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自網路
校園發生暴力事件,到底孰是誰非?
麥克(註)是一所郊區高中的九年級新生,皮膚黝黑,身材中等。在校成績雖不算理想,但從小到大倒沒惹過什麼麻煩——直到那一天……
中午的學校食堂人聲鼎沸,麥克比平常晚了十分鐘進食堂,發現偌大的空間已經座無虛席,他極目四望,發現好友李奧和凱文旁邊還有一張空位,趕緊端著餐盤走過去。坐下前,他禮貌的問同桌其他幾個人:「我可以坐這裡嗎?」
同桌的人中有個叫班傑明的十年級生沒來由地對他怒目相向,鄙夷的喝斥:「自己去照照鏡子,這裡沒你的位子!」
麥克沒料到被人這樣羞辱,一言不發端起餐盤走到隔壁桌去。但他越想越氣,把餐盤一推,抓起餐盤裡的牛奶悄悄走回剛剛那張桌子,說時遲那時快,一杯牛奶兜頭淋在班傑明的腦門上!
班傑明跳起來,伸手推麥克,麥克一邊往後退一邊低吼:「住手!」
班傑明彷彿聽不到,一推、再推……麥克警告:「再推我就讓你好看!」
班傑明漲紅了臉、撇著嘴,再推他一次!麥克立即像突然釋出柵欄的小猛獸,撲上去,拳頭如雨落在班傑明的頭和臉上……四周旋即爆起轟然的驚叫聲!
當兩人被眾人拉開時,班傑明「災情慘重」,整個半邊臉都瘀青了。
在校長室裡,除了打架的兩個學生,還有四個現場目擊證人——他們都是和班傑明同桌吃飯的朋友,幾個人口徑一致,都指麥克先動手。
「是他先羞辱我!」麥克委屈的抗議:「而且是他先推我,我叫他住手,他不聽!」
校長先生望向班傑明,班傑明捂著青腫的半邊臉否認,一旁的四個證人也跟著搖頭說沒這回事。
「他們說謊!」麥克氣急敗壞的提議:「同桌還有李奧和凱文,他們可以作證是班傑明先推我的!」
不久,關鍵證人李奧和凱文被傳喚到校長室,兩個人垂著頭,一臉無辜的樣子。
校長先生盯著這兩個人,口氣平和但堅定地問:「告訴我,剛剛在餐廳裡發生什麼事?」
李奧和凱文腦海閃過人高馬大的班傑明和他身邊的「四大護法」,倒抽一口氣,異口同聲說:「我什麼都沒看到。」
於是這樁暴力事件拍板定案:麥克因不當的暴力行為,被校方「建議」轉學(Recommended for expelled);至於出言不遜又挑釁的班傑明?
一點事都沒有。
(註)為當事人隱私,文中所有名字係杜撰。
(黃彥琳寫於2010.11.28) 【本文完全真實,若不雷同,純屬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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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樓. 芭芭辣2010/12/30 12:19Whose fault?
以我看兩人都有錯, 最後被叫進去的二証人實在很差勁就像大多數當今的人不願捲進是非, 哀哉!
- 28樓. 紫楓(紅拂女)2010/12/17 22:28^ ^
這個社會的家庭結構分崩離析狀況嚴重
不然就是孩子太受寵
兩極化的結果 亂啊
提到「家庭結構分崩離析」,
確實如此。
家庭破裂導致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
人人都應該重視家庭的價值,尊重婚姻,
更應該重視家教,是吧?
謝謝紅拂女。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2/17 23:13回覆 - 27樓. 蔡碧航(大咪)~~2010/12/16 21:07霸凌
就是這樣
被打的就是可以理直氣壯爭贏校園霸凌事件難在難分曲直
公理不一定合理
- 26樓. 葉子~2010/12/14 14:15到處都有這樣弱肉強食的狀況
家庭教育要負較大的責任。 - 25樓. 吶吶溪2010/12/14 02:04霸凌與暴力
美國的學校多半有「霸凌零容忍政策」,但是他們總沒弄清楚暴力和霸凌不見得是同一回事;霸凌可以完全沒有肢體暴力可是卻非常殘忍。就像格主文中所述。
我國中三年打了三次架,一年一次,而且還是和同一個人,都是對方先挑釁加動手。但是我被「霸凌」嗎?沒有,就只是單純血氣方剛的兩個小鬼頭打架罷了。該不該制止,該啊,可是需要任何一方轉學或退學嗎?當然不。妙得是我們兩個居然到了大學還又變成同班同學,當然就不再打了。 - 24樓. 二陳2010/12/13 20:35校園暴力令人痛恨
校園暴力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家庭、社會,甚至學校的功能不彰,影響的就是類似的問題越易嚴重。我贊同適度的愛的教育,但若缺乏紀律的約制,愛反成害,解決不了這些問題的。 - 23樓. 循致2010/12/12 21:57校園暴力根本上是一個病態社會,把暴力問題延伸到校園裏的現象
解決方法是傾向於防止暴力的產生
但對已經誤入歧途的學生而言,是否有效則很難說
對一個暴力記錄連連,視恐嚇勒索同學為家常的學生而言,
我們有什麼辦法呢?過去,這類學生大多以退學為收場
現今不但國中生不能退學,甚至高中生被退學也可向教育部提行政訴願
同時以教育的觀點而言,退學是對學生的放棄
把問題由校園丟到社會,是教育的投降主義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學校也有責任保護校園中的弱者
對被恐嚇勒索的學生的權益也不能坐視不顧
因此也不能讓狼縱橫於羊群中。學校該怎麼辦呢?
我們很快發現兩個盲點
一是現今的體制在學校與少年感化院或少年觀護所之間並無緩衝地區
另一個是我們對游走犯罰邊緣的青少年缺乏深度瞭解,很難有效輔導他們
要突破這兩個盲點,必須要在體制外找出路
現今少年法庭對少年犯不是交由父母領回管教就是感化處分,極少利用民間的機構或力量來導正少年犯。
事實上民間力量(像佛教坐禪,或犯罪的過來人,願以自身經驗教導失途之青少年)是可利用的,政府只須組織與監督這些力量,善加利用,其效果應優於感化院您提出了很好的觀點,
「退學是對學生的放棄,把問題由校園丟到社會,是教育的投降主義 」
就像美國處罰違法的學生不准到學校上課(suspension),
功課本來就不好的學生還處罰不准上課,
只是讓他學業更跟不上,學生往往就自暴自棄了!
台灣對品行不好的學生有退學處分,
但那樣的孩子正是需要教育,
若教育體制放棄他,
恐怕就只有走上歧途了。
宗教的輔導是一個方法,
但須注意那宗教團體是否觀念正確?
是否由正派人士主持,
以免孩子從困境跳到火坑,是吧?
謝謝發人深省的意見。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2/13 06:10回覆 - 22樓. 芙芙熊2010/12/08 10:17校園會是未來的社會嗎
一人的行為不單是一人的責任。
有了小孩,要擔心的事都變多了。

是啊!
有了小孩,
大人就應該承擔教養好孩子的責任,是不?
許多父母把管教小孩的事交給學校,
這樣的「管教」很危險。
小孩上學後,萬一交了觀念偏差的同學,
就容易被帶壞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2/09 05:28回覆
- 21樓. HOLY2010/12/08 09:18那獸從海上來,吞吃世人
在台灣,連勝文的槍擊事件也是一直吵不完...這世界太需要愛!


- 20樓. 飛紅戲墨~〈影音書寫〉_在影音書寫中沉澱2010/12/0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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