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這新聞, 希望不是真的, 但在加拿大, 詐領社會福利金的例子, 太多了......
因著陶叔叔的離世, 思念著我們失去的那個美好的年代 - Those good old days! 盛竹如先生, 應該也是那樣一個端端正正的人物, 希望.
我只是一個老老實實的小上班族, 一半以上的收入, 乖乖入國庫.
在社會主義的理想藍圖裏, 民眾心甘情願擔負這高稅賦, 支持社會福利制度, 照顧孤殘鰥寡貧病, 將心比心, 誰沒有老了的一天, 病了的時候.
但實在對許多”盜領”福利金的不法行徑反感透了, 其中又以移民人口居大宗. 這些衣足食饒, 優渥有餘的富人, 住的是豪宅, 開的是名車, 卻隱匿海外資產收入, 走偏門出入國境, 鑽法規漏洞, 詐取社會資源. 更可恥的是, 竟毫不以為佔用社會資源, 有何不妥, 並常大言不慚交換小技倆小騙術, 把政府人民當冤大頭, 福利金不賺白不賺, 得了便宜尚回頭譏諷 --"白人老加笨死了!".
非關仇富, 你有本事正當賺進大把白花花的鈔票, 我佩服, 怎麼揮霍炫富是你家的自由, 旁人無庸置喙. 但, 請不要把貪婪的手伸入窮人的口袋!
人民納的每一分辛苦所得, 不是要付你的牛奶金幫你養孩子, 不是要給你裝病按摩, 不是要給你做臉拉皮, 不是要讓你飛來飛去炒地皮.你和家人享受了加國的社會資源, 那麼, 請你也誠實納稅.
貪瀆的雞嗚狗盜之徒, 濫用了多少社會資源, 許多真正需要援手的人, 卻因福利縮減得不到幫助. 更叫人氣餒的是, 他們扼殺的是人的美好善意, 慈悲初衷, 人與人的尊重和信任.
奉獻捐款已是這個社會的一部分, 誰會想到有那麼多富庶有餘的人會去貪取矜寡孤獨廢疾者的份呢? 連制度法令都還來不及反應人的貪心. 老有所終, 壯有所用, 幼有所長不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文化哲學嗎?
只要不申報海外所得, 每個月三萬台幣的老年津貼, 孩子的牛奶金, 便可輕鬆入袋. 這匿報詐領看似小惡, 實質上是偷是搶, 在暗地裏奪去的是大多數人願為這社會的老弱殘孺提供的一份保障. 在享受社會資源的同時, 請思考是否付出了自己理當付出的一份?
在這美麗的國度, 生活有餘, 讓孩子在快樂的環境下成長受教育, 已是祝福, 請不要貪取不當取的, 多餘的, 還於社會吧!
盛竹如先生疑似詐領加拿大老人年金的新聞, 事關人格清白, 這指控是嚴重的. 我並不清楚他在加國的居留記錄, 不下斷論. 但OAS (Old Age Security)法令是這樣的:
年滿65歲以上的加國公民及合法居民, 只要是在18歲以後於加拿大居住10年以上, 無論是否有收入, 皆可領取老年津貼(指基本金部分). 領取金額大至以居住年數而定, 最高金額加幣每月 $544.98.
至於境外居民, 是否可領取老年津貼(基本金部分), 要視18歲以後是否居住加拿大滿20年為界定, 如未滿20年, 只可在出境後續領6個月.
盛先生的老年金(基本金部分)是否合法, 得看以下法規:
1. 是否為加國公民或合法居民
2. 是否滿65歲
3. 是否於18歲後在加國居住滿10年
4. 若離境達6個月, 是否於18歲後在加國居住滿20年
若上述有任何一項為”否”, 那這老年津貼基本金部分的領取, 就是非法的了.
當然老年津貼還有其他項目, 如補貼款(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 最高每月可領取 $738.96加元) 及零用金等(Allowance), 其用意為額外補助低收入及其他特殊需要耆老, 而這些額外津貼, 高收入者(包括海外所得)或境外公民, 是不能領取的.
以盛竹如先生在台灣的收入 若據實申報, 是無法領取額外補助津貼的; 即使隱瞞了海外收入, 成為低收入者, 因其不居住於加國, 也無法領取額外補助款, 除非連離境亦未告之.
之於無關收入的基本老人金部分, 若盛先生在18歲後已居住加國10年以上, 便可合法領取; 但若其已離境超過6個月, 又在加國居住不到20年, 便恐屬"詐領"了. 但這未查證的"疑似"兩字, 卻已傷人, 那就是媒體的問題了.
註: 法令參考 ”Old Age Security Program”, Service Canada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isp/oas/oasovervi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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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樓. 客旅貞吟2012/12/23 11:56詐領
我一個親戚﹐ 住多倫多﹐ 每兩年回台灣﹐ 因為要提領公教人員退休金18%的利息收入﹐以及那裡的房屋租金收入。加拿大這裡﹐ 當然照領老人福利金。 至於台灣那筆高收入﹐ 報不報加拿大的稅收﹖ 我看是沒有吧﹗ 如此﹐ 老來﹐ 生活的確無慮﹗老年人金部分, 無論收入高低, 住得夠久就可領取. 老來生活無慮, 是社會願景, 常見長者遊山玩水, 四處旅行. 但若人民不願誠實納稅, 老有所終, 幼有所養的理想, 恐怕難以持續. VS Always 於 2013/01/03 13:12回覆 - 8樓. OldMan - 風景線2012/11/25 20:29加州的老先生老太太
多少台灣來的老先生老太太,兒女們都功成名就,不是醫生也是白領的,不都在加州裝貧,給社福養!
養老,我不太有意見,比較煩的是養貧,甚至養成世貧!
- 7樓. 恐悅己2012/10/31 07:43人人都是盛竹如
很多東方移民,小的拿大的拿還找老的來拿,所以叫大家拿。
但假如日後小的想在加工作生活的話,也是照交稅給政府,然後分給別人來拿!
對於下一代, 政府大器捨得投資; 對於上一代, 基於人道, 也應幫助團圓奉養.
若一切合法, 無隱匿謊報情事, 社會從不吝嗇"給".
只是沒想到有富人會貪得無厭地"拿".
VS Always 於 2012/10/31 12:18回覆哇哈哈, 您的大名取得直接了當, 但小狗好可愛, 還會笑 - Big nose :) VS Always 於 2012/10/31 12:21回覆 - 6樓.2012/10/03 22:57上得新聞 常常都是無風不起浪
是否因為他是名人--被網友點名的--鹹魚翻"紅"的人, 大家的抨擊似乎多了些力道?
想想 常常聽說哪位長輩的親戚老友們 移民了幾十年 也沒在台灣消費繳稅
這幾年紛紛回台灣辦個身分證 就可以相對便宜看大病/開大刀/領補助...
到此刻經濟蕭條聲四起 也沒看到台灣任何電視台開標題談談這事兒
是會不平的 資源被前人用完了 以後可怎生是好?
就當是人類的習性 就當是互通有無吧!?
"互通有無', 這就是問題點了, 但這是個很好的概念, 各國的資源基本上該是"互惠"的: 加拿大收留了許多難民, 供給住處和福利; 許多其他國家的國民移民至加拿大立刻享有一切福利 -- 這是"無國界"的概念. 可惜台灣不在此 "A list" 上, 便有許多居住年限的把關.
盛先生的事件, 在於他是否"違法". 若跟著制度法令走, 領取可得的, 即使他未曾需要繳過一分稅, 旁人無可置喙. 但若有逃漏稅之情事, 又另當別論了.
華僑回台是否可享社會資源, 需視台灣的法令, 這是可討論可修改的, 若僑民佔用了醫療資源, 絕對有修正的必要, 或許自費, 或許補繳保費, 或許設上居住年限等等.
社會福利的原意是彼此幫補, 若能打破國界種族更佳, 可惜制度大概永遠無法公平合理地處理人的貪心, 結果總是瘦了窮人, 肥了富人.
VS Always 於 2012/10/04 11:48回覆 - 5樓. 安歐門2012/09/25 06:19他當然是詐領
盛竹如數十年的台灣收入,必然大部份都沒向加拿大繳稅,當然是逃稅。他一定以為辦了「非稅務居民」,全家離開加拿大就沒事了。但是離開之前呢?真要追查,他逃不掉的。至於詐領老人年金部份,更毋庸置疑,必然違法。
話說回來,居住在台灣的數萬「台裔加拿大人」,又有幾個乖乖繳稅呢?他們不過是買了一本護照混混,大不了放棄,絕不會繳稅的。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對這塊土地沒有認同沒有情感, 不繳稅不居留也罷, 實在不該再貪圖什麼福利了.
CRA 什麼時候可以來個"全球大查稅"?!
每次聽聞這樣的事情, 總是憤憤不平, 但想想, 有更多的移民, 為社會付出心力, 熱心公益, 服務社群, 也就不那麼氣餒了!
VS Always 於 2012/09/25 13:02回覆 - 4樓. 張黎晞(若竹)雪之三2012/09/25 00:32鑽
法律漏洞和貪婪.............盛先生?
讓人頗感意外!
若竹敬上是"疑似"...
希望不是真的.
雖然這在加國, 已然積非成是, 屢見不鮮, 但事關人格, we'll have to give him "the benefit of doubt"
但還蠻希望他有機會好好解釋的.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2:14回覆若竹風雅之性情中人, 這江湖銅臭, 我們就不風聞了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3:59回覆
- 3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2/09/24 17:31盛竹如的江湖恩怨 人紅是非多
要點一:盛竹如72歲, 還能跑通告, 月入50萬以上, 真眼紅! 而沒人能做到, 真可恨~
要點二, "跑通告, 代言、舞台劇、都是比臨時工都不如,沒有勞,健保, 非固定收入, 通告藝人不值得羨慕, 只是紅ㄋ, 才是非多 .
要點三:盛竹如最近幾月才紅, 收入再多,也要明年才申報 ,豈有詐領? 即使有領,也非詐領, 而是以前可, 今年紅ㄋ,不可的誤領!
要點四 ,新聞之意明顯不在詐領, 而在告發盛竹如,移民加拿大後,還在台視 民視 上班十年, 未申報固定所得, 但有時效性, 能否追索,還是問題.
盛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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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竹如主播挑戰韓國勇樣 72歲老來俏
2012年09月07日
2001年3月1日從台視退休,轉到民間全民電視公司任職。
2004年,播完民視新聞台《民視攔截新聞》,從民視退休,但仍具備民視顧問的身份。
2012年公視賀歲戲《愛你一百年》
2012年客串《禎甄高興見到你》盛先生好像真的很紅咧, 看來大家真得很思念舊時代呢! 也許是喚起小時候的民風, 也許是懷念彼時的價值觀 --- 我樂觀其成.
一,二點或許說明了這個"疑似"可能的源起動機. 無論是不是陰謀論, 行得正就不怕檢驗, 若有錯失, 就大方更改.
加國稅法實在繁複啊.......
對於第三點我想說明一下, 加拿大的老人津貼在基本金部分, 是不管有無收入, 人人有分的. 只要夠老(65歲), 住得夠久(10年), 若久到20年以上, 離開加拿大住月球都可以領. 但若未居住加國滿20年, 離境後6個月後就不得再領取了.
(額外補助款,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高收入和離境者是不得領取的)
第四點, 盛先生是否申報了海外收入, 只有加國國稅局(CRA)才知道. 但申報的修正, 年限是10 年.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2:07回覆 - 2樓. 細草微風2012/09/24 13:07唉!
住豪宅領牛奶金,不是新鮮事。這些人硬拗,他們本來在加就沒收入啊!
社會福利政策本是保障低收入人士,可惜被人濫用。辛苦納稅人情何以堪!
一個健康的社會, 強壯的中產階層是關鍵.
但, 中產階層的肩頭, 快被壓垮了, 怎麼有向下移動的趨勢...
沒辦法, 恐已積非成是--誰會"笨"到誠實申報海外所得?!
我們這些做苦工的, 竟在養富太太的孩子???!!!!! 富太太還說, 牛奶金才這幾個錢, 小孩跑車的保險金都不夠!
大家撐著點啊~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1:35回覆 - 1樓. Apple *2012/09/24 08:13偷, 搶
說得好!!! 拿了不該拿的, 就是偷, 就是搶!
美國也多這種詐領社會福利的人.
奇怪的是: 他們不但引為恥, 反而沾沾自喜.
我們從有收入的第一天開始Social Security deduction.
不知哪年才能拿回本??
Apple
昨晚看見一段電視新聞, 討論仰賴"food bank"的民眾有增加的趨勢, 一位居住在Windsor 的老太太帶著位幼兒上了境, 很沉痛地的表示, 她掙扎了許久, 才決定前來 food bank. 若非需要, 她是不願意來的.(題外話, 依賴 food bank 的民眾, 居然>20%有大學學歷)
當然 food bank 和老人年金本質完全不同, 但在社會福利和資源分配的觀念上, 希望大家都有這樣"沉痛"的知覺:
少給多拿, 都是貪了不當得的.
老人津貼是活得越久, 領得越多吧. 要"回本", 就得長壽哩; 要長壽, 就不能生氣

除了老人津貼, 其他的社會福利, 希望自己永遠不需要用到 :)
但還需要貢獻一段時日, 到時福利系統可別崩盤了才好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1:17回覆
correction: 上了鏡
VS Always 於 2012/09/25 03:47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