都傳達災民緊急求救心聲

但是,年代主播強調「會儘快通報救災單位」,似乎只會講好聽的話

結果呢?

這樣子的行為若造成人員的傷亡

應該要負不作為犯之責任

例如導致人員死亡

可能成立故意殺人罪(或過失致死罪)之不作為犯

當然還有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之調查更是不可少

除此之外,

本部落格也要求年代新聞應儘快回復上述二人之工作權

給予二人適度的賠償

並向社會大眾,尤其是災民道歉

若無善意回應,將支持記協團體相關的抵制活動


圖解刑法《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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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7) :
7樓. 方正平
2009/10/02 10:55
我也支持鮮師的支持
年代新聞太可惡了!
6樓. 寄居者
2009/10/02 06:08
這就是台灣媒體的偽善
媒體要政府受媒體的監督,媒體自己卻不願意受監督。

媒體要政府給他們言論自由,媒體自己卻不要給員工言論自由。

看看這兩位揭發真相、前年代員工穆光中和盛玉奇的話,台灣所有媒體工作者們真的應該好好自我反省!

「不能明白,我們這麼做為了什麼,一份媒體應盡的道德又在哪裡,一間企業該負起的社會責任是否已經蕩然無存。無法理解的情緒持續,直到一小時後我懂了,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脆弱著急的心情,做為新聞內容的來源,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做為免費記者報馬仔,好讓各位嬌貴的記者同仁們穿著美麗高尚的衣裳在安全無風雨之處遊走,在辦公室裡看著電視畫面做虛偽致極的電話連線,佯裝出急迫擔憂口吻。」
5樓. ^^亞莎崎|旅遊作家、專題講師
2009/10/02 02:30
= =

泯滅良心的話

人還算是人嗎?


4樓. 啥啊?
2009/10/01 23:58
懺悔回來了嗎?
我也很想做一些需要懺悔的事。例如說勾引良家婦女之類的。
身體回來了 J教授2009/10/02 00:04回覆
3樓. 阿杰把拔
2009/10/01 22:23
好奇

NCC的態度呢?

身為電視台的主管機關,NCC應該介入,不是嗎?

2樓. 執政者的對面
2009/10/01 21:28
如果我是當事人...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不會要求復職...

只要求合理的資遣...

1樓. 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2009/10/01 20:02
災害發生時... 通信頻道擁有者應善用資源協助救災 ~~

最近不素有撞車沒事 ...

見死不救卻被判刑的例子嗎 ~~

小百姓就被判刑 ... 

大財團卻可以對內掩蓋事實 ...

對下無情追殺 ...

還強迫當事人製造道歉假新聞 ...

這下犯的法律跟社會文化罪可大了 ~~

年代至少應該在最短時間內回復爆料員工的工作權才是 ~~

其他的 ...

就看我們的法律... 跟社會 ...

可以忍他多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