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50樓. 終南山2010/10/13 17:07婚前種種
當前的年青人講求麥當勞的功能、所以結婚離婚當兒戲。可悲之極!有好媽媽乖乖女兒是此家之福。
- 49樓. Oskar--耶和華是我牧者2010/10/05 16:49很棒的媽媽喔
我對於男女之情算得上很開放(或許跟媽媽婚前是婦產科護士有關。我進入青春期後,她老人家主動買性教育相關書籍給我看),認識基督之前,也對於反對婚前性行為的說法,多少有些不以為然,想說雙方只要都已經成年、未婚與兩情相悅,即使沒有婚姻的名分,也可以去做「愛做」的事情。現在再仔細回想,太早發生了「想生孩子前,非得要做的事情」,而雙方對於彼此的個性與價值觀等等,根本沒有深入了解,就貿然沉浸於肉慾或感官歡樂裡面,以至於不了解愛的真諦以及責任,一但度過熱戀期而進入較為冷靜的省思,所有問題就都浮上檯面,雙方又往往沒能力﹝或不願意﹞去好好解決問題。
雖然很好奇自己生活週遭的一對情侶,都已經同居七年多了,似乎還相安無事,雖然那可能只是隱藏在冰川下的湍流啦...
根本沒有深入了解,就貿然沉浸於肉慾或感官歡樂裡面,以至於不了解愛的真諦以及責任,一但度過熱戀期而進入較為冷靜的省思,所有問題就都浮上檯面,雙方又往往沒能力﹝或不願意﹞去好好解決問題。
這話讓男人自己來講,真是饒富說服力。
「同居」或「婚前性行為」會讓男女把「激情」當作「愛」,
激情是荷爾蒙作祟,醫學研究說大概最多7年就沒有了;
真愛則細水漫流,
「真愛」是不急著做「害羞」的事。
你的生命在信主以後有了改變,為時不晚,
謝謝分享看法,願神保守祝福你~~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0/05 19:19回覆
- 48樓. 新天新地2010/10/04 11:34真理
還沒認識主前 總是覺得同居沒啥麼大不了 雖然自己不贊成 也不會制止朋友
如今認識主後 才發覺聖經中的真理實在是在保護我們的
我是兩個兒子 你應該明白 我會比較難說服我的兒子
但到目前 還算是有共同的認定
也祈求主能保守我的兩個帥兒子 能按著我這老媽的禱告
在還沒遇見神為他們找到的配偶前 彼此的心眼都不要打開
直到遇見彼此!
其實 婚前同居還有婚後信任的問題
我是指 不是與同居的對象結婚後 會有不信任的困擾產生!!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腓4:6 ~7)
為孩子禱告,確實是好方法。
在遠方為孩子穿上「屬靈的軍裝」,以抵擋俗世的誘惑。
願神祝福妳~~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0/04 22:16回覆
- 47樓.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2010/10/03 21:59賢伉儷高瞻幽默﹗
再讀﹐更覺得賢伉儷高瞻幽默﹗
謝謝過獎……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0/04 22:07回覆 - 46樓. 循致2010/10/03 14:20同居,行不行?-琉璃夜瞳
她是要徵女室友,怎麼來的卻是個男人? 而且還是個死皮賴臉、打死不退的大鬍子男
是的,她一向對毛茸茸的東西過敏——不管是玩偶、動物或人。 然而,他的死纏功力實在高超得無人可比, 竟逼得她一再心軟讓步,最後. 唉!節節敗退,甚至忘了自己有可能引進一匹狼。 或許、可能、應該是她正處於一個需要人陪伴的時間點吧。 幸好他只是個短期房客。
... 無論你一開始的立場為何,一旦進入了「同居的迷陣」之中,往往很難有人全身而退,因為「愛情是盲目的」,當你進入感情之後,很容易忘記你學習過的一切。 ... 婚姻專家也點出:「僅有9%的人在同居前有「結婚的打算」,大部分的人同居後,僅能維持九個月熱情,之後,就失去了新鮮感了。僅有9%的人在同居前有「結婚的打算」,大部分的人同居後,僅能維持九個月熱情,之後,就失去了新鮮感了。
希望打算婚前同居的女人都能看到上面這段話!三思而行……
女人以為同居是為了結婚,
男人呢?嚐過甜頭,沒有新鮮感,他還會想「婚」嗎?前面兩段好像精彩的小小說,
謝謝補充留言。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0/04 22:03回覆
- 45樓. 星澈2010/10/03 00:19我也問過
之前也問我老媽,同居好嗎?
她沉默一下說:『我不贊同,但是你要的話我也不能反對。』
然後她花了3個小時告訴我同居的壞處。

- 44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0/10/01 03:56試婚﹐我很贊成
同居﹐婚前性行為﹐結婚﹐婚後才能有性行為﹐是不同的狀態。現代社會﹐ 一切速食包括性。為性同居多此一舉﹐大可不必﹐為結婚而試婚﹐我很贊成﹐婚姻採續約制(忘了歐洲那個國家即是如此)更為激賞。因為結婚比離婚容易﹐最理想的是婚前對對方完全了解才步入禮堂﹐但完全了解一個人談何容易﹖婚姻乃是人生中的大事﹐ 覺得比學業﹐ 事業都來得重要。婚姻不是人人都適合或需要。時代變了﹐觀念不同了﹐對女孩而言﹐ 應該是好事。「婚姻」可以試嗎?
試婚真的可以了解一個人嗎?
試婚滿意後才下「訂單」,
婚姻的品質如何呢?
日後若婚姻中碰到問題,一起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心態,夠不夠呢?
還是比較快產生:「算了!離婚就可以很快解決問題」的想法?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於 2010/10/01 04:24回覆 - 43樓. 止善2010/09/27 03:30婚前可以同居嗎?
我們這一代和下一代有不同的價值觀。為何不分析利弊得失﹐讓他們自己作主? - 42樓.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2010/09/24 11:41真是對青少年男女非常好的教導
每次拜讀大作,均獲益匪淺!
本文真是對青少年男女非常好的教導,
現在婚前同居及性泛濫的現象極為嚴重,
父母師長有責任力挽狂瀾。
願上帝賜福您的文字工作!
- 41樓. 聯合國2010/09/23 16:33我的天哪
來踹呀!您忘了還有屁屁喔!不是不了愛的真諦。因為不愛了,所以不想陪死。您沒聽過善變也是人性?當偉大的箴言被您搬出示告時,所有的孤魂都從它們的洞裡爬出來,絕望的在訴苦呢。
結婚能修成正果可以否認形式,修不成就是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