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讀馬丁貝克刑案《羅絲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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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修訂稿~
異於大多數推理小說的天才偵探摸式,馬丁貝克警探團隊稱不上是神探,他們是一群埋首破案的工作狂,常常不眠不休的搜集比對資料。跟監嫌犯---.除了鬥智之外,更重要的是耐力的比賽。
我在此也要說一句,讀者閱讀馬丁貝克探案初始,也需要付出一點耐性,那就會嚐到倒吃甘蔗的樂趣。
對於破解羅絲安娜這個案子,馬丁貝克團隊覺得並不光榮。
「他們這些在斯德哥爾摩、莫塔拉、或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的警探,用了見不得人的方法,來破解這件凶殘的謀殺案。他們會永遠記得這件事,這件不光榮的事。」
你完全可以說,羅絲安娜全裸遇害是咎由自取。
本書呈現出另一種意義,訴說女人放浪形骸所招致的危機,大概不能使女性主義者坦然接受。女性主義聲稱女人有展現魅力的權利,完全無視於放浪形骸所招致的惡果。
勿庸諱言,羅絲安娜是一個絕佳的受害人,女性、單身、出國旅遊中---她的失蹤引不起多大的注意,要有人找她也是旅遊時程結束之後---彼時就失去了破案的關鍵時刻---
但是,她之所以遇害,可以說是自找的。性感的花癡熟女,遇到了一個令她心儀的對象,這並不容易---要知道---她雖有極強的性需求,卻也不屑於飢不擇食。
很難得的,眾裏尋他千百度---一個有魅力的男人出現了,她怎會放過此一良機呢?---於是,百般挑逗勾引,企盼對方成為入幕之賓。
以下未讀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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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也沒想到她的白馬王子卻是一匹恐怖的狼人。
可以說,凶手是個性變態,但是殺人動機是為了懲罰對方的色誘---下流無恥的勾引,他甚至沒有強暴的行動。
從七月到十二月,馬丁貝克團隊工作了五個月,總算找到了嫌犯。找到又怎樣?沒有證據---重要的是,他規規矩矩,毫無作奸犯科的跡象。若非設了陷阱,他有可能不會再犯錯,除非他又遇到另一個挑逗他的女人。
以馬丁貝克為首的警探團隊設下陷阱,由酷似遇害者的索尼雅,色誘凶手再次出手。由於出乎意料的突發障礙事件,凶手對索尼雅出手時,救援團隊沒有及時趕到,若再晚個10或15秒,誘餚可能就犧牲了。這次的經驗,成了索尼雅一生的夢魘,馬丁貝克在行凶處恐怖的場景中,甚至不敢抬頭望她的眼睛。
然而,即使設了陷阱,又作了綵排,警探們跟監了三週以上,他仍未展開行動。直至誘餚再次主動挑逗他,才促使他行動---這說明了他的犯罪是被動的,那些想方設法勾引他的無恥女人,讓他起了色心又自怨自責---他不能像她們一樣無恥,他認為:色誘他墮落的女人該被處死。
我悲憫這匹恐怖的狼人---耶誔節陪伴母親靜度佳節,每天過規律生活的「好」人。
很可惜,本書並未交代這位魅力美男凶手的背景。是怎樣的環境造成他的心靈創傷?社會或家庭問題?潛在的心靈故事更加動人心魄啊!---讀者似乎只能自行讓想像飛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