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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帝國大崩潰2-22三邊總督楊鶴潰敗的總檢討(10)民免而無恥的貪腐體系(4)劉三吾的孟子節文:猜防臣下,不使稍有專擅。
2013/03/0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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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9:45 哈哈,好久沒看三立財經台楊伊湄妹妹播報的新聞了。

三條魚討厭『美國人李安』、運動,
好像大家都知道,盡量播吧。還有什麼?

03/03 22:18 2011年,同時錄取五家研究所,哈哈,真貪心!
批評外貌協會的那些人,應該先問問自己有多少的內在

03/04 00:14 完稿 00:19 ~~00:29 排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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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有、高壽仙《明史:一個多重性格的時代》P.42

要純潔政治空氣,朱元璋認為必須首先讓官員們樹立正確的思想認識,因而,他花了不少力氣,對官員們進行愛民教育,希望官員們都能在思想深處確立節儉、勤政、廉潔的意識,為此還編寫了不少書籍作為教育官員的教材。

〈三條魚:『節儉、勤政、廉潔』可以用書本教得來的嗎?高級文盲的農民皇帝朱元璋實在太好笑了,和台灣今天的政治、宗教一樣的好笑。〉

(1)洪武八年1375年〉編寫的《資治通訓》和洪武十六1383年〉編寫的《精誠錄》,都有教育官員忠君愛民的專門篇章。

(2)洪武十九年1386年〉編寫的《志戒錄》,則是採輯漢、唐、宋時代發生的一百多個為臣悖逆不忠的事例,讓臣下知所鑑戒。書成後,賜給群臣以及各級學校的教官、學生們講誦。

(3)朱元璋還曾編寫《彰善榜》,表列公勤清廉官員的事跡。

(4)洪武十八、十九年頒佈的《大誥》三編,也以教育官吏為首要目的,其中,官吏貪贓枉法、科斂害民的案例占全書一半以上。

(5)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編寫的《醒貪簡要錄》中,還詳細載明各級官員的祿米數額,並將米數折換成穀數,再算出每畝田地出產的穀數、和投入人力的多少,目的是喚起食祿者的良心,使他們能自覺地體恤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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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明史‧明代‧中冊‧完備而有系統的法律制度》

﹝整飭吏治,懲罰貪官﹞P.561--2

明律對官吏的一般職務犯罪的處罰,較唐律為輕,但「事應奏不奏」則相反。

按唐律只杖八十,明律則規定:

凡軍官犯罪應請旨而不請旨、及應論功上議而不上議,當該官吏處絞。

若文職有犯應奏請而不奏請者,杖一百。有所規避從重論。

若已奏已申不待回報而輒施行者,並同不奏不申之罪。

清人薛允升曾就這項規定評論說:

按職官有犯,明律多輕於唐律,而此律則較唐律為過重,總係猜防臣下,不使稍有專擅之意。〈原註:《唐明律合編》。〉

在條目眾多的失職罪中,以失守、縱盜、監守自盜處罰最重:「凡牧民之官失於撫字,非法行事、激變良民,因而聚眾反叛、失陷城池者,斬。〈原註:《明律‧兵律‧軍政》。〉

 

同上書,﹝嚴禁臣下結黨和內外官交結﹞P.559

明初,統治者鑑於歷代臣下結黨造成皇權削弱、內部衝突加深,嚴禁臣下結黨。《大明律》特別增設了唐、宋之刑法所未有的「姦黨」罪:

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

若犯罪,律該處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諫免、暗邀人心者,亦斬。

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門官吏不執法律,聽從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

此外,「凡奸邪進讒言左使殺人者」,亦屬姦黨,處斬刑。

 

嚴格規定國家官職的任用權專屬皇帝:

若大臣專擅選用者,斬。

若大臣親戚非奉特旨,不許除授官職,」違者亦斬。

甚至衙門官吏與士、庶人等,

若有上言宰執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黨,務要鞫問,窮究來歷明白,犯人處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三條魚:“鞫”,音同“局”,審問囚犯。〉

若宰執大臣知情與同罪。」「文官非有大功勳於國家,而所司朦朧奏請輒封公侯爵者,當該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斬。

明初胡惟庸與藍玉兩案發生以後,坐姦黨罪被誅殺的文武官吏三萬餘人,「當時公、侯諸宿將坐姦黨,先後麗法,稀得免者。〈原註:《明史‧湯和傳》。〉

〈三條魚:上面這些奇怪的規定,把國家最重要的官僚任用權完全歸在皇帝一人的身上,後來,萬曆中後期的明神宗和大臣鬧脾氣、數十年的罷工怠政,就連六部九卿的中央官員也是一個一個缺而不補,榨乾了明朝僅剩的一點元氣,太祖朱元璋的這些規定功不可沒!〉

 

清人薛允升比較唐、明律的異同時,指出:

姦黨等條,皆洪武年間增定者也。

明祖猜忌臣下、無弊不防,所定之律亦苛刻顯著、迥不相同。凡所以防臣下之攬權專擅、交結黨援者,固已不遺餘力矣。

然猜忌過甚,則剛克消亡,朝多沓沓之流、士保容容之福;遇重大事件,則唯諾盈廷、無所可否,於國事究何裨乎?〈原註:《唐明律合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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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晗《朱元璋大傳》遠流版〈第四章3新官僚養成所〉P.167

至於《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開始讀這本書,讀到好些對君上不太客氣的地方,大發脾氣,對人說:

這老兒要是活到今天,非嚴辦不可。

下令國子監撤去孔廟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廟,後來雖然迫於輿論,恢復孟子配享,對於這部書還是認為有反動毒素,得經過嚴密檢查。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特別敕命組織《孟子》審查委員會,執行檢刪職務的是當時的老儒劉三吾。〈三條魚:這些姓劉的人真奇怪,從古到今,奉承當權者的事情幾乎都有他們一份,劉向的《說苑》也是朱元璋指定的教科書。〉

〈盡心篇〉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梁惠王篇〉「國人皆曰賢,國人皆曰可殺」一章,「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

〈湯誓〉引文和〈離婁篇〉「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

〈萬章篇〉「天與賢則與賢」一章,「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以及類似的「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以上一共八十五條,以為這些話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給刪節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幾條,刻板頒行全國學校。

經過凌遲碎割的這部書,叫做《孟子節文》,刪掉的那一部分,「課士不以命題,科舉不以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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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1644帝國大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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