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五條」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之後,到底由什麼人、什麼機構、什麼樣的方式進行協商,一直沒有一個清楚的定論,而在大陸兩會召開前夕,全國政協發言人郭衛民在記者會上說明協商方式,大致給出了一個答案。
郭衛民說,民進黨當局曲解九二共識,無視台灣民眾對統一的需求,政治協商可以提供台灣民眾,更暢通意見表達渠道,不影響也不取代兩岸協商,還可以為兩岸談判提供堅實的民意支撐。
民主協商僅意見表達
這應該可以清楚的釐清,習近平所謂的「民主協商」,並不等於大陸已經有特別定義的政治協商,民主協商不會取代政治協商,也不會有公權力介入,更不需要由具有官方身分的成員才能參與協商,可以說只是一個意見表達的形式,主要是想凝聚台灣人民的共同意見,希望對兩岸統一的模式找尋新的制度形式。
1948年中共中央通過「五一口號」,提出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政治主張,得到當時各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的響應與支持。亦即各民主黨派同意接受中共的領導,為中國政治確立在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形成做出貢獻。
所以,只要談到「政治協商」必然都要跟中共領導與多黨合作制兩個概念連結思考,它也是有關中共政治制度的一種構成形式,就像台灣的五權憲法一樣,制度的形成都有他的歷史延續的意義,不是說要取代就可以立即取代。
如今,從1980年代「一國兩制」的概念形成之後,台灣民意一直無法接受這樣一個制度的內容,甚至被嚴重的汙名化,讓兩岸統一以後的制度安排出現了制度稀缺。這種情況就像大陸文革之後,到底要走向一個什麼樣的制度安排,其實當時的中共中央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方案,才會由安徽農民自發性的透過包產到戶的制度創新,找到新的制度形式,並推動了改革開放的全面擴展。
政協作為協商的場域
有了「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習五條」談話中有關「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倡議,其實類似於包產到戶出現過程中的制度創新,讓台灣人民能夠集思廣益,找尋適合兩岸統一後台灣的制度方案,不再只是由大陸單向提供制度的供給,讓台灣人民存在由上而下被接受制度的感受,所以「探索」在制度的形成過程中,就變得相當重要。也就是習近平所倡議的「民主協商」重在探索,不是要簽訂什麼協議,所以不存在取代台灣公權力的問題,民進黨政府想以此來把參與協商者定罪,恐嚇的意義其實大於實質的作用。
至於由什麼樣的機構來作為協商的場域,過去被認為智庫或人民團體可以扮演這個角色,但是郭衛民的說明可以明確的知道,大陸應該已經構想由全國政協作為協商的場域,也是作為各方意見表達的渠道。這顯然是繼去年228大陸提出31項惠台措施之後,繼續要由大陸單方面推動的事務,尤其是在民進黨政府繼續存在抗拒的情緒下,民主協商當然不能期望民進黨能大開大闔的參與,所以大陸單方面的聽取台灣民間的意見,也是現階段比較可行的方案。
當然,不管民進黨再怎麼抗拒,在台獨無望之下,兩岸不可能永遠關著大門不進行協商,現在大陸把制度的形成交由台灣人民來「探索」,仿效當年包產到戶的制度創新,這種作法還是值得樂觀看待。
(本文刊登於旺報,2019.3.4,https://opinion.chinatimes.com/20190303002374-26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