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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稅20年不放棄!稅務局攜手行政執行署,追回1,700萬餘元重大欠稅
2026/08/1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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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租稅公平、積極清理重大欠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持續針對長年未結之重大欠稅案件積極追查。桃園市一件早期因透過創設土地共有關係,再以小部分持分移轉方式,墊高土地前次移轉現值,藉以規避應負擔之土地增值稅,經本局查獲補徵2,100萬餘元稅款之重大欠稅案件,自95年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查扣並拍賣其名下可供執行財產後,仍有1,700萬餘元欠稅未清償,經稅務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密切合作,歷經近20年不斷追查及執行,已於今(115)年全數徵起,成功追回鉅額欠稅。

稅務局表示,一般欠稅案件執行期間為15年,本案屬於早期重大欠稅案件,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符合規定者,其執行期間延長至121年3月4日,面對此類歷經多年、執行難度較高案件,稅務局並未因時間久遠而停止追查,而是持續掌握義務人或關係人財產及資力狀況,積極查察相關資料分析不動產及有價證券買賣情形,並將查核結果提供行政執行分署作為後續執行參考,由執行分署命義務人作財產狀況報告,評估是否向法院申請拘提管收,終使義務人正視長年欠稅問題,最後提出不動產及保證人等擔保,並以分期方式清償欠稅。

稅務局強調,重大欠稅案件的清理,需要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共同努力。本案透過稅務局積極查察、提供執行資訊,以及行政執行分署依法採取適當執行措施,雙方攜手合作,最終成功促成欠稅人清償欠稅,展現公部門持續追討欠稅、維護租稅公平的決心。

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應依限繳納稅捐,如有繳納困難,應主動與稅務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聯繫,依法尋求適當的繳納方式,避免欠稅案件遭移送強制執行後,衍生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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