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的小方
2013/09/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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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曾經是我的愛車
兒童節醉了一夜!
從國小、國中,九年的同學衍生到他高中、國防醫學院、休學、從警、退伍、結婚、生子、米字必須修車廠廠長、調職、送走他母親、他父親,我都一路參與至今!
這樣的一個人,從台北回來掃墓。又帶著他麻吉一家人和朋友,來旅遊。所以我醉了一夜。
還沒醉以前~~~聽他述說著~~
要命的小方(匿名),一回喝了酒之後,開著車回店。車子進入停車場時,他的停車格上,停放著一台手推車,他只好按鳴喇叭數聲。停了些許時間,沒見到有人出來探勘,於是二度按鳴喇叭。
這時一個男生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看著他的車,一副倨傲態度,慢吞吞的走過去手推車,嘴裡不知嘀咕著甚麼!
這態度,看在眼裡的小方,便下車要理論。那男生也停下推車,一副要論輸贏的樣子!
靠近後的小方於是二話不說,揮拳便揍了男生一拳。那男生馬上打電話。
還以為是要「澇郎」過來,小方也不予理會。
結果,來的是管區警員。
滿身酒氣的小方,馬上被警員押上警車載走。
來到警局門口,小方下車後,馬上走到警局邊的檳榔攤,買了兩瓶啤酒,開了一瓶猛灌,邊喝邊走進警局,接著開了第二瓶。
警員問訊:『你喝酒開車還揍人?』
小方:「你們載我回來的呀!我哪有開車?酒,我是在這裡喝的。你們都有看到我在喝!警察局也沒告示不能喝酒呀!」「說我揍他,得驗傷再說吧!,目前我無言。」
就這樣,酒駕不成立,省了罰單!
揍人的事,後來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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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叫機智?還是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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