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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偵破竹聯幫梅花堂等18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重利及妨害自由等案
2011/07/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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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偵破竹聯幫梅花堂等18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重利及妨害自由等案

【桃園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吳明嫺,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大溪、大園、楊梅、八德、桃園分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25日大規模調集逾100名警力,兵分20多路在桃園縣、新北市、台北市等地拂曉出擊,對竹聯幫梅花堂同步執行搜索掃蕩,並一舉查獲治平首惡對象,外號「羅董」的竹聯幫梅花堂堂主羅0琳、副堂主吳0平、吳0河及不法幫派幹部成員共18人。

同時查獲新台幣76萬3千元、服幟31件、梅花圖案夾克1件、手機25支(含電話卡)、相機1台、電擊棒1支、帳冊1張、本票14張、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13張、動產証明文件3件、K他命吸食盤2副、搖頭丸1顆、契約書、協議書、讓渡書、借據、切結書及相關資料共計51件等贓證物,全案訊問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重利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竹聯幫梅花堂」堂主羅0琳,綽號「羅董、小羅」於84年間在新北市新莊區成立堂口,屬竹聯幫中期發展成立之堂口,該堂口成立之初,係以檢肅目標故鄉新莊地區之成員為主,以新北市為主要活動區域,經營及圍事酒店等特種行業為經濟來源,亦因此與新北市工業區各公司工廠負責人多有接觸並熟識,之後以財務公司名義針對臺灣全省各工商行業貸放款並收取重利,俟對象跳票或資金周轉不靈時,率同該幫派成員,以協條債務為名,強力介入借款人之公司工廠營運,威脅逼迫借款負責人或股東賣機器賣廠房、拆鐵皮屋、賣地、賣屋,執行暴力討債,以此犯罪手法遍及全國。
 
據專案小組蒐證得知現任堂主羅0琳,任命吳0平、吳0河為副堂主,徐0謙、李0煌、陳0偉、林0翔、林0宏、陳0龍為幫中幹部,另成員有二十餘人,專以貸放重利、暴力討債、逼討債務為組織經濟來源,其模式以先尋找債務不良公司,分成多組不同人員,扮演多重角色,貸予被害人公司每月10-60分不等之重利,待被害人公司無力繳交利息及欠款跳票時,即召集幫眾數十人不等,分別扮演不同之債務人,以恐嚇、毆打被害人方式,強行搬走被害人公司機具、汽車、商(產)品等不動產,強逼被害人簽下本票,逼迫被害人將公司所有權過戶給渠等,以獲取暴利。雖經警方多次查獲,卻仍不知悔改,再組具有集團性、常習性、脅迫性、暴力性之不法組織,危害不特定人,惡行重大。專案小組經數月監控蒐證,終將該不法幫派份子一舉逮捕到案,並予瓦解。
 
警方表示,對於惡質性、組織性、暴力性等犯罪案件是警方致力維護治安之重點工作,並呼籲民眾對於遭受不法侵害等犯罪行為,應勇於提出檢舉,警方定依法積極偵辦,將歹徒繩之於法。切勿心存花錢消災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致不法份子有可趁之機,惟有警民配合共同努力打擊犯罪,才能共創優質社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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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警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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