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的上午庭,我並沒有抽中旁聽位,不過許大姐有抽中,這一次,我就不去跟挺扁的搶位置了,因為早上應該都是在針對背景基礎事情做文字描述的討論,要抄的重點不多,許大姐幫忙記就好了,下午兩個人都有中籤,所以下午再過去紀錄要傳喚的證人及調閱的證據就行了。
果然早上針對洗錢、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的基礎事實做討論,下午還是繼續討論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及寶徠購屋租約等問題做文字討論,還有確認馬維辰捐的2500萬元及在陳致中婚禮上的禮金,特偵組並未算入貪污範圍內。
今天下午法庭旁聽條件變比較嚴格,每個人都必須按號碼就坐,不能像以前一樣後兩排隨意就坐(許大姐的申訴真的嚴格實施了),連記者都必須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過記者來的不多,快三點才來4個,還坐不久,可能他們可以拿到筆錄資料,所以沒在場也無所謂吧。
今天林柏泓審判長的聲音明顯大很多,應該是有打開麥克風,聲音從喇叭傳出來的關係,所以聽得很清楚,跟之前專心聽,也聽不太到的情形差很多,而看他也沒有特別敞開喉嚨大聲說話,所以是麥克風沒錯。
之前本來要描述我所看到的各庭法官,結果寫第二篇就電腦當掉,沒力重寫,今天先來聊林伯泓法官吧。林法官63(1974)年次,但是外表看起來好像才30歲左右,西裝頭,很斯文的樣子,之前準備程序庭沒打開麥克風,所以覺得他聲音不大,氣勢上就比那些齜牙咧嘴的律師群弱很多,講話的口氣也是彬彬有禮型,溫和有禮沒壓力,態度和善,感覺很好欺負的樣子。
這個庭的準備也很週到,都把基礎事實先擬好了,讓每個被告及律師方便做文字修飾,爭點也先擬好,當基礎事實描述有問題時,再加入爭點,所以除了剛開始馬永成的律師李勝琛意見較多,也順便訂下後續準備程序庭的規矩外,大部分的律師都能比較快討論出結果來,節省開庭的時間。
今天也是如此,所以下午五點12分就將準備程序庭完成,明天就不用再浪費時間討論了。而今天針對未來傳喚證人方面,檢察官意見是希望就共同被告彼此互傳當證人時能排在一起,陳水扁則是希望傳喚相關案件的證人時都能在場,林審判長說,原則上,相關被告都會一起蒞庭參與,也就是說,像以前國務機要費案,馬永成傳喚的證人,陳水扁可以不到庭的情況不會發生,那我本來以為,可以安靜旁聽,非扁傳喚證人的審理庭想法泡湯了,以後傳喚證人,陳水扁幾乎都要到庭,那就要旁聽抽籤,沒抽中又要跟挺扁的廝殺一番搶位子了。
陳水扁要求傳喚的證人也很多:
1. 國泰併世華方面傳喚:1.葉菊蘭,30分鐘;2.蔡宏圖,2小時;3.李庸三,1小時;4.汪國華,1小時;5.曾國烈,1小時;6.馬永成,2小時;7.郭文彬,1小時。
2. 元大併復華部分傳喚:1.林全,1小時;2.馬維辰,1.5小時;3.杜麗萍,1小時;4.馬永成,2小時。律師特別說,馬永成話通常都很多,所以2小時不包含馬永成回答的時間。
3. 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傳喚:1.李明賢,30分鐘;2.蔡鎮宇,1小時。
調閱物證方面,則是申請調閱富邦合併台北銀行的相關資料,以及台北銀行決定合併的內部會議資料,看來又要把馬英九扯下水,繼續混水摸魚了。
- 2樓. 舞子2010/04/24 00:58露西佛爾大姐辛苦了
大姐真的辛苦了。感謝你們鍥而不捨的旁聽和記錄,為反貪腐和司法正義這麼盡心盡力。我們的辛苦相對司法人員來比較,實在是輕鬆多了。

我們只能幫他們加油打氣,留下他們為司法正義所努力的簡單紀錄,而他們所付出的辛勞跟血汗,實在是我們所無法描述及比得上的。
也謝謝舞子的鼓勵,讓我們有動力繼續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也提供動力給他們,更堅定反貪腐及奠定司法正義的決心。
筱 蒨-Lucifer 於 2010/04/24 21:51回覆
- 1樓. 瑩雪2010/04/22 14:08真辛苦~~
描述得如此詳盡, 都成法庭專家了.
這樣還不能算法庭專家啦。

週三座位看不到螢幕,所以很多內容都抄一半,這些名字都是聽音記載,或許有些字也有錯,等早上睡醒再來核對一下起訴書,檢查一下。
筱 蒨-Lucifer 於 2010/04/23 00:2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