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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仍留一線,尚未趕盡殺絕。
2026/01/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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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0日-2026月1月25日
人情仍留一線,尚未趕盡殺絕。(部落格「小鹿園地」查得到)
葉明才(屏東縣東港鎮鎮海里安漁路43巷5號、0910880777、蔡秋香: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前向我借款新臺幣200萬元未還這件事,後來牽扯出其配偶以外的女子陳文芳(本人早已放過不究)、蔡秋香(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後者與葉明才之間的關係迄今仍然渾沌未明。
27年來,我未曾對葉明才提起民刑事訴訟,前已述明;鑑於葉明才的曖昧態度,我寫就以下的「告發書」並予列印,但在即將投遞的時候,突然心念一轉,扣下了信封。
「告發狀
告發人 黃……
被 告 蔡秋香 住……
身分證……
被 告 葉明才 住……
身分證……
一、告發人黃……告發蔡秋香(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明才疑有違法使用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1」樓等偽造文書等情事,請求依法偵辦。
二、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址設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2」樓,營業中;葉明才原擔任董事長所經營之東港水產股份有限公司址設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1」樓,停業以外之非營業中,該址1樓目前是否仍有葉明才設籍、居住及使用,事涉蔡秋香經營之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有無違法情形,亟待查明。
三、葉明才原在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1」樓開設之東港水產股份有限公司僅係停業以外之非營業中,亦即,該公司並未被撤銷登記,公司地址應係尚在上址「1」樓。苟若非虛,設於該77-2號「2」樓的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蔡秋香對外宣稱其已買下該址即興東路77-2號房地(下稱系爭房地)全部產權、其之前手不是葉明才、其不認識葉明才,即有不實的可議之處。蓋蔡秋香若已買下系爭房地產權,何以不將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地址設在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1」樓,而要設在該址「2」樓?難道是因為該址「1」樓仍有「東港水產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該處,且葉明才戶籍業已遷至該址「1」樓並居住該處之故?苟若非虛,則蔡秋香與葉明才就系爭房地買賣之價金給付等情事即似有違反常理的不實問題。換句話說,沒有人會買了系爭房地後,而仍讓前手或前前手遷址系爭房地並入住之理?!
四、從而,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里興東路77-2號1樓是否葉明才住家、是否目前僅停業中的東港水產股份有限公司「期藉惠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之屍還魂」等違法情事,請求依法詳予查明處理。又,苟蔡秋香與葉明才(或葉明才之後手)之間就系爭房地之買賣事宜有所不實,係屬偽造文書等刑責之公訴範疇,請求依法偵辦,以維法紀,並正視聽。
五、本告發書附陳屏東縣政府民國114年4月30日屏府城工字第1140104……號函影本1份,懇請向屏東縣政府函調該函相關全卷資料併案審酌,謹併陳明。
謹狀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告發人 黃
T120
臺北市106大安區
中華民國 114 年5月 8日」
獵物,在十面埋伏的天羅地網裡,處境會是如何?
獵人,耐心等候,有的是時間,至死方休。
葉明才經此一役,不死也只剩半條命,名譽掃地,顏面蕩然無存?!俗話說:有棒不打落水狗。因此,若再加諸司法程序,勝之不武,且落井下石,亦非君子所當為。
有道是,出來江湖混,終究要還的。
貓捉老鼠,遊戲開始;
祝福你,更祝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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