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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史(三)
2009/06/15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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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隨著法國大革命的爆發,世俗化的個人主義得以在社會生活和政治領域內成為風尚;個人主義與理性原則,在議會制政府中,在成文的憲法中,都能得到表達。顯然,英格蘭1688年的革命和美國1776年的獨立,都預示了這些變革,但是,只有更具普遍意義的法國大革命才直接了當地使個人主義和理性原則抬頭。

社會和政治遺產
舊體制下的社會秩序
  為了理解18世紀的各種發展概況,人們不妨從舊體制(ancien regime)一詞之定義開始。舊體制的實質,存在於這個國家社會、政治和經濟的諸種形式的混合狀態之中。此詞本身雖主要為一政治概念,但也始終具有一種清楚的和社會經濟的共振因素。
  在舊體制社會中,男女老幼一律生為法蘭西君主的臣民,同時又是一個等級和地方的成員。從理論上說,法蘭西所有階層和所有等級者的生活,始終是在許多相互重疊的制度法律的框架中成形的,框架各有其規章以賦予其成員所應享有的特權,實際情況也往往是這樣。權利和地位照例由群體流向個人,而不像1789年以後那樣由個人流向群體。
  法蘭西本身可被看作不同群體或社團(如鄉村、堂區、行會)的集合體,各群體在理論上可以相比,實則各異。這個王國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省的一個組合,其中不少省分還留有代議制慣例的痕跡。在一些重要方面顯示法蘭西並不是一個真實的政權單位。例如,有一點法蘭西便不同於英格蘭,它不是採用單一的關稅徵收制,由加倫河裝運白蘭地酒到波爾多,貨主繳納的關稅要比由法國運往英國的葡萄酒所納關稅更多。
  國家公民身分的概念,在舊體制下的法蘭西,並非無人知悉,此種情況可證之於那種認為全體法蘭西人,不論其所屬階層和所享特權,都有某種不賦予外國人的法定權利。不過,當時的法蘭西國家,並不像1789年以後那樣,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主要還是由繼承而來,並非由人制訂。

君主制和教會
  在18世紀時,國王還自認是其臣民的封建宗主。家族意象是皇室詞彙的重要組成部分;法蘭西之王即臣民之父。王之治理權,同所有統治其妻室的夫權以及統治其子女的父權,互為呼應。王之詔令,不論多麼苛刻和貪求,最後總用一種宗教和家長式的關切詞令表達旨意。
  此外,國王就是一名基督徒君主,這樣便又擁有準祭司的職能。國王加冕要塗聖油,據說聖油是由一隻鴿子從天上啣來的。教會與政府的關係是複雜的。國王常常毫不猶豫地壓榨教會,因為根據1516年的《波隆那宗教協定》,國王對教會擁有廣泛的權利,而協定當時仍是有效的。君主使用他們握有的權利來任命主教和修道院長,以便獲得沒落貴族或野心家忠於王室。國王還能任意對一切教會榨取任何款項,而且時時謠傳有大規模沒收教產的各種方案即將出現。
  雖然如此,在1788年以前,天主教會在法國仍然保有非常廣泛的佈道權利和社會聲望,即使按照流行於歐洲中部和南部的標準來說,也是如此,更不要說北歐那些宗教寬容度要大得多的國家,如普魯士、荷蘭、不列顛的標準了。法國新教徒到1787年才重獲宗教自由權。猶太人直到1791年才被當作外國人而有信教自由的權利。具有相當大的象徵意義的是,在1789年以前,是教會管理著出生和死亡的登記。教會、警察及法庭密切合作以維護宗教的聲望。王國基本上尊重教會傳統上的各項權利,一如尊重其臣民的公民權和財產權或曰「各項自由權」。

推行現代化
  舊體制的最大特徵是,即使因循守舊之風根深柢固,它亦只撐起整個複雜體制度的半壁江山。最初由黎塞留在1624~1642年間提出構想,然後又在以後由馬薩林、科爾貝爾、盧瓦侯以及太陽王路易十四世等進一步予以發展,舊體制同時又致力於一項革新方案。國家在一項新國策的指導下,熱衷於在所有方面深化改革。在行政管理方面,國家的專斷意志在凡爾賽經一系列複雜的政府會議構成,由各省總督及其屬吏們予以實施。國家還保護現代製造業;也對現代金融業加以保護。國家還透過1635年設置的法蘭西學院來保護知識分子,並給與堅定的指導。國家也設法使法蘭西不僅在全歐洲取得經濟和軍事優勢,還要推及海外,推向加拿大、印度、非洲和加勒比地區,不過不太堅決。
  在傳統和現代的雙重目標指引下,國家在意識形態方面也反覆無常。在17世紀,許多知識分子(其中有些人是同波舒哀主教〔1627~1704〕相似的教士)提出一套霍布斯式(Hobbes)的為專制統治辯護的理論,這種理論在18世紀中重新風行。宗教與傳統並駕齊驅,但專制論神學家們走得更遠。他們確認國家不僅有權任意立法和徵稅,而且可以不經正當法律程序而監禁臣民。

沿襲和變革
  18世紀法蘭西政治史,可以用其繼承的雙重遺產及其衍生的問題予以概括。研討內容可以說同兩個事態有關︰第一,一個傳統和基本上的農業社會在商業和思想觀念的推動下在經濟上的轉變;第二,為了迎合社會上層變化了的經濟與文化需求,國家為使其自身結構和目標現代化和一致化而作出的努力(以及最終的無能為力)。第一類變化主要影響法蘭西農村,第二類變化則在城市顯得更為突出,尤其是北部和西部各城市,那裡的經濟和文化發展促使人們經常下意識地渴求那種蘊藏於社會深層的政治大動盪,而此局面終於在1789年發生。

農業模式
  法蘭西農業的基本組織狀況,仍延續其模式,這和英格蘭的情形截然不同。當時在英格蘭新興種植技術及土地管理上的重要改革,已經引起一場農業革命。英格蘭的土地管理改革有兩項重要內容,即輪作制和圈地運動。前者廢棄了兩至三年休耕一次而使土地廢置的作法,改為一種階段性的土地使用方法;後者使小塊土地連成大片農場成為可能,周圍隔以柵欄,不准他人使用。在法蘭西,除了曾在1767及1773年兩度頒布法律,准許把某些公田畫分成片,並沒有實施大規模的圈地運動。不過,一般用作耕地的地塊並不分割,而且共同耕作的模式也沒有間斷過。儘管租地務農者日益增多,但絕大多數農民仍為小佃農,特別是在法蘭西南部地區,那裡通行二區輪作制(two-field system)。資本主義並未成為農村生活的基本特徵;農民既不為供應市場而勞作,也不從事多樣種植。他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利用經濟上的機遇來發財致富,而是要生產足夠的糧食來養家糊口。

農民
  許多農民的景況在18世紀中顯著惡化;散見於各地的貧困的農民有時多達1/3.這種現象不能用農民擁有的土地減少來加以解釋。在1789年,法蘭西農民仍然擁有全國可耕地的1/3左右,其中絕大多數為10以下的小地塊。18世紀前半期,全國農業產量甚至略有上升,而在1780年至大革命之間,農業收成有幾年大概增產幅度可達1%。但農業人口的成長速度比農業產量提高的速度要來得快,因此,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的產量並無多大變化,甚至有所下降。當時許多學者包括伏爾泰在內,都低估了人口膨脹的現實。但今天來看,那時的人口成長數目可觀。貧困甚至飢餓的恐懼時時出現。

人口變化
  人口成長率各地大不相同︰在布列塔尼,由於傷寒症是地方病,人口在1700年為其高峰。在凱爾西(Quercy),1700~1786年間,人口成長70%。然而,如果不考慮地區差別的話,法蘭西在1790年的全部農業人口,要比路易十四世時期多出200萬人。1709年後,由於預防藥物的改進,嬰兒死亡率下降,以及基本消除了大範圍的饑饉,使人口大量增加。同時,因為移居城市或國外的人數很少,農村中賴工資維生的人數也在增加,而這種增加趨勢恰在物價上漲之時出現的,1726~1789年間漲幅達60%強。物質條件艱苦,在1789年確是農民深為不滿的一個主要誘因。從政治上看,農民的焦慮心情影響至大,使國家失去了倚靠農村來消除城市不滿的可能性。

工業生產
  1740年後,法蘭西全部工業生產每年約增長期2%,在某些部門甚至增長更多。18世紀的後幾十年中,法國工業生產增長迅速,但趕不上英國工業的增長規模,因為英國的工業發展要比法國早60年。在1789年,採煤為主要工業,煤產量到1780年代時,比起前10年來,幾乎增加6%。開礦吸引了大量資本,有些是貴族們的投資。1789年位於比利時邊境附近的昂贊煤礦(Mines d'Anzin)已雇用數千名工人。在紡織業方面,像瑞士新教徒奧伯坎普(Guillaume-Philippe Oberkampf)那樣的業主,成立了新式工廠,採用比較完善的生產規章和管理手段。
  在大革命以前,法國因內部關稅到1789年後才廢止,還不成其為一個統一的國內市場,而英國早已進入國內統一市場的階段了。然而,法國的物價差別,不論省與省之間,還是南方與北方之間,其懸殊程度都要比以前低一些。全國對城市工業製品及奢侈品類(如紡織物、瓷器、家具和各種「巴黎貨」)的需要量不斷加大,而法國人的這類產品,在1800年前堪稱首屈一指。

商業
  法蘭西的商業,特別在對殖民地的商貿方面,也是一個重要的變革領域。法蘭西的第一殖民帝國,主要位於美洲,是一處巨大的財富之源。即使法國在七年戰爭(1756~1763)中失掉了加拿大和印度,但加勒比產糖諸島仍然是舊體制下最後百年法蘭西殖民活動中最豐厚的財源所在。法國與西班牙及英格蘭分享西印度群島的資源;瓜德羅普、馬提尼克和聖多明戈(Saint-Domingue, 即海地),是18世紀世界全部非白人殖民地中最富饒的地方,都屬於法國。在這些地方,2萬白人不安地監視著由非洲販運來的16萬黑奴。黑奴由販奴商人出售,以換取武器、玩具和飲料。奴隸們在海島上種植甘蔗和咖啡,這些產品運到法國後在南特、羅什福爾和波爾多加工,再出口到中歐和北歐。這種三角貿易在1715和1789年間成長了10倍,而1780年代的法國對外貿易總值要占其全部國民所得的近1/4.蔗糖貿易使種植園主致富;也使巴黎的銀行家致富,這些人充當了進出口貿易的中間商;同時還使製造商致富,他們把奢侈品由法國運往加勒比海地區。法國的殖民地貿易是一個嚴密的監護過程,由重商主義的保護性關稅和規章予以制約。
  舊體制下的最後20年間,殖民地貿易失去一些吸引力。更大的利潤可以在中國、印度和東非獲得。1769年國家控制的法國東印度公司的壟斷地位宣告終結後,對東亞的貿易成長1倍多。不過,西印度群島的貿易仍是18世紀法蘭西商業活動中的唯一最重要的部分。因此,法國大革命中的一些要角都與群島關係密切,其中最著者便是1791年主宰國民議會的拉梅特(Lameth)兄弟。在大革命前夕也出現了廢止奴隸的運動。評論家孟德斯鳩早就對奴隸制之野蠻本質進行抨擊,後在1788年巴黎就成立了黑人之友會(Societe des Amis des Noirs),其成員不僅有拉法耶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還有布里索(Jacques-Pierre Brissot),後者後來成為吉倫特派(Girondin)的領袖人物,而此派在1791~1792年間成為大革命政府的主導力量。
  殖民地貿易的種種罪惡,逐漸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但貿易的最初影響還是使法國經濟情況得到改善。顯然只有少數人直接受益於這種新的交易形勢,但千百萬法國人也間接地為經濟生活的快節奏所影響。

城市
  商業促進了法蘭西城市的發展,大西洋港口城市的情況尤為明顯。1789年法國人有15%居住在規模為2千人以上的城市。巴黎居民約50萬,僅為倫敦之半,倫敦當時是世界最大港口城市。然而不管其大小如何,法國城市均為歐洲大陸上知識發展變化的中心。在法蘭西,有思潮社(Societes de Pensees),有共濟會(Masonic Lodges),還有大約32個省級學會,作家們在這些地方可以找到自己的讀者;在法蘭西,也曾興起文化革命,依次激勵作家們,同時出現經濟變革,給文化上的大動盪局面以推動力。

文化演變
啟蒙運動
  工商業的發展,本身就很重要,且又是大革命前一項範圍更廣、影響更大的變革之起因,甚至也是其結果,此項變革就是啟蒙運動。今天,啟蒙運動可以被理解為是一種深刻的文化演變之意識表述。從認識論的觀點看,法蘭西啟蒙運動依靠3種來源︰(1)唯理論,在法蘭西,自笛卡兒以來有著很強的傳統;(2)經驗論,由英格蘭引進的一種思想,在法國則對下述作家的著作提供了思想基礎︰愛爾維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1715~1771)、霍爾巴赫(Baron d'Holbach,Paul-Henri Dietrich,1723~1789)、孔狄亞克(Etienne Bonnot de Condillac,1715~1780)和拉美特利(Julien Offroy de La Mettrie,1709~1751),拉美特利的《人是機器》(L'Homme machine)一書,標題十分醒目;(3)一種無定形的自然觀念,它在盧騷(1712~1778)極其膾炙人口和非常重要的著作中特別顯得突出,而在1780年代的前浪漫主義時期作家的作品中,亦十分強烈,如聖皮埃爾(Jacques-Henri Bernardin de Saint-Pierre)等,都有廣大讀者群。
  這些思潮若按嚴格的哲學含義說,彼此毫無共同之處,但它們發人深省的源泉,產生了許多共有的信仰,且顯然有其政治影響。路易十五世和路易十六世時期的啟蒙運動主題令人們日益相信,法國政府及司法制度可以從根本上加以改進。對他們來說,傳統似乎越來越不適用於這類問題了。社會改良論成為那個世代的主導信念之一,特別是以科學的進步來衡量時更是這樣。關於經濟問題,重農主義者讚美自由市場經濟的優點,而正像他們所說的那樣,他們贊同「自由放任」(laissez-faire,laissez-aller)。對於宗教信仰不寬容和司法弊端方面提出人道的和理性的批判者甚多,有孟德斯鳩和百科全書派的狄德羅(Denis Diderot,1713~1784),而最重要的還有伏爾泰(1694~1778)。

盧騷的影響
  談到18世紀法國的文化演變,我們對盧騷的世界觀所產生的具體而富於革命性的影響,評價再高也不為過。他的思想使人們對於公私兩種範疇的概念得到改變。按照盧騷的看法,自我在與其所鍾愛之人私下結合時,就獲得力量,這點在他那部家喻戶曉的長篇小說《新愛絡綺思》(Julie:ou,la nouvelle Heloise; 1761)中描繪得淋漓盡致;另外,自我在與情同手足的同胞公開相聚時,也會得到鼓舞,這點在他的《社會契約論》(Du contrat social,1762)中,也充分予以闡明。《社會契約論》雖讀者較少而內容更多顯示變革的徵兆。
  文化演變也影響到家庭,使婦女作為妻子和母親的角色變得尊貴起來。男女兩性的本質問題,成為作家津津樂道的一個主題。道德家們重新思考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問題和母親自己哺乳嬰兒的義務問題。當時絕大多數城市中的新生兒都被送到鄉村由乳母餵養;要求母親以母乳餵養自己兒女這一呼聲,是由盧騷發出的。
  教育問題得到廣泛討論,對於制訂國民教育體系的可能性出乎意料地受到重視。法蘭西行政官員、改革家兼經濟學家杜爾哥(Anne-Robert-Jacques Turgot,1712~1781)在論述兒童教育為國家團結統一和道德風尚之本時,就曾表達了這種對教育問題的新認識和態度。全部教育重點也變更了。原先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青年一代適應文化與思想的既定模式,現在則把更多重點放在兒童們的個人意願和習性方面了。1763年一名素以保守著稱的法官拉夏洛泰(La Chalotais)居然提出了一項非宗教的初等國民教育方案。
  18世紀的文化演變,也對男人作為一種協調一致的政治體制下的公民所應承擔的各種公共職責,重新加以確定。17世紀的詹森主義把人看作是一種罪行累累的生物,急需上帝恩典以實現其真正的和隱蔽的自我。這種把人看成是墮落的而把上帝看作是隱蔽的觀點,曾把法蘭西中產階級引向內省而遠離政治。它曾使專制主義成為可能。但是,在18世紀革命前的幾十年中,盧騷在其著作中最鮮明地表達了一種已經變化了的認識,超越了上述文化傳統。盧騷認為,人仍然是一種墮落的生物,這是因為人注定要賴以實現更高貴的自我的那個社會,早已失掉其原始的淳樸性質了。然而,人也許是生性本善的。所以說,人即使目前是墮落的,但可能透過簡約私生活和更重要的淨化對他有影響的公共、社會和政治的制度風習,來使自己得救。在盧騷的想像中,自我實現要在人世範圍以內發生,而不是像巴斯噶等詹森學說信奉者認為的那樣抗拒世界。
  在許多作家、畫家、音樂家、有理想的建築師等的影響下,1770年代和80年代受過教育的公眾都去追求並加深他們的新的觀察能力。這些作家有狄德羅、雷納爾(Guillaume-Thomas-Francois Raynal,1713~1796)和巴泰洛米(Jean-Jacques Barthelemy,1716~1795)等人,其中雷納爾所著《兩印度史》(Histoire des deux Indes,1770)是一部反殖民主義著作;畫家有大衛(Jacques-Louis David,1748~1825)和韋恩(Joseph-Marie Vien,1716~1809);音樂家有格魯克(Christoph Gluck,1714~1787);建築家有勒杜(Clude-Nicolas Ledoux,1736~1806)和布雷(Etienne-Louis Boullee,1728~1799)等等。這種影響使廣大群眾去探索私人領域的界限並使他們對公益的新概念更加清楚明確。凡此種種激進思想都具有改變人們生活的力量。盧騷的言論特別能喚起他的同代人本能深處的回應,以一種類似烏托邦的可能實現的世界來激勵他們。
  這種新的「高尚文化」所涉及的範疇,與個人息息相關。正因為如此,它也被那些未曾直接捲入其中的人們所深深感受到。那些傷感作品的讀者中,畢竟也有雇主、丈夫和父親,這些人是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其下屬、妻子和兒女的。此外,新文化形式傳播的方法,也常常是首創的,而且都存活了下來。1723~1789年間,約有3萬種書籍刊行。報紙則是廣泛發行的讀物,有些還來自國外。1780年代,報刊檢查制度越來越散漫無章。輿論不是由中產階級按照其本身特殊願望的表達來作出判斷的,而是作為一般的常識和理性的呼聲才得出結論的。輿論成為思想陳述的裁判所,是文化方面的「終審法庭」,對此,就是君主也要本能地向它請求援助。
  這許多席捲全國的變革現象,造就了一個在1788年意識和經濟上嚴重分裂的國家。巴黎的沙龍好多都是由婦女主持的,成為舉世矚目的唯理論和無神論啟蒙運動的焦點。無論凱薩琳大帝,還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總統,儘管在許多方面彼此相距甚遠,但都對來自巴黎最新的知識興緻勃勃。然而,不管權勢階層怎樣變化,絕大多數法國人在此時期仍是虔誠的教徒,在各省自是如此,在巴黎可能也不例外。大革命前夕巴黎人買到的書畫,多數仍與宗教主題有關。這個國家在經濟上也處於分裂狀態;它的對外貿易十分活躍,而絕大多數農村如以英國標準來衡量,則生產不夠發達,並顯得死氣沉沉。

政治反響
歷史的論辯
  廣義言之,18世紀的法蘭西政治,可以說是君主政體對於新文化和經濟朦朧狀態出現所作的反響,當時這種雛形的新事物已經改變了法蘭西男人和女人的生活,特別是改變了他們的幻想。問題在於波旁王朝是否能使它的治理合乎理性原則,並找出一條使它在1770年代和80年代適應公民與國家關係的新概念之途徑來。這種新概念早由啟蒙運動特別是盧騷作出解釋。
  有關政治變化這個問題,史家意見不一。討論內容之一是繞著王國革新的努力是否足夠這一問題開展的;有一些史家認為,舊體制曾幾乎取得改革成功,第一次是在1770年代,第二次是在80年代早期;另有一些人較為悲觀,認為王國的改革努力不夠。相比之下,有一種更為激進的看法是,改革的力度根本與此無關,因為君主不管如何開明,也不能滿足千百萬不平則鳴的民眾那種高漲的自由和愛國的願望,何況民眾已沉浸在啟蒙運動的思想之中,正努力使自己變成一個平等博愛國度裡的有權力的公民。
  重點似乎是,這個君主國家到1780年代末期注定要滅亡,一方面因為它無能力來繼續推行早先由科爾貝爾等人所完成的那種專制統治,另方面則是批評者的願望之性質;這個王國的天主教的墨守傳統同初生的公眾輿論之新古典式的企望之間的鴻溝太寬了。

外交政策和財政危機
  1715~1783年,法蘭西王國在國際舞台上的表現,基本上是值得稱譽的。自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10~1714)之時起,法國因受到侵略且幾乎戰敗,它的政治家們就追求一項雙重目標——在歐洲保持均勢,而在世界範圍內要擴展法蘭西殖民帝國並遏制英國勢力。為達到第一個目標,法國在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1740~1748)中站在普魯士一方,反對奧地利,後者當時被看作是一個更為危險的強國。到七年戰爭期間,法國卻頗為勉強地調轉了它的立場而與普魯士對抗,因為普魯士力圖擴大其版圖,已威脅到當時歐洲現狀。到1770年代和80年代,法國外交政策是既要保持歐洲大陸現狀,又要維護歐洲若干小國的獨立,因為其中不少是其受庇護國或盟邦,主要有波蘭、瑞典、聯省共和國、土耳其。在這方面,法國人表現得頗為公道而獲得成功。
  不過,法國人面對英格蘭就受阻了。1740年代法國想擴張其統治於印度或保持其統治於加拿大,多少收到成效,但如上所述,卻在七年戰爭中完全失利。在那次戰爭中,儘管法國與西班牙因同為波旁家族君主而達成協約,儘管有法奧聯盟,它還是損失慘重。法國已無法在歐洲大陸或其殖民地擁有優勢了,並且由於窮兵黷武,致使到處失敗。1763年法國國勢進入低潮階段。但在美國獨立戰爭(1775~1783)時期,法國人就表現得非常慎重而未捲入奧地利-普魯士在1778~1779年的「馬鈴薯之戰」亦即巴伐利亞繼承戰爭,而且,由於第一次集中力量於海上防務,成功地阻止了英國人的進攻,甚至扭轉形勢。這樣在均勢上,法國在歐洲保住自己力量的同時也保住了其殖民帝國,多少是成功的。
  然而,殖民地戰爭和海上戰爭,無論其勝敗如何,都給政府財政加重負擔;而國王沒能控制持續膨脹的財政赤字,便是1789年王國崩潰的一大因素。最後來看,的確並非國王無能支付那些戰爭費用使之倒台。反之,毋寧說是國王的極端財政困難本來可能導致改革;而資金的需求,本來也可能激起國家的活力,去繼續推進路易十三世和路易十四世時期早已開始的改組行政的事業。一名有決心的國君,也許早就利用財政虧空所帶來的問題,去制服那些天主教傳統主義的辯護者。如果那樣做,這個君主國也許就能滿足啟蒙運動名流的願望,緩解1770年代末和80年代中的緊張政治形勢。儘管在1789年,一個自上而下的改革已無可能,但在70年代早期它是很有可能成功的。

國內政策和各項改革
  如前所述,在17世紀專制主義的範疇之內,路易十四世已經開始許多合理改革。國王有選擇地以精英領導集團來取代原來那種社團主義和傳統主義的機構。這種中央集權和反對社團主義的計畫,被主張精英論的啟蒙主義者所接受,但打上了更為開明的印記。雖然孟德斯鳩曾為那許多行會之類的中介團體進行辯護,稱它們是公民自由的保證者,但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卻以公眾福利的名義和以後將被稱作人權的名義,對中介者予以抨擊。1786年那位未來的吉倫特派領袖布里索就表達了已經成為常識的一種論點,他說︰「從所有證據來看,所有中介團體的歷史都說明並予約束,從而發展其邪惡本質而降低道德。」
  王國致力於這類新興意識的建立並使之形成風氣,在許多方面往往十分重要。國王不僅鼓勵農業生產,也鼓勵製造業和商業的發展。對新墾地蠲免賦稅。對奴隸貿易實行補貼,大西洋沿岸港口的繁榮多以此為基礎。國家還改善交通,於1747年設立了路橋工程學校,以培養土木工程技術人員,為自1599年即已存在的皇家工程部門投入後勤。在外地,特別是在波爾多,許多總督積極修築道路和開展城市的現代化工程。大臣也經常不斷地考慮廢除國內關稅制,將來把法國建設成歐洲最大的自由貿易區。社會流動成為可能;1750年以後,許多經營有方的商人和銀行業者被授予貴族稱號。
  這一切都是重要措施。但王室官員在有關國家財政體系的合理化以及社會和經濟形式的專業個體化等方面,力圖走得更遠一些。

稅制改革
  在1749~1751年間,擔任財政總監的達努維爾(Jean-Baptiste de Machault d'Arnouville)建議部分改革稅制,重點在於限制教會的金融實力。1764和1765年,另一名財政總監拉沃迪(Francois de L'Averdy)試圖改革城市代表選舉制和城市管理制度。所有大臣都了解改革的需要,並進而使賦稅的加徵和收取辦法做到合理;許多貴族免繳賦稅,特別是在法國北部,同時許多稅款卻由私人稅吏毫無效率地進行徵收。
  國家的總體財政結構極不合理,因為它是在急需條件下雜亂無章地發展起來的。有直接稅,其中有些由國家直接收取,如︰平民稅、人頭稅以及二十分之一稅(vingtieme),這些都是所得稅的一種形式,貴族和大臣常常可以豁免。還有間接稅,人人都得繳納。間接稅極其不得人心,在1789年國家未能拉攏農村廣大群眾,與此大有關係。在1740年代,國家試圖修改這種稅制,但因各地法院反對更平均分配稅額而失敗。到1770年,負債累累,顯然必須採取措施。於是實施了若干諸如強行舉債之類的不得人心的辦法。路易十五世的財政總監泰雷(Joseph-Marie Terray)拒絕了一部分舉債。許多人認為泰雷非常明顯地是王室專制統治的一個工具,而他的內閣同僚莫普(Rene-Nicolas de Maupeou,1714~1792)由於廢止法院職能,甚至遭到更多憎恨,他的非常舉措,反而變成保守勢力反對王室改革的藉口。

大理院
  全法國13所大理院以巴黎最為重要,大理院最早起源於審理訴訟案件的法庭。由於三級會議自1614年以後未曾召開,其職能逐漸衰減,大理院就宣稱當三級會議休會期間,大理院就代表三級會議行使職權。1752年一名詹森派法官勒佩日(Abbe Andre-Rene Le Paige)提出一種概念,認為應把不同的大理院看作是規模較大而單一的「法蘭西大理院」的各國「級別」或部分。
  這是一項有政治意義的說法,因為當時這些法庭都已承擔許多別的準行政職能,如有關慈善救濟、教育事業、對警察的監督,乃至教會規章等方面的管理責任。這位法官宣稱,國王詔令除非經過大理院登記作為法律頒布,就不具有約束力。雖然法官們也承認,國王可以採用「法官御前會議」(lit-de-justice)的方法強迫他們登記他的詔令,但他們也知道公眾對此會深感不滿,因為這明顯地與國君為其臣民福利而操心的性質大相逕庭了,國君是被假定為信守基督教義和愛民如子的。
  各種社會的、文化的和制度上的發展,都促使大理院成為保守勢力的堡壘。自17世紀起,王國財政窘迫及隨之而產生的賣官鬻爵措施,使大理院的法官們可以買到官職並變成一個小小的、自命不凡的精英人物,也就是一個新的「穿袍貴族」(nobility of the robe)。1604年實行鮑萊稅,又使那些法官得以把其官職轉為家庭遺產的一部分,可以父子相傳,即使18世紀中這類官爵的價值貶低,情況依然。這類法官採用同早年的武士貴族亦即「佩劍貴族」(nobility of the sword)聯姻的手段,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到1700年之際,法官成為一種世襲的、富有的、擁有田產的上層社會群體。法官在1750年以前傾向於詹森派理論,近來又擁護反專制主義,由身兼男爵和大理院法官的孟德斯鳩在其著作中詳加闡述,為這一新的上層社會提供了意識形態上的連貫性。

國王和大理院
  1770年,各大理院已擁有大權,迫使路易十五世最後不得不藉助於突發的專制措施予以平衡。巴黎大理院因敢於抨擊泰雷的財政改革計畫,於1771年1月19日被解散。然後莫普受命組建一批與以前完全不同的大理院,法官由政府任命而不具備行政和政治權力。久而久之,輿論終於接受泰雷和莫普的改革措施。但1774年路易十五世之死使改革試驗中止。路易十五世的繼位者路易十六世(1774~1792年在位)當時年僅20歲,對改革無把握,又想邀好,便撤銷了新建的大理院。
  1774年末,路易十六世任命前監察使杜爾哥為財政總監。杜爾哥以為,他的改革項目如果成功,將會為各方所接受,且在莫普去職之後那樣短的時間內就直接抨擊大理院將是無益的,因之,杜爾哥在未曾先行摧毀那些擁有特權的保守主義分子在國家體制上的基地前,便推行他的改革措施了。他置法院於不顧,力圖減少政府開支和改變稅收辦法。他按照重農主義的自由競爭原則,放開穀物貿易;他禁止加於農民身上的強迫勞役;並取締了行會。最後,他建議應給新教徒以信仰自由。總之,杜爾哥力圖使法蘭西國家行政管理合理化,並使法蘭西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個性化。他認為,解決財政危機的目的,並不能透過國家占用現有資源的較大分額來實現,只有增加國家生產和支付的能力才是上策。他認為,具有創造性的個人主義的力量,將會打破政治上的僵局。
  然而,杜爾哥卻在1776年5月被解除職務。反對他改革措施的勢力來自四面八方︰一次歉收引起農民騷亂。教權主義者被杜爾哥的哲學界的朋友們激怒而成為敵人,當巴黎大理院再次拒絕登記新詔令時,路易就像對待莫普那樣,把杜爾哥免職。此後國家進行小規模改革,沒有一項合乎啟蒙運動中產階級及城鎮名流的要求。
  到1780年代中期,國家形勢事實上已無希望。群情憤慨,居然達到任何讓步都不能遏止的地步。因試圖改革而使保守派的意見受到冷落,也因改革失敗而使人們意見紛紛,國王已失掉任何可以信賴的支持力量;唯一的辦法是聽其自然,寄望採取各種權宜之策以應付局面。不過,美國獨立戰爭卻是最不合時宜的一樁事件了。這倒不是由於法國的軍事失利,因為儘管1783年有幾次海上受挫,它的陸軍和海軍在戰鬥中的表現是值得稱讚的。法國在歐洲的地位和聲望,在1783年要比過去40年間都更高。法國在戰爭上的問題,不是軍事而是財政的。軍費浩繁,新稅無力支付,只能靠不斷舉債,致使債務加倍。此種局面,如果長此下去,勢必難以為繼。事實上幸虧杜爾哥的繼任人內克(Jacques Necker)善於理財,才使舉債做法維持下去。但這個國家遲早會因財源極度枯竭而向全國人民求援,到那時,社會的全面衝突——鄉村與城市之間,中產者與貴族之間——將必須加以解決。

國家失去威望
  君主專制的原則,一如君主之傳統主義和宗教的威望一樣,似乎已是山窮水盡了。路易十四世聲名顯赫;伏爾泰所寫的「偉大時代」(grand siecle),本是指17世紀而不是他生活的年月。然而,這個王國已失掉它那神聖的氣氛。
  路易十五世踐位之初,很得民心,但他死時已徹底失掉民心。他與龐巴度夫人(Mme de Pompadour)以及妓女出身的巴里夫人(Mme du Barry)的風流韻事,似無損於他的形象,因之,我們很難弄清楚路易十五世之不得人心,究竟是他的行為引起的,還是國家聲譽下降的結果。相比之下,路易十五世的孫子和繼位人路易十六世——心腸雖好,但較愚鈍,而且性無能——卻在開始時比較受歡迎;這似乎可以表明70年代時,國王仍能汲取那傳統上的忠誠之源。但到1780年代時,路易十六世就同樣遭到人們的輕蔑了;他的妻子瑪麗-安托瓦內特(Marie-Antoinette)亦遭憎恨。她之不得人心是由於出身奧地利統治家族,而這個家族在法國宿怨頗深,到1785年的鑽石項鍊事件訴訟中,她的惡名達到頂點。這個事件是以一名樞機主教羅昂親王(Prince de Rohan)為中心人物發生的。此人受騙要買一條鑽石項鍊送給王后以邀寵,未料別人喬裝王后來騙他;在這方面,瑪麗-安托瓦內特是無辜的,但輿論抓住不放的是,一個樞機主教竟認為王后可以被引誘,可以受賄。事件的結果使王國蒙受奇恥大辱。拿破崙以此插曲作為法國大革命的開始。

政治失控
  到1786年8月,繼任內克職務的卡洛納(Charles-Alexandre de Calonne,1734~1802)甚至已作出結論,認為法蘭西國家正向滅亡邁進。雖然國王曾向債主保證,國家不會欠債不還,卡洛納覺得他已不能再以舉債來籌款了,因為如果再舉債就非得得罪成千上萬的支持者。為解決由此產生的難題,卡洛納在1787年2月建議在凡爾賽召開顯貴會議,希望顯貴最終能自願承擔起長期受阻的國家改革大業。與會者有大貴族、主教和大理院法官。但此次大貴族效法1776年法官的做法,以卡洛納管理不當為王國問題之根源作藉口,拒絕會議要求。國王再次讓步,將卡洛納免職,代之以洛梅尼‧德‧布里安(Lomenie de Brienne),後者雖是一名無神論者,卻身為樞機主教,還是顯貴會議特權多數派的代言人。洛梅尼幾乎立即一反原來立場而同意卡洛納的結論︰國家不能長此以往而不改革。可是大貴族卻不願對洛梅尼的新結論表示遷就,同樣拒不接受。洛梅尼未能取得特權等級同意,深感失望,便於1787年5月把顯貴會議解散,8月又把巴黎大理院逐往特魯瓦。
  但這些措施顯然是孤注一擲,何況王國已經開始失去了對政治進程的控制。事實上,對以後的兩年來說,那只是一計不成,一計又毀,在一種無法實現的希望中,去解決現代主義改革、怨聲載道、尊重特權以及保持皇室專制統治等矛盾,真可謂痴人說夢了。國王在實質上不願強迫特權貴族放棄他們的共同權利,因而他就無法堅持任何前後一致的政策。於是巴黎大理院在1787年9月從特魯瓦被召回首都,1788年5月又被驅逐,但因面臨法律、秩序即將受到破壞而稅吏亦將無法收稅的關頭,國王又在當月將大理院召回巴黎。
  令人費解的是,那些保守的法官重返巴黎之時,卻被他們的改革派死敵歡呼為一個偉大的勝利。下述事實可看出,即此時國王已被全體法國人視為寇仇了︰守舊的法官根據他們反潮流的觀點反對國王,而改革派反對國王是因為他的專橫鎮壓,甚至對保守的反動分子們都如此。國王已根本失掉權力,1788年8月8日,他默然接受了這個現實,同意在翌年5月1日召開全國三級會議。在那一關鍵時刻,國君事實上已置身於辯論之外,讓位於法國社會內部劍拔弩張的各派勢力了。

法國大革命的起因
  就表面理由看,舊體制崩潰的原因是積重難返,一時不能改變其統治之道,或簡言之,是由於國債累累,無力清償。舊體制崩潰的深層原因比較難以尋繹。一個學派認為,舊體制下的法國社會因階級之戰而分崩離析。這一觀點意味著法國大革命是以階級問題為中心而發生的;它導致了對大革命前社會階級的分析,也導致了對反革命的吉倫特派與山岳派的階級分析,以及更為普遍地,導致了如那位歷史家柯班(Alfred Cobban)所說的「法蘭西大革命之社會解釋」的分析。
  1930年代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家與柯班的觀點一致,強調法蘭西18世紀中產階級在法國社會中已經取得了有特殊位置,控制著商業、金融業和工業。然而,80年代的修正主義歷史家則回答說,中產階級在這些行業中並不占壟斷地位,而且現代大多數史家也爭辯說若從全面考慮,要想清楚畫分貴族同中產階級的界限,變得越來越困難了。
  因此,當代歷史著作對法國大革命的成因已另有所說。學者們已將文化變遷列為其討論重點,研究當時的政治表現,革命節日的樣式,對獻身精神和英雄主義的革命崇拜等。真正關係重大之點是把王國非神聖化,對自我及公益之新理解,對憂世之士可以奪取國家政權並予以根本重建的信念等。相形之下,另一些史家一直強調,法國政治文化在啟蒙運動中的缺陷持續暴露,比如,對不同政見的懷疑以及準備隨時以武力鎮壓持異議者,都屬於這一方面。
  根據上述兩種觀點,可以推知,這個王國生存的希望,到1788年已很渺茫了。要想存活下去,它就必須改革其制度,使之符合於人們對公共及私人事務的各種新認識,並要致力於反對經濟生活中的社團主義道德觀念。它既無能為力於此,便注定了王國失敗的命運,並為即將到來的大革命架設起上演的舞台。

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1789~1815)
舊體制的徹底毀滅
各種革命勢力的聚合(1789)
  (1)法制革命。路易十六世決定於1789年5月召開三級會議,成為法蘭西史上的一個轉折點。當他前所未有地徵詢臣民意見並要他們傾訴苦情,以便為會議的召開作準備工作時,數百人以小冊子形式回應,其中1789年的自由意識逐漸具備雛形。到底三級會議應該怎樣進行,成為引起普遍注意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否每個等級都要遵循舊制按照等級分別投票,還是按照人數聯合投票?因為第三等級的代表人數要達到另外兩個等級的2倍之多,只有按照人數投票才能確保其壓倒優勢。如果各等級都按照等級來投票時,教士和貴族等級將能對重要決議行使有效的否決權。大部分1789年的小冊子作者都自命為「愛國派」或改革派,而且把貴族的濫用特權視為改革的主要障礙,儘管有些人本身是貴族,亦持同樣見解。憲法理論家、主教西哀士(Emmanuel-Joseph Sieyes)在1789年所寫的《什麼是第三等級?》(Qu'est-ce que le tiers etat?)這一影響深遠的論文中,堅持第三等級才是法國真正的國民這個觀點。他有些誇張地宣稱,全社會所有的勞苦工作和生產工作,確實都是老百姓做的,貴族們只是收其利、竊其名。要達到真正改革,則三級會議必須改變這種狀況。
  在上層社會的輿論中,出現了震撼一時的變化。本來開始於1787~1788年間的有關王權與傳統貴族集團之間的衝突,這時已變為一場三角鬥爭,人民既反對專制主義,也反對特權階層。一場新的政治論辯正在興起,一年之內,它便得出了有關君權的全新概念,意義深遠。
  愛國派日益被推動而採取大膽的姿態,部分原因就在於對王權和貴族勢力的反感和敵視。開明派人士本來希望國王領導這項愛國事業,因而在1789年5月凡爾賽三級會議上對君主遲疑不決、敷衍塞責的表態深感不滿。貴族當時以141票對47票決定自行組織一個單獨的會議廳,教士也以133票對114票決定自行組廳,第三等級拒絕這種做法。第三等級代表一再要求改換折衷辦法,並對他們的行動方針進行了辯論,最後終於採取了決定性的一步。6月17日,第三等級宣布,他們並不單純是三級會議中的第三等級會議而是一個代表全國公民的國民議會,其他等級的代表只是應邀出席。一週之後,150名教士代表果然參加了國民議會,但貴族則表示抗議,指出全部概念均屬非法。
  此時,國王不得不表明其立場了。他開始關閉第三等級的會議廳,命令全體代表在6月23日聆聽國王演說。但代表們在21日移往一個室內網球場,在那裡莊嚴宣誓,繼續開會,直至產生一部法國憲法。兩天後,他們到會聽取國王的改革計畫。在6月23日這次「御前會議」上,國王保證尊重公民各項自由權利,同意財稅平等(這已由貴族在其陳情書〔cahier〕中作出讓步),並准許三級會議以後將定期召開。但是,他宣布,三級會議要按等級分別舉行。法蘭西將採取君主立憲制,但「古代的三等級之分野將完全保持不變」。事實上,國王是在同貴族結盟,正是這些貴族在一年以前限制國王的權力。對於愛國人士來說,國王允諾太少,且為時已晚。
  接下來的一幕是高度戲劇化的,代表們都拒絕移往各自的議事廳開會。當國王派去的御前大臣命令他們分廳議事時,國民議會主席、天文學家巴伊(Jean-Sylvain Bailly,1736~1793)答以「與會全體人士不能接受命令。」這使那名大臣大吃一驚。這一違抗使國王亦為之震慄。國王只得收回成命,數日後,他命令貴族去參加他不久前還不承認的國民議會。這樣一來,第三等級與教士及貴族聯合,顯然實現了一次成功的自上而下的非暴力革命。這就是1789年的法制革命。
  (2)巴黎暴動。事實上,國王絕對沒有同這次革命行動妥協。他的讓步是一種策略,以便等待他能調集軍隊來鎮壓這些愛國派人士。在6月27日至7月1日之間,他命令皇室軍隊2萬人進入巴黎地區,表面上是為了保護國民議會,防止不安定的首都發生騷亂。議會一再懇求國王撤走這些只會威脅公眾而無實際需要的部隊,國王一概置之不理。議會雖代表道德力量,但代表們完全缺少物質力量,不能與國王的明顯意圖對抗。議會似乎只有靠大規模動員群眾才能免遭解散。
  在1788~1789年的重大政治事件發生期間,法國大部地區處於一種典型的生存危機之中。年景不好,穀物歉收幾達常年收穫量的1/4.在一片囤積居奇的恐懼氣氛中,糧穀儲備銳減。在巴黎,4磅重的麵包每條由平時的8蘇(sous)漲到1789年1月的14蘇——4磅重麵包條是涉及大多數人口所需最低食物攝取熱量和營養的標準消費品。這種不能容忍的趨勢,觸發了傳統形式的群眾抗議示威。如果大臣們未能以群眾能承受的價格供應食品時,那麼,人民會直接去搶糧食。1789年冬春之際,城市消費者和農民在市場和麵包店發生騷擾,攻擊磨坊主及護送糧穀的車、船。7月,這種動盪又同籠罩在凡爾賽的政治危機交織在一起。巴黎人相信,食物短缺與軍隊進駐,將雙管齊下地被用來使人民受飢而被迫屈服。他們對扼殺愛國派理想的「貴族陰謀」心懷恐懼。
  7月11日,國王把眾望所歸的財政大臣內克免職,巴黎人視之為一個反革命行動即將開始的信號。然而,他們並未退讓,反而發動了叛亂。7月13日,成夥的巴黎人洗劫了兵器商店,狂亂地尋找武器。次日,大批群眾打進傷殘軍人療養院(Hotel des Invalides),搶得數千枝步槍而未遭抵抗。然後他們湧向巴士底獄。巴士底原為古代一個堡壘,用以控制聖安托萬區(Faubourg Saint-Antoine),18世紀早期改為惡名遠揚的皇家監獄,但在這時已準備拆除。群眾認為彈藥貯存在那裡,便圍攻這所監獄。駐守巴士底的少量部隊與榮軍院的駐軍不同,居然同進攻的人群對抗,因而發生激戰,幾十名巴黎人喪生。最後這一小股駐軍投降,憤怒的群眾處死了幾名士兵。
  面對這種令人生畏的物質力量和道德力量,路易十六世投降了。他不希望大街上爆發內戰。7月14日的巴黎暴動,不僅挽救了國民議會,使之免遭解散,而且改變了革命的方針,賦予它一種更具主動性、群眾性和暴力性的範圍。7月17日,國王巡視巴黎,他公開佩戴一枚飾有新型顏色組合的帽徽︰上面的白色表示波旁家族,藍、紅兩色代表巴黎城。這一三色組合形式後來成為新國旗。
  (3)農民暴動。與此同時,農民在鄉村發動叛亂,這種叛亂性質包含著傳統的改善社會地位的熱望,也有希望支持愛國派的一面。農民叛亂純係自發,然而它卻加強了城市暴動的力量,對國民議會有利。
  許多地區的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的競爭加劇。農民只占有全國土地的40%,其餘耕地則以租種或佃農形式從貴族、城市中產階級及教會那裡取得耕作權。人口成長,一代又一代地進行土地再分配,使許多家庭被迫掙扎於生存邊緣。地產管理辦法的革新,使佃農及小地主苦不堪言,農民呻吟於王室重賦之下,飢寒交迫,民怨沸騰。
  7月間,幾個地區出現農民洗劫貴族城堡,焚毀契約的情況。這種農民暴動最終與所謂大恐怖行動(Great Fear)合流。一時謠傳四起,把這些農民說成是由貴族雇來的土匪,他們要挨村毀掉新莊稼,強迫農民屈服。此種恐怖,毫無根據,但經歷幾百次謊報和驚恐,卻燃起了人民對貴族的憎恨和懷疑,使農民盡其所能地武裝起來,到處攻打貴族城堡,焚燒契約。農民暴動表明,第三等級反對「貴族」的聯合行動,已由巴黎蔓延到全國農村。第三等級似乎真的所向無敵了。
  (4)封建制度的廢除。農民叛亂的暴力行動當然也使國民議會的代表憂心忡忡。對某些代表來說,鄉村似乎正陷入無政府狀態,危及全部權益。但大多數代表不願反對暴動的農民。他們沒有譴責農民的暴力行動,反而設法緩和農民的意見。一些開明的貴族和教士,在8月4日會議一開始即宣布放棄其世襲封建特權。數小時之內,國民議會就迅速以法令宣布「廢除封建制」、取消教會什一稅、禁止賣官鬻爵、免除地區特權及財稅特權。幾天後,國民議會對8月4日法令進行澄清,鄭重宣告「法定的」領主財產權應予保留。廣大的農民群眾,以消極抵制辦法拒絕接受這些特殊規定。但直到1792~1793年間,徹底廢止上繳領主的全部賦稅而不需付出任何補償這一呼聲,才形成巨大壓力。
  封建制的廢除,對於現代契約性財產觀念的發展至關重要,對於發展無障礙的土地市場也很重要。但它並未直接影響土地所有制或一般租金及租期的標準。而且國民議會在保證租地人和佃農得到更好的租借條件方面,實際上一事無成,就更不用說使農戶真正獲得他們所耕種的土地了。

新體制
  8月4日法令,通過掃清舊體制下的特權網這一步驟,准許國民議會組建新型體制。因為草擬一部憲法要用數月時間,國民議會便在8月27日先行發表了《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以申明各項基本原則。宣言不但是面向未來的號召,也是舊體制的死亡證明書。宣言起草人相信它會具有普遍意義。一名代表明確表示此點,聲稱「在新大陸那邊,英勇的費城人民已為重建自己的自由作出榜樣,法國願為世界其餘地方提供這一榜樣。」與此同時,宣言還反應了一些特殊情況,因而成為一部集普遍原則與特別問題於一體的文獻。它提出的天賦人權的概念,意味著大革命將衝破歷史與傳統的局限而能按照理性重行畫出社會的輪廓。但這一觀點卻受到英國人柏克(Edmund Burke)的激烈反對。
  人權宣言的第一條就對歐洲的古老秩序提出響亮的挑戰,強調「就各項權利而言,人們生而自由平等,永遠自由平等。社會等級之高下,只應按其貢獻而區分之。」宣言中大多數條款與個人自由有關,但是,對於國家依法所取得的特權,仍然給予同等重視。宣言及隨後的革命憲法,把國家主權引導到代議政府形式,以此可否決大理院、地方三級會議或君權神授的國君等之權利要求,同樣可以否認任何形式的直接民主之說。雖然宣言強調權力分立,但未曾提出最高法院條款,結果使得法蘭西立法機構成為它本身各項行為的最終裁決者。宣言對自由所作的定義是︰「自由是以不妨害他人為前提的個人活動能力,……自由界限,只能由法律來決定。」見於成文法的相同界限,也適用於特殊的自由權利,諸如免遭任意拘捕的自由、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1789年的人們深信這些自由權利,然而他們未曾以自主的、絕對的詞語把這些自由權利載於文字,使自己的神聖權利在任何情況下都得到保障。
  (1)重建法蘭西。1789~1791年國民議會行使著制憲議會的職能,為新體制草擬一部憲法,也處理日常事務。憲法規定,法國建為立憲制君主政體,權力畫分界限清楚,國王負責任免大臣。但統治權力實際是在一院制的立法機構即立法議會,議會以間接選舉制選出。溫和的親英派或君主立憲派沒有贏得兩院制提案,也在有關國王否決權的激烈爭論中失敗︰立法議會只賦予國王對立法有中止或推遲的權力;如果一項提案連續3年都在立法議會中通過,它將無需國王批准而成為法律。
  革命派對於公民平等權利很重視,但對於政治權利卻提出一種限制性的界說。他們有效地把政治權力由王國和特權等級那裡轉給有財產的普通公民團體。1789年取消了貴族特權,1790年廢除了貴族稱號,但貴族為有財產的個人,很容易加入政治新貴的行列。憲法規定選舉權只給予那些所謂「積極」公民,因為這些人能繳納最低限額的租稅,擁有合乎擔任公職的財富條件。按照此制,約有2/3的成年男子有權投票選擇選舉人或直接選擇某些地方官吏。儘管這種辦法對富有者有利,但它卻比英國的選舉制度要更富民主精神。
  立法議會所設置的地方政府及行政部門,是大革命最為持久的遺產之一。議會決定把法蘭西歷史上舊省的行政區畫撤銷,改為83個省,大體上面積相當。與舊省的不同點在於每省所屬機構是畫一的;省下設區、鎮及公社,公社為村或小鎮之通稱。一方面,這種行政區畫改制,促進了中央分權和地方自治︰每省、區和公社的公民選舉自己的地方官吏。另方面,這些地方政府都隸屬於設在巴黎的全國性立法機構以及內閣各部。因此,各省就成為國家統一團結的工具,也就是說,中央集權的工具。這種模棱兩可的建置,立法人員十分贊同,認為這可在分權與集權兩種趨勢之間保持一種健全的平衡關係。
  這一新的行政區畫圖,也為司法帶來變革。革命派徹底廢除舊體制下的全部司法系統,在每區建立一個民事法庭,每省設刑事法庭一處。在基層,他們在每個市鎮撤銷原有領主法官,代之以一名保安官。所有各級法官都由選舉產生。立法議會決定撤銷民事訴訟中的陪審團制,同時命令重罪將由陪審團審理;如陪審團宣告罪行成立,法官將只能按照1791年立法議會制定的嚴厲的新刑法法典,給予強制性的判決。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也有權請律師辯護,此種申辯權在舊體制下是沒有的。
  立法議會在自由競爭原則指導下以及出於對特權集團的敵視,努力開拓經濟生活領域,使之符合個人進取精神和競爭意識而不受到任何阻撓。議會宣布全體公民有權參與任何行業並以合適方式經營之,此外,還取消國內關稅和特許貿易壟斷權,廢除商人同業公會和工匠同業公會。經濟上的個體主義同樣影響到農村生活。從理論上看,此時農民與地主都可按照自己意願進行耕作,而不管傳統的集體勞作常規和各種束縛了,但在實際上共同勞作的限制根深柢固,雖經法律予以廢除,執行中仍有阻力。
  (2)出售國有土地。立法議會對於第一步促成專制統治崩潰的財政危機,並未忽視。為找到一種全新的解決途徑,議會投票表決,把約占全國土地10%的教會財產,轉交國家處理。這類土地被指定為國有財產(biens nationaux)。政府隨後發行大面額鈔票,稱「指券」,用這些國有土地的價值作為擔保來流通。政府的意圖,是向公眾出售這些土地時,公眾將以指券來支付,因而可以回收這種新幣。這樣做就使教會財產在實際上償清了國債,且可免除重新舉債之需。不幸的是,印製補充的指券數量過大,一年之內,指券就發展成大小面額不同的紙幣,導致急遽通貨膨脹。

不和的種因
  大革命漸漸使法國社會的重要人物離心離德,感到失望。7月14日以後,國王的一些近親悻悻離開法國,成為第一批逃亡者,在上層人士中立即引起對革命的反對。大革命中每一轉捩點,都引發新的移居國外的浪潮,貴族中尤甚。一家以論戰為宗旨的保皇黨報紙,抨擊議會政策為掠奪政策,革命情況為無政府狀態。在國外,自倫敦到維也納,普通公眾十分關注法蘭西所發生的事件,與此相反,統治階層則投以極端敵視,深恐革命在他們自己的國土上也蔓延開來。
  最初幾個月的團結形勢過去之後,長期以來的城鄉緊張狀況開始加劇。農民雖在投票時擁有人數上的優勢,但城市中產階級卻在1790年第一次選舉之後,在新建區和省的公職中會占去最大分額。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賦予這些地方官以更多權柄,比起原來王室官員更易侵擾農村社會,新地方官還有國民自衛軍在背後撐腰。農民很快就把城市革命上層人物看作是在借用政治權力和國家土地來養肥自己。而且,在議會把稅制定得更為一致和公平的同時,直接稅額仍很繁重,這就又增加了一項「民怨」。
  (1)宗教關係緊張。然而,造成法國社會分裂和產生反對革命勢力的主要因素,還是宗教政策。絕大多數教士最初希望,徹底的改革會使天主教重現其基本理想,去掉貴族的虛飾和過多的特權,但他們認為,教會本身會在此改革過程中設法合作。然而,議會的看法是,教會財產的國有化,使國家有責任來管理教會的世俗事務,諸如薪金、管轄範圍和教士任用方式。根據1790年7月議會頒布的《教士民法》,主教將由各省選舉人會議選出,堂區教士則由區選舉人遴選。教會發言人對於世俗權力干預這類教會事務的看法深感痛心,並強調議會應與一全國性宗教會議就教會改革問題進行磋商。
  1790年11月,議會要求在議會中占有席位的全體主教和教士,宣誓服從,以強迫實施《教士民法》。凡拒不宣誓者,將失掉其職位,給予年金令其退休,並依既定程序由他人接替。全法國只有7名主教服從,堂區教士也只有54%進行宣誓。與議會的希望相反,教士分裂為兩派,一派是「憲法派」,另一派為「頑固派」。這一分裂迅速波及整個世俗世界,雙方各持己見,走向災難性的極端,或把革命說成是大逆不道,或把天主教說成是反革命。
  (2)政治形勢緊張。新體制下的政治情況,也比革命派預想的更富於抗爭色彩。議會採取大膽和一貫的做法,規定各類官員都要透過選舉產生。然而這些官員是否一旦經過票選之後,就能履行其職責而不受公眾壓力和鼓動的干擾,則未明確。另外「輿論」的作用及表達輿論的各種機制又是什麼,亦未明確。出版自由和政治俱樂部的蓬勃發展,為此作出答案。議會唯恐這些超出其控制之外的機構被那些蠱惑人心的政客所濫用,就時時進行阻撓,但無濟於事。作家和出版家徹底擺脫了皇家書刊檢查制度,紛紛湧現為滿足公眾對新聞和政見的渴求而奮力工作。正如新聞記者布里索所說的那樣,新聞報紙是「教育一個不熟悉自由或不慣於讀書而又希望脫離無知狀態的大民族之唯一有效途徑。」一些報紙保持溫和立場,在政治上採取中立態度,但許多報紙都表示出強烈的政治見解。
  革命俱樂部像國民議會一樣,也開始在凡爾賽成立,那是愛國派代表們前去幫助坦率的布列塔尼第三等級代表召集預備會議的時候組建的。這個布列塔尼俱樂部具備完善的組織細則、會議記錄、委員會、通訊條件和入會要求,開始自稱為「憲法之友社」。很快它就以雅各賓俱樂部(Jacobin Club)而聞名全國。俱樂部之名,源於一所巴黎的多米尼克會修道院,議會於10月遷回巴黎後,俱樂部就把修道院選作開會的地方。絕大多數著名的革命人士都是這個俱樂部的成員,有君主立憲派的米拉波(Mirabeau)、拉法耶特和巴納夫(Antoine Barnave),也有激進派的布里索、佩蒂翁(Jerome Petion de Villeneuve)和羅伯斯比。但是,到1791年夏秋之際,溫和派人士對雅各賓俱樂部感到不安,因為羅伯斯比已脫穎而出,成為俱樂部最有勢力的人物。
  雅各賓俱樂部受到左派的科德利埃俱樂部(Cordeliers Club)的推動,後者是巴黎各鄰里俱樂部之一,其成員奉行強硬路線,對於議會所持代議制即大眾治理國家之唯一表達方式的觀點表示反對。科德利埃的成員堅持更為直接和實際的大眾統治權力的觀點,那就是要保持長期不懈的警惕性,要讓公民以示威遊行、請願、指派代表等方式參與政權,如有必要,也可以舉事。馬拉(Jean-Paul Marat)在主編的《人民之友報》(L'Ami du peuple)中,提出有關所謂陰謀以及用暴力反對反革命之需要的一種極為偏激的說法,成為議會政治論辯中聞所未聞的激進觀點。
  到1791年,議會已成為反革命陰謀與激進分子集中抨擊的目標。反革命分子則包括政治逃亡者,王黨報紙發行人、頑固派教士等。議會引導國家駛入平穩航道的能力,部分有賴於國王的合作。路易十六世在公開場合表示與他那些流亡國外的親屬疏遠,但暗中卻勾結他們,並與西班牙和奧地利兩王室祕密通信聯繫,請求支持。1791年6月21日,王室成員設法逃離「羅押」他們的土伊勒里宮(Tuileries Palace),打算越過比利時邊境逃走。匆忙之間,路易忘掉一封信,信中流露出他對大革命的極端敵視態度。然而,在最後時刻,這位國王在距邊界不遠的小鎮瓦雷訥(Varennes)被人認出,王室成員被強制送回巴黎。
  大革命緊接著發生重大危機。議會計畫自國民自衛軍中抽調10萬志願兵以加強邊防,溫和派領袖希望這一舉動最終會打消路易的反對態度。但是,雅各賓和科德利埃的成員卻在議會外面舉行請願遊行,反對國王重新親政。7月17日,群眾在馬爾斯廣場(Champ de Mars)進行大規模示威,反對國王,由於當局要拉法耶特指揮下的國民自衛軍驅散示威人群,釀成流血事件。此事在雅各賓俱樂部內突然引起激烈的相互指控,最終導致分裂。多數溫和派代表離開俱樂部,與少數激進分子組成一個新會社,取名斐揚俱樂部(Feuillant Club)。雅各賓俱樂部清洗其異己分子後,以羅伯斯比和佩蒂翁(這兩人終成死敵)為領導,聚集大多數省俱樂部,採取一種更為一致和更為激進的觀點,在危機中應運而生。但是,溫和派卻在議會中暫時保持優勢,他們完成1791年憲法。在1791年9月30日,國民議會宣布解散,而在此之前他們早已公布命令,規定國民議會議員不能進入新成立的立法議會。
  當新選出的立法議會在10月召開會議時,有關反革命的問題成為主要議題。雅各賓代表中如布里索等人認為,只有和集結於萊茵河彼岸科布倫茨(Coblenz)的逃亡者的軍隊一決勝負,才能消除其威脅。然而斐揚派反對這種戰爭狂熱。拉法耶特看出,成功的軍事行動是取得權力的良策,而國王的親信則相信,戰爭將給法國帶來失敗並使王權復辟。另一方面,哈布斯堡君主利奧波德二世曾經回絕其妹瑪麗-安托瓦內特的請求,並反對出兵干涉法國內政,但他在1792年3月死去,其子法蘭西斯二世好戰,踐位後即作好戰爭準備。
  1792年4月,法國對奧地利、普魯士及逃亡者組成的聯軍作戰。雙方均想速勝,但都未得逞。聯軍擊退法軍進攻後,很快就侵入法國領土。普魯士軍隊向巴黎挺進時,其主帥伯倫瑞克公爵(Duke of Brunswick)聲稱,其目的就是恢復君主全部權力,並警告說,任何反對國王的行動,將給法國首都帶來「可作懲戒和值得回憶的報復」。伯倫瑞克宣言不但絲毫未能嚇倒巴黎人,反而激怒了他們,促使他們採取堅決行動。
  由首都48個區組成的巴黎革命政府稱為巴黎公社。巴黎公社的好戰分子給立法議會提出罷黜國王的最後限期。當他們的提議未能被採納時,就組織了一次暴動。1792年8月10日,大批武裝的巴黎人與衛戍部隊發生激戰之後,襲擊了王宮。立法議會別無選擇,只有宣布廢黜國王。當天夜裡,立法議會半數以上的代表逃離巴黎,就因為議會本身已失去了選民所授予他們的權力。沒有離開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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