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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牙糾紛 未證醫有疏失難求償
2009/10/2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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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牙糾紛 未證醫有疏失難求償
2009年10月28日蘋果日報
未具名讀者問:
五年前,我因門牙缺損嚴重去診所治療,陸續裝四顆門牙牙套,共付一萬六千元,最近牙齦出現一個白點,去其他診所照片子,牙醫解釋是其中一顆牙齒的根管沒有做好,造成牙齦發炎,須將假牙拆掉,作好根管治療,再重新裝假牙。
我找之前為我裝牙套的牙醫,但他說我的兩顆門牙早在之前就被別人作過根管治療,他只幫我做另外兩顆的根管,出問題的牙齒不能算他的,但他願意幫我重作。由於我不再信任他,他說只能退我已付的費用,不然就去申訴他!請問,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律師李思樟答:
這位讀者除了向衛生局申訴之外,還可以提起刑事或民事訴訟,針對醫師的疏失要求他負責,若 能證明 醫師確實在根管治療過程有疏忽,除可追究其刑事醫療過失責任,讀者也可要求民事賠償,但是讀者必須掌握相當的證據才有勝訴可能。
建議接受折衷方式
首先,到底是這名醫師還是之前另有醫師為讀者的牙齒做過治療,恐怕讀者也搞不清楚,不過您提起訴訟後,檢察官將會透過您的健保就診紀錄,查出你曾到哪些診所就診,再向這些診所調出病歷,了解就醫過程,但醫師是否有疏失,還得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釐清,過程費時且困難。
由於若讀者無法掌握證據,就難以 向 醫師求償,建議讀者評估後,再決定是接受醫師退款、重作或提起訴訟,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保障權益。
記者許淑惠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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