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多一萬個社工也救不了小小曹
2010/04/23 18:01
瀏覽3,093
迴響23
推薦10
引用0

最近台灣「社工界」回應社會及彭懷真有關小小曹事件的批評或反省,倒是發揮了他們「連結資源」本業的高級效率,學界和實務界幾乎口徑一致要求改善制度、增員增錢,也幾乎把事件的疏失,由「專業處遇過程」的檢討,有效地導向「人力不足、資源不足」才是殺手。

彭懷真的「相對弱勢」觀點是值得再細酌,不要讓趁機要錢要人的政治性操作,讓人忘了─

  • 這並非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事前有危險「跡象」,大人卻來不及處理;
  • 而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向大人明確求救,而訊息也清楚被大人判斷確認,卻仍發生遺憾的事件。
  • 而且,可以救人的大人,就在小女孩和危機製造者身旁、週遭。

想一想,這件事的過程:

  • 小女孩向老師求救,老師確認了危機
  • 專業的家暴社工和警察雖「晚了五分鐘」,卻在學校通報後一個多小時,就到達了學校
  • 南投社工成功連絡上曹母
  • 社工曾考慮萬一連絡不上,用衛星技術
  • 台中社工也成功接受轉案
  • 連續好幾天,社工和警察上門訪查

是制度不夠用嗎?涉及這麼多單位,不也環環相扣地「合作」處理了起來?

是人力不夠用嗎?台中社工還連續好幾天上門訪查呢!有哪一個環節是因為人力不足、積案太多而形成錯失的?

在社工界高聲嚷嚷人力不足,卻不願面對彭懷真指陳的「專業過程」,是不是也把社工的工作,當成幫派幹架─「給我多幾個兄弟,圓的扁的都沒關係,人多勢眾就可以了」。

這個小女孩的生命是專業處遇過程(含老師和社工)的問題,不是制度,不是人力(雖然就台灣整體社福,制度和人力的確不足),然而不誠實面對專業過程,或許如有網友提及,降低社工師門檻,讓非相關科系的人廣泛參與──而這,是否對社工專業的某種否定呢(這幾年,社工才「師」化!)?反正,幹好社工,講的是人夠多,然後有一般社會歷練,而不是有異於期待於一般人的專業處理過程和反省能力。

台灣的社工界不處理專業過程,再多僱一萬個社工,只會更多的疏失和推托,一樣救不了小小曹。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不分類
迴響(23) :
23樓. 無名社工
2010/05/13 01:04
感想

如果社工和警察真的破門而入,可能會看到什麼?

他們可能在作自己的事,一臉錯愕看著社工和警察

他們可能很安全,但是在社工離開之後自殺

的確,再多社工都救不了他們,誰也無法預期他們的下一刻行動

所以彭老師的言論會引起這麼大反彈,

有社工長期以來累積的工作負荷、社會地位、薪資緊迫

還有被責怪一身的委屈

卻用一句官僚殺人解釋整個過程。

媒體渲染是會膨脹的

這樣一句話無法讓人理解整個專業服務的處境

我相信在兒少保社工會對這類案件有更細緻的討論

包括社工到底可以怎麼做緊急專業判斷

要一個社工去決定要不要破門、警察是否願意陪同破門

老師沒有教,要靠社工實務的專業判斷

我們都不是兒少保社工,不知道督導、社工是怎麼處理這類危機

所以我們所有言論都只是事後諸葛

要批評容易

但是在案量、人力運作衝突之下

我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這位社工沒有做「破門」的決定

又為什麼老師拖了一個禮拜沒有追問小朋友下落

所以我很好奇你所說的專業倫理,是否有更深入的討論?

另外,你用高道德標準來評價社工和機構督導

這可以拆成兩部分討論

一是機構的生存環境及政府政策的相互影響

另一部份是社工薪資長期零成長反映出社工地位已經跟以前不同

但是卻未被政府重視的福利政策擠壓問題

「嘴臉」一直存在,不會因為多募款而消失

所以這些嘴臉你討厭歸討厭

但除非你嘗試改變這個情境、嘗試為社工的道德精神發聲

你為社工的自我主張感到反感,似乎簡化社工困境

也簡化專業處遇的複雜性..

回應彭懷真文章的方式,應是由社工專業團體組成正式或非正式的調查小組,謹慎評估各社工員當下的處置,是否在專業上合情合理,如果調查結果是,各社工員在現場的處置已恰當,也可以用專業組織的角色,公開向社會說明社工員的功能和必然局限,這也才是還給當事社工「公道」(若有需要)的恰當方式。

而不是轉移焦點到人力、資源的問題,人力、資源的問題頂多應只是附帶建議改善事項。

社工師證照應是附含專業倫理層面的價值,這件事社工界頭人們的反應,幾乎看不出這個角度。

bkfire2010/05/15 09:04回覆

22樓. luke koolhead
2010/04/27 22:40
i can not believe it...

我認為剝奪監護權必須以法律明確定義... of course.

are you telling me that taiwan doesn't have a complete set of law to protect that child in this case?

21樓. 路人Juno
2010/04/27 09:07
我認為剝奪監護權必須以法律明確定義

cryingoutloud:

情理法兼顧 is the real problem...

you only need 法, because only when it's legal, it can meet 情 or 理.

anything that is illegal, it'll never be  情 or 理.

=====

我可以想出幾個情形,法還是有所不及,必須靠情理來幫忙。

不過將一個孩子的監護權從父母身邊永遠奪走或移除幾年,即使是為了避免兒童遭受想自殺的母親或有性侵傾向的父親的傷害,我認為也必須以法律明確定義。   這種事不應該是一個孩子說幾句話,幾個專家討論後就可以把孩子帶走的事。

如果台灣真的需要這種法律來保障兒童,那麼這個社會已經出了問題。

20樓. luke koolhead
2010/04/27 03:40
情理法兼顧 is baloney...

情理法兼顧 is the real problem...

you only need 法, because only when it's legal, it can meet 情 or 理.

anything that is illegal, it'll never be  情 or 理.

19樓. 路人Juno
2010/04/27 00:08
這種環境要社工積極關心兒童很困難

cryingoutloud:

99% of taiwan's problem are the result of.. nobody enforces the law, it's a society that nobody respects the law... the law enforcer gets no respect...

======

一個問題是台灣民眾也沒有太多興趣執行法律,連帶的大家選出來的立委也是如此。  每個人都口口聲聲情理法兼顧,擺明了法律只有在情和理都不行時才拿出來。

所以法律辦法都在那裡也公布了幾個月或一兩年,但是只要民眾一要求,二二八該不該放假可以馬上轉個彎。   取樣錯誤,導致一個小學女童尿液有毒品反應,社工認為她被餵毒而緊急安置,結果被家長責罵,但是台灣社會沒看到有誰站出來為社工說話。

這種環境要社工積極關心兒童很困難,因為你積極任事犯了一個錯誤,只有你面對家長責難,社會沒人支持你。   當你消極時可能讓小小曹跟媽媽走,飽受系主任和社會責備,但是後者機率很低,前者則是天天可能遇上的事。  

18樓. luke koolhead
2010/04/26 22:15
taiwan is a lawless society

problem is nobody was enforcing the law....

99% of taiwan's problem are the result of.. nobody enforces the law, it's a society that nobody respects the law... the law enforcer gets no respect...

respect the law and enforce the law are what this society need the most.... 

17樓. 路人Juno
2010/04/26 15:13
只有這種時候社會處長叫才會見報

版主:

3625件,沒那麼誇張吧?!

這我不敢說,不過聯合報報導把所有數字都列出來了。   也許縣議員該質詢一下。

有些死案,有些過個手,真的這麼多案開案中,一天和30個個案連繫,輪一回都要半年,要「死」多少人了?

不是每一個問題家庭都會死人,一天和30個個案連繫,可能每一個都有危險,也可能只有一個。   想像社工人員是拆除炸彈大隊人員,做對十次沒有用,只要犯一個錯就慘了。

真的這樣,社會處長能現在才叫嗎?不只社工員苦不苦的問題,也是案主的權益哪裡去了?!

問題是只有這種時候社會處長叫才會見報,你才會看到。

如果是基於業務正當,補償也不由公務員,而是由公務機關。如消防員為了救火,把隔壁鄰居的門窗破壞以利救火之類。有行政類法規的保障。

公務機關仍然有預算問題,那就要請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編列多一些預算(加稅或砍別的服務)讓下級警察局打破門救民眾,也要請議員大老別刪預算。

To: Amisgin

我在其他地方表達夠多意見,所以我只記錄誰放我進黑名單,不用寫部落格,歡迎指教。

16樓. steven
2010/04/25 19:06
版主說的好

這幾天很多的社會工作者陷入工作過量後的激烈反抗中

(我了解,因為我有時案量大到怕聽到響起的電話聲)

卻忘記專業判斷錯誤會影響案主的一生

怪人力不足 怪專業培訓不夠 怪體制僵硬.....

問題是 還沒出事前

我們真正做了什麼?

我想 在專業環境不成熟的景況下

我們是不是也該覺醒

去思索什麼才是真正的社會工作

才不愧我們傾力投入的熱情

相信您是深刻豐富的社工員。

任何人都可能犯錯(也未必是資深資淺的關係),但就是發生問題後的態度。

其實如果只是基層社工員在網路上吐口水也罷,看不過去的是許多社工界有一些媒體知名度的頭人的態度,年輕或基層的社工員有一些情緒反應,不正是這些人應協助他們一起再做專業倫理的思考嗎?

bkfire2010/04/25 22:29回覆
15樓.
2010/04/24 19:16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多1萬ㄍㄝ救ㄅ了歐!那全裁撤吧!省錢

14樓. amisgin
2010/04/24 18:53
故事真相
在FB看過這樣的一段描述:在20樓跳下一位自殺的媽媽,15樓的老師伸
手沒接到,10樓的里長、5樓的警察也趕緊伸手,卻還是來不及!所有樓
上的人都以為在2樓的社工應該、一定要接到,但是媽媽還是自殺死了!
這會兒大家全部都在痛罵2樓社工怎麼這麼不積極、不用心、不專業!
============================================
故事真相是:今年的兒童節前,15樓的老師發現20樓的媽媽要自殺,依法
趕緊通知2樓的社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第六十二條規定),由
於清明節連續假期的緣故,大人們集體放假去祭祖掃墓,放假回來,2樓的
社工找5樓的警察上20樓訪視未遇,在門口貼字條後離去….,數天後,10
樓的里長發現不對勁,找5樓的警察破門而入,腐蛆….

2007年1月13日黎小弟弟虐殺案,從報案到黎小弟弟活活被打死,前後一
年二個月。2007年1月13日黎小弟弟虐殺案發和2010年4月19日『母強
迫燒炭尋短 女童求救無援』,二案主管機關都是台中縣社會處長王秀燕呢,
她還是好端端屹立不搖地領導。

看出問題嗎?看不出來再補充:
從3月底台中縣政府縣長黃仲生辛苦展開一人要價10萬、19人花190萬元
的日本考察之旅,陷於群龍無首,陸續相關新聞浮現:『摸魚被抓包,副中
縣長嗆:全世界都這樣』、『黃仲生出國考察,縣府員工有魚大家摸』,當
縣長黃仲生風塵僕僕返國,接獲民眾投訴,新聞是『中縣力挽形象.服務不佳.
處長親自致電道歉』一日革新之後,不幸的新聞接踵而至『教練薪一拖再拖.
官員被批麻木』、『母強迫燒炭尋短 女童求救無援』、『4/19日黃仲生遊
日挨轟.竟稱「要再出國」─接受採訪說:「縣府接下來應還有國外考察行程
才對,我得看時間能否配合。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能吸取經驗回國用在公
務上,並非那麼不好的事!」』

2010年今年的兒童節其實跟其他年代的兒童節並無二樣,同樣的是慶祝小孩
的節日,同樣是在慶祝中,小孩一個個無聲無息的消失。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