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院擬修正公務員考績法連日引起高度關切。新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25日在質詢中表示,根據她所做的調查發現,高達88.6%市府公務員明確表達反對修法,同時有82.7%憂慮修改後的考績制度可能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
臺北市議會25日進行民政部門質詢,新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質詢一開始就給唸了一幅對聯,「沒人吃丙有夠瞎」「官大保證考績佳」橫批是「媳婦終能熬成婆」,引起會場一陣笑聲。
王鴻薇說,她最近針對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就考試院修改考績法的意見進行調查,而這幅對聯充分反映出調查的結果。她表示,其中將近88.6%的受訪者反對考績修法設定丙等額度比例;有66.4%公務員同意較高職等者考績較佳!這與臺北市政府所供的各局處近3年考績資料,有關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等之比率達77.5%相符!而且市政府竟有55%局處共22個單位,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來。
王鴻薇指出,目前考試院擬修考績法,未來一個公務機關,必須達到「總額3%的丙等考績」,公務員拿到連續3年3次丙等就得資遣或強制退休。為了解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對考試院修改考績法的意見,特別擬具問卷,問卷採無記名方式,隨機抽樣調查各局處10位公務員,有效樣本為370份。調查發現,有近9成反對這項修法建議,可見公務員擔心他們的飯碗。
王鴻薇說,將近8成2的受訪公務員並不認為光修改考績制度,就能夠有效提昇公務員績效;更有88.92%的公務員認為公務機關總額3%的丙等考績比例過高。
王鴻薇批評,調查中也有82.7%的市府同仁擔心修改後考績制度,將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呼應行政院長吳敦義院長有關新法恐流於主管整肅異己。王鴻薇說,如果有這麼多基層公務員擔心長官會藉考績整肅,那這些公務員長官,難道不應該也嚴格考評嗎?
王鴻薇進一步指出,有66.4%的市府同仁同意在服務的機關中,較高職等者考績較佳,這符合臺北市政府各局處近3年考績依年資、職等分列之統計資料結果。這項資料顯示北市府各局處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31個,比率77.5%,其中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15個,包括產業發展局、警察局、資訊處、都委會,以及11個區公所,比率為37.5%。而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的單位則有達22個,比率55%!
王鴻薇批評,臺北市施政滿意度偏低,臺北市副市長李永萍力陳優秀的臺北市政府卻打不出丙來,難道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嗎?考績有優有劣才能汰弱留強,如果丙都打不出來,不是大鍋飯的心態又是什麼?
附件1:調查問券內容:
1. 您是否贊成考績法修改為總額3%的丙等考績且連續三年考績丙等就得資遣或強制退休?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5.4% | 88.6% | 5.9% |
2. 請問您服務的機關中,較高職等者是否考績較佳?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66.4% | 16.48% | 17.02% |
3. 請問在您服務的機關中是否有較高年資者考績較佳之情形?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38.38% | 36.22% | 25.4% |
4. 請問您認為修改考績制度,是否能夠提昇公務員績效?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8.92% | 81.62% | 9.46% |
5. 您認為修改後考績制度可能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82.7% | 8.38% | 8.92% |
6. 您認為公務機關總額3%的丙等考績,該比例是否過高?
同意 | 不同意 | 沒意見 |
88.92% | 3.51% | 7.57% |
附件2:
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31個,比率77.5%
其中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15個,比率37.5%
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的單位:
民政局、工務局、交通局、社會局、勞工局、環保局、文化局、消防局、翡翠水庫、觀傳局、地政處、兵役處、公訓中心、訴願會、法規會、原委會
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的單位:
產發局、警察局、資訊處、都委會、內湖區公所、文山區公所、士林區公所、大同區公所、松山區公所、南港區公所、中山區公所、中正區公所、北投區公所、信義區公所、萬華區公所
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的單位達22個,比率55%
都發局、文化局、翡翠水庫、觀傳局、兵役處、公訓中心、資訊處、研考會、訴願會、法規會、都委會、原委會、客委會、內湖區公所、文山區公所、士林區公所、大同區公所、大安區公所、松山區公所、信義區公所、萬華區公所、南港區公所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26樓.2010/06/13 00:27一個爛透的問卷
根本沒有問到核心
只是一個3%的同意調查
不代表什麼
為何要限百分之三
爛的公務員管它多少就該淘汰掉
問卷裏有問到這問題嗎
有唸過書的 別拿這種爛問卷來亂炒新聞
去看看林益世的部落格
那些公務員回應反對訂3%的理由是什麼好嗎
如果不是故意亂炒新聞的話就請用功點
不然就幫幫國家將公務人員勞逸不均的問題解決
不是跟一般老百姓一樣認為公務員都準時下班
不然為何選妳當代表?
- 25樓.2010/04/07 00:43反對3%丙等,表現好的公務員你們怕什麼?
反對3%丙等,表現好的公務員你們怕什麼?
反對大陸勞工來台,表現好的勞工你們怕什麼?
反對大陸農產品來台,表現好的農民你們怕什麼?
反對開放大陸學歷,努力的大學生你們怕什麼?
反對簽ECFA,台灣人你們表現好還怕什麼?
反對作民調來調查民眾滿意度,表現好的政務官你們怕什麼?
- 24樓.2010/04/06 19:55可有給一般市民作一下民調
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為何不讓市民來為他們打分數
搞不好--民調做出來--數字全部翻盤
請王委員作一下台北市民對公務員3%民調--
- 23樓.2010/04/04 17:21支持王議員持續監督...
公務員行政效率怠慢、績效不彰早已為人詬病,現在居然還不思進取的反對3%丙等的改革,實在讓人無法忍受以及匪夷所思。身為納稅人,我支持3%強制淘汰的改革,並且覺得應當擴大的使用範圍:
軍:各軍事單位軍士官、將領,績效落於末位3%,勒令退伍。
教:公立學校教師與校長,教學品質以及績效落於末位3%,勒令解聘。
※另外基於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古訓,為提升學生的競爭力,公立高中職以及國立大專院學的學生,學業成績以及表現落於末位3%,給予退學或輔導轉學的處置。
醫:公立醫院醫護人員以及主管,績效以及醫療品質落於末位3%,勒令停職。
其餘各級政務官、各級民意代表以及國營事業人員、政府轄下的基金會人員皆一體適用3%的末位淘汰制。並且建議經濟部以及勞委會做相關調查,凡因為工作績效落於各企業中末位3%而遭受企業解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也不得要求救濟。
我們相信唯有如此必能使台灣一攤死水的景氣得以復甦,也唯有如此台灣的競爭力才能一飛沖天。 - 22樓. 禮敬 師儒2010/03/30 22:48謀略
合理懷疑 考○3% 必要○牲 聲○擊○ E○○A 偏○○點 減少衝擊 - 21樓.2010/03/30 18:19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有能力好的人才自然會選擇好的待遇和環境,
好的待遇才能吸引優秀的人才願意服公職,
才有益於提升行政效率,
且造成業界不得以才需要拿出更好的待遇吸引優秀人才,
如此社會才會均富,新的考績法3%強制規定無法對好的人才有保障,
縱使能汰劣,也無法保證好的公務員能留住,
所以不論是好的壞的公務員都不滿意,,
據我觀察最混的不是正職的公務人員而是公務機關約聘人員,
多數正職因考績法的約束也有一定的工作分配不致於太鬆散,
且多數的正職公務人員連被打乙都不願意了,何況是強制丙。
再好的制度都無法使所有的人努力向上,
人一多體制一大不論是企業和政府都不難發現混水摸魚份子,
80/20法則提到20%的人決定了整個團體八成的績效,
縱使公務員八成的都是混蛋,
誰能保証是強制3%丙等考績是打再這八成的公務員身上,
但是有有八成的機率打考績的人也是這八成的混蛋,
如此鏟除異己的結果,20%的好人都被淘汰了,
公務員的績效可能只剩下20%,
無法保証淘汰爛的公務人員,還不如不要淘汰,
公務人員為民服務好是應該不會被特別注意,
但是因為少數的混水摸魚份子確被放大檢視,
造成公務員普遍不良的印象,
公益是個不應差別待遇的弱勢,
但是更多人是希望得到特殊待遇,
多少人羡慕公務員能準時上下班,
認為公務員太混考績應通通打丙,
這是公家機關制度完善有保障的結果,
且應該是全體的人民都準時上下班,
維持好的生活品質才是理想,
業界加班文化是個不好的文化,
外界的員工明明手上沒工作也要裝忙,
該提升的是實質實質的工作效率,
而不是維持表面上一直很忙碌,
有多少是偏見不客觀,
膚淺以偏概全的言論,
表達意見者不自知,
往這種趨勢發展,
相信台灣沒有人會好過。 - 20樓.2010/03/30 07:55調查?
哈哈哈!王議員拜託有一點sense。
您也可以調查一下:
1. 您贊不贊成全民免稅?(調查對象:全民)
2. 您贊不贊成公務員年年調新至少5%、保障年終獎金至少三個月?(調查對象:公務員)
像這樣的問題,我可以舉出一百個,且保證80%以上贊成。
- 19樓. 剩閒2010/03/29 00:20鄉愿與公平
人人叫好的政策,一定是鄉愿,因為大家都被收買了。
人人喊打的政策,可能很公平,因為沒有人有利可圖。
巾幗橫空山河氣壯,拭劍鳴鼓躍馬疆場,蕩寇興國道阻且長,惟我同袍銳意昂揚。 - 18樓. frank0606062010/03/28 16:27123
5. 您認為修改後考績制度可能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
整肅 異己之壞蛋也是公務員
被整肅的公務員也必然很多壞蛋
- 17樓. frank0606062010/03/28 13:44123
6 是廢話
因為誰也不敢保證有人比他自己混得更兇
萬一他混得最兇
1%
也很多(就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