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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里長候選人涉假借捐助清寒家庭行賄 檢方查扣30餘萬元、3人交保
2026/10/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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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楊梅區某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查出候選人郝姓男子疑為爭取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連任,涉嫌利用兼任福德正神信眾協會理事長的身分,與配偶及樁腳假借協會捐助清寒家庭名義,先後於今年1月30日及6月13日,向轄區內有投票權的民眾每戶發放2,000元及3,000元不等現金,涉及戶數共102戶。檢方15日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到案,並查扣疑似賄款30餘萬元。經檢察官訊問後,郝姓候選人及吳姓樁腳各以10萬元交保,葉姓配偶則以4萬元交保,郭姓被告請回。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長張春暉獲悉相關賄選情資後,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蕭博騰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組成專案團隊,針對案件積極蒐證、追查相關金流及涉案人員。

檢方調查指出,郝姓候選人疑為爭取連任,利用其擔任楊梅區某福德正神信眾協會理事長的身分,與配偶葉姓女子及吳姓樁腳涉嫌共同謀議,以協會捐助清寒家庭為名,分別於今年1月30日及6月13日,向轄區內民眾發放每戶2,000元及3,000元現金,涉及戶數達102戶。檢方認為,相關行為涉嫌以捐助名義向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因而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於15日傳喚郝姓候選人、葉姓配偶、吳姓樁腳、郭姓被告及相關證人9人到案說明,並查扣30餘萬元疑似賄選款項,以進一步釐清資金來源、發放對象及相關人員涉案情形。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郝姓候選人、葉姓配偶及吳姓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郝姓候選人及吳姓樁腳各以10萬元交保,葉姓配偶以4萬元交保;郭姓被告則請回。相關指控及法律責任仍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

桃園地檢署強調,公平、公正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檢方將持續查辦賄選及其他破壞選舉秩序的不法行為。民眾如發現疑似賄選、選舉賭盤、散布假訊息或境外勢力介入等情形,可撥打檢舉專線 0800-024-099 提供線索,共同維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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