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現實低頭』,是一切科學進步的根本源頭。
錯了一次,就要檢討那裡出了問題,然後重新再做。
一而再、再而三的錯,
就代表原本的觀念完全錯誤。
傳統八字命理的合婚,合到最後變成離婚,
就代表他們對於「婚姻」的了解,完全錯誤,
她們自己硬把「馮京」當把「馬涼」,
卻死不認錯,還找了一堆理由來硬凹,
再加上許多的命理研究者,都有宗教背景,
就把當事者的離婚,找了一堆因果業障的理由來搪塞,
最後,當然就完全算不準。
傳統的合婚法則,不外三項原則:
第一:天干五合。
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
第二:天干的十神特質相合。
傷官合七殺、食神合正官,
正財合偏印、偏財合正印,
正官合比肩、七殺合劫財,
正印合食神、偏印合傷官,
比肩合正財,劫財合偏財。
第三:地支六合。
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隨便舉個例子,
男:寅月〈地支〉乙日丙時〈天干〉,
女:亥月〈地支〉庚日辛時〈天干〉,
我們清楚看到地支是寅與亥合,
天干是乙與庚合、丙與辛合。
我們只是用個例子,讓大家簡單了解通俗命理合婚的方法,
至於天干的十神特質相合,比較複雜,
原則上是相同的論法。
從八字命理來看,
這一對男女叫做“合”,
原則上,也不能說錯。
問題是婚姻和這種“合”有什麼關係?
這種“合”就可以保證婚姻美滿嗎?
比如說吧,如果這兩個八字,不是一對男女,
而是兩個男人、或是兩個女人,難道他們也能相合嗎?
另外,
婚姻關係、
朋友關係、
部屬關係、
合作關係,
都可以用同樣的方法討論是否相合嗎?
按照這種方式來思考,
大家就會了解通俗命理合婚的方法,
完全無法承受理論上的分析,
面對現實的狀況,當然就容易出問題。
不過,我們前面說過,
這種合婚方法和現實結果呈現「高度負相關」,
也就是這種方法除了不恰當以外,
事實上是根本錯誤的方法。
為什麼呢?
在我們看來,理由非常簡單,
就是因為相合,所以最後的婚姻完全不合。
這句話看起來很矛盾,
仔細想想,你就會知道那才是人類世界的真理。
什麼叫做婚姻?
一對男女要在一起生活幾十年,
如果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就變成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在一起生活幾十年,
那不是「合不合」的問題,
而是「能不能接受」的問題。
兩個人再怎樣的相合,必定有某些相互牴觸的行為,
這時候,原本越合的兩個人,
越會覺得那些行為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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