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昏倒耶!
媒體開放call in,讓有需要幫助的人打電話進去求助,
怎麼還有人故意打電話進去,浪費救災的資源。
剛剛在噗浪看到有人在傳這則影片,
看了實在是讓人心痛,
這位學生,應該是學生,到底是怎麼了。
感覺好像是喜歡打119或110謊報的小朋友,
居然還說「我住在中壢,這裡風大雨沒有,為什麼我要的東東還不來‧‧‧哈哈哈‧‧‧」,其中還嫌主播講太久,讓他空等浪費電話費,他自己浪費社會資源,還在那邊無恥地亂喊叫,真是‧‧‧
實在很糟糕的年輕人
這位年輕人,你真的也錯了。
有噗友說該名男子觸犯了消防法第36條,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是,我查了一下該條文內容,其既非謊報火警,也不構成無故撥火警電話或其他款,應該不會成立本條罪名。
又翻了一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也不構成「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的情況。所以,初步判斷該名男子的行為並未違法,但是卻是道德上可以非難的行為,應該要請該校給予行政上的懲處,以為告誡。
(若有適用其他法令,煩請賜告)
![]() |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37樓.2009/08/23 08:21讀書會
請問JC鮮師
還有機會参加您的民法讀書會嗎?
- 36樓.2009/08/13 07:10
- 35樓. crystalsun2009/08/12 17:04結要那麼打,就要那麼解
是不是應該把出面道歉情形做成一小段影片PO在網路上? 至少也要露個臉,才不會讓人覺得文章有可能是別人代寫的,男子漢大丈夫,做錯事後,要有誠心勇於承擔認錯,才能取得人信任,重新塑造形象。
我看過有國外年輕人貼影片做錯事也是這樣處理的。
- 34樓.2009/08/12 15:20畜生?
法律本來就不完善,是保護國家的最終防衛底線,今天那幾個小孩既然還能嗆沒犯法,怡然自得? 這就是台灣所發展的文明素質,法制社會? 這是告訴世界什麼已經遲了,過頭了的警訊!? 現在既然還有傻瓜想翻法律條文,還有傻瓜乞求惡人沒誠意的道歉?
實在看不過去,請社會至少讓它們退學+災區勞動!
- 33樓. 一杯飲料2009/08/12 10:53辛苦了 J教授 於 2009/08/12 14:51回覆
- 32樓.2009/08/12 04:37樓下的朋友,這是兩碼子事
官員當然該究責,這學生也不可姑息,難道你認為官員無能,這小王八蛋就可以鬧場?
現在不教訓以後就殺人啦!
方才我去看了那兩個人的網誌,的確!沒有真心悔改,尤其是打電話那個,還禁止回應咧!
他並不認為有錯吧!只是社會壓力迫使他低頭。
對啊!感覺有一個比較沒誠意 J教授 於 2009/08/12 14:50回覆 - 31樓. Roy1002009/08/12 02:27民代和官員才是禍首!為何大家只痛扁這個學生呢?
多少人家破人亡, 這些學生還打電話占用媒體的救災通報專線, 的確該管教!但是學生不是導致人民家破人亡的禍首, 掌握治水預算與發包的民代和官員才是! 治水的工程有沒有偷工減料? 八年八百億的預算真的都確實用在治水了嗎? 為何大家對學生的忿怒超過對官員的忿怒?
- 30樓.2009/08/11 23:24沒誠意
不是真心道歉的,害怕受處罰,害怕挨轟! 他真的知道自己錯?
放屁! 還在坳 8 號打的還是9號打的電話,哪一天有差別嗎?
寫部落格作甚麼?炒人氣嗎? 叫他父母或師長帶他出來當面道歉,
這是他該付出的代價!!!
輕輕放過只會讓台灣教育更失敗!
- 29樓. tyuan2009/08/11 22:03誰沒少年輕狂過,算是不知分寸吧。
剛剛終於聽到聲音了。惡作劇嗎?!誰沒少年輕狂過,算是不知分寸吧。
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大地震時,我們一知道地震時就撥電話去給加州友人詢問安否。那電話還真難撥呢。根本招呼打完,朋友的先生就催我們掛電話了。因為我們多說一秒鐘,可能就會延誤一個救助的機會。
- 28樓.2009/08/11 19:11好像很眼熟!
好像就是人家說的-----------破少年!破少年該出來道歉了吧 J教授 於 2009/08/11 21:2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