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那份資金流向圖是特偵組於起訴書中,有關龍潭案兩份資金流向附圖之一,針對龍潭弊案的所有賄款流向,因為是全觀性,還包括與吳淑珍之間的借貸往返,非常複雜,所以重新整理,分階段解釋,並簡化說明。
龍潭購地弊案資金流向圖:
資金分配:總賄款新台幣4億元(約合美金1,198萬元),3億由扁珍夫妻所有;3,000萬元給科管局局長李界木;7,000萬元(238萬美元)歸屬蔡銘哲。蔡銘哲感謝當初乃蔡銘杰轉介,故將所得89萬美元給予蔡銘杰,感念大姐蔡美利撫育成人,給予74.5萬美元,自留74.5萬美元。當中有天外飛來一筆350萬美元(約合台幣1億元),匯款人士及目的未明,後退還給辜成允。
第一階段:辜成允將行賄金額分次匯入人頭郭淑珍帳戶:
第二階段:因吳淑珍說選舉要用錢,要求一億元匯回台灣,為了快速應急,所以郭銓慶用自有資金,先行提供吳淑珍之用。
第三階段:自郭淑珍的瑞龍銀行帳戶內將資金匯還人頭帳戶內。
第四階段:93.3月間蔡銘哲以自有現金支付李界木3,000萬元;並於選舉前後先行現金借予吳淑珍周轉;並退還辜成允3,000萬現金,最後自郭淑珍帳戶內將資金匯入蔡銘哲兩帳戶內沖抵完畢。
第五階段:分贓,將其他金額匯入蔡銘哲的相關帳戶內(吳淑珍600萬美元、蔡銘杰89萬美元、蔡美利74.5萬美元、蔡銘哲74.5萬美元)。蔡銘哲為掩飾資金流向,提供自有帳戶及姐蔡美利之帳戶,以洗錢手法轉帳600萬美元。另將不明來源的350萬美元退還辜成允(因蔡銘哲用現金退還台幣3,000萬元,故海外匯款211.774萬美元(合台幣7,000萬))。
第六階段:扁珍餘款600萬美金 (2億台幣)匯入吳景茂虛設Awento紙上公司,再透過一系列洗錢手法(洗錢案),最終轉到黃睿靚的紙上公司-寶昌公司及陳致中的紙上公司-Galahad的公司帳戶內。
PS.瑞龍銀行尚有價差約20萬美元未說明後續流向。
資料來源:特偵組97年金矚重訴字第一號起訴書
製表:露西佛爾
- 2樓. eq392010/09/23 10:25有二次金改資金流向圗嗎?
很感謝版主將資金流向標示得如此清楚請問二次金改案有關於蔡家 馬家 的資金流向圗能否順便繪製一下這個問題好。
第一次洗錢案,特偵組很仔細繪出資金流向圖,這一次沒有畫圖,我發現我也偷懶了,竟然沒有花時間去整理。
昨天終結辯論時,檢察官也是談到資金的流向,是應該把他畫出來才行。今天所有的辯論都結束了,接下來就等11月5日宣判,下星期我會花點時間整理出來。
不過蔡家、馬家的資金流向,是以98年2月3日吳淑珍的陳報狀,說國泰世華銀行的保管室7.4億元含蔡家及馬家的「捐款」,所以資金流向是以國泰的7.4億元轉向馬家,再移往海外的流程。
筱 蒨-Lucifer 於 2010/09/24 16:38回覆 - 1樓. 邱彼得2009/02/02 09:18應該直接宣佈陳水扁罪行 發動犯罪調查
陳水扁應該是地痞流氓 才會幹這種流氓勒索 黑吃黑的惡劣勾當 陳水扁死不認罪 罪加三等
對付陳水扁 也許不需要公開所有的罪行 (因為實在太多 來不及公開) 直接槍斃才是王道
可惜民主社會無法直接槍斃,而且要以理服人,讓挺扁人士沒話說。更要追回被貪走的國家資產,所以不能讓陳水扁這麼好走。
正義的一方只好更加辛勞,拿出更多的證據來辦案,讓貪污者無洞可鑽。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2/03 00:37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