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當初
2008/08/2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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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電視新聞媒體的報導,時常見到些政客、演藝人員及歌星等公眾人物,因為婚外情、貪污、吸毒、性侵及酒駕等事項,東窗事發,而不得不面對社會大眾,公開的鞠躬道歉、認錯及解釋,呈現出滑稽無奈的表情,令人啼笑皆非,真是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
上述事件,有些犯錯人物是真心的悔悟改過,當然也有些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虛應故事,毫無懺悔之心,自欺欺人,但無論如何,人犯錯,都會得到因果報應,老天是公平的對待,若不相信就等瞧,如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樣,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最近沸沸揚揚的報導陳家海外洗錢疑案,他首先承認犯了法律所不容許的事情,使人民錯愕失望,如今又說自己是清白的,大家只有靜觀其變,等待司法的偵查審判,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針對一群包庇及助紂為虐的共犯結構,期盼政府展現公權力,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給全國老百姓有個交待,以免貽笑國際,並成為台灣歷史上的笑話。
古人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少人總是觸犯了佛門三戒:貪、嗔、癡,而造成身敗名裂,奉勸大家,凡事必須三思而後行,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後悔莫及,亡羊補牢,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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