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掌
2009/08/2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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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鼓勵暴力, 勿模仿>
母親愛美, 一直愛美, 父親走後, 依舊愛美.
隔鄰窺覬的王家太太可有話說了: 寡婦心眼窩打著算盤哩. 情資太喜不自勝, 順著劉媽媽, 李大嬸, 陳大娘, 八方朝母親滙報, 多是生怯怯的欲語還休, 軟綿綿的借力使力, 羞答答的眉飛色舞.
話說的難聽, 母親不予理會, 不就是嚼舌根嘛; 話說的更難聽了, 三天兩頭的, 母親困擾了, 得上門理論, 未果, 母親百般無奈, 束手淚流.
一日早晨, 上學去, 王家太太見著我”哼”了一聲, 繼以帶刺的喃喃.
大步趨前, 啪! 一大耳聒子, 響脆.
這等角色, 客氣?
她失心大吼, 發狂拉扯, 骯髒的指甲滲入手臂.
街坊圍了上來, 母親衝了過來, 好不容易將這瘋女人拉開.
那繞樑的巴掌可響, 蓋過她那頭淒厲的嘶吠, 我是什麼粗鄙都聽不見了.
但她那人前哀哀倒似受了委屈的模樣, 瞧著著實叫人難受.
這歹戲閙劇, 我得離開, 拾起書包, 撿起散落的論語孟子, 上學去.
那該是左腦控制的右手心麻木著, 滾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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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0) :
- 10樓. 金刀2009/08/31 10:49打得好 ~
我可以說打得好嗎 ^~^
有時 ... 我們心理清楚 跟小心眼又善妒的人一般計較 ... 不值得
但是 ... 真的不與這些人把界線畫清楚 ... 他們似乎永遠學不乖
自由 ~ 有其限度 ! 就如同忍讓 ~ 也有其限度 ... 必要的警告 絕對是有必要的 ^^
嗯 又想說可以 又不能說可以
這真是恐怖的一件事
生存的遊戲規則
只因一個不快樂的人 一個病變細胞
社群若
沒有自覺 良知 和 勇氣
就往負面的方向蔓延開來
什麼四書五經道德禮教都散了一地
去他的理智 打了贏了再說 who 怕 who
目地達到了
但事後卻是很深沉的麻木和悲哀
也幸而 我沒有報復的喜悅
VS Always 於 2009/08/31 15:21回覆 - 9樓. 牛仔3號2009/08/30 00:02巴掌
母女連心...這巴掌只是代表好多話是說不出了這事, 鄰居和母女兩人, 從沒人再提起, 大家都當沒發生過... VS Always 於 2009/08/30 11:55回覆 - 8樓.2009/08/28 22:48開心就好
我覺得不是女生一定得化妝
其實擦防曬隔離是很必要的
只擦隔離防曬或是擦唇蜜或是只擦淡淡的腮紅
我相信都跟本人差不多的
又不是一個大濃妝
即使是大濃妝, 也是個人自由, 不是嗎?
紅豆其實不用介意那個無理的上司, 我覺得妳就是一個甜美的女孩
而女孩子愛美, 注重自己的儀態, 絕對是好事 : )
(當然, 若只埋首工作, 不修邊幅, 也是個人選擇)
妳的上司太不講理了! 幸而妳已脫離魔掌
否則照 Apple 姐姐說的也不錯: 如果是我, 就打扮得更美, 更開心的活
VS Always 於 2009/08/29 07:32回覆 - 7樓. Ricardo2009/08/28 18:06打滴好
嗯,讓我想起家母的名言:如果不化妝,沒人認得我.
所以女人一定要化妝.
- 6樓.2009/08/28 06:08打扮
之前提到女主管是連擦隔離霜或淡妝都不接受
我覺得她崇尚自然那是她的自由 但她不能干涉別人的自由
我覺得她是一種妒忌的心態
無法接受漂亮女生愛打扮
一種米養百種人吧
紅豆的主管不能把個人偏頗的觀念, 帶入公領域, 這是十分不專業不合理的, 這樣的案例, 人事部門是必須介入的.
在西方的工作場合, 會有一定的著裝標準; 和紅豆的前主管的要求恰恰相反, 不能太隨便. 但這也是自由心證, 是一種尊重和禮貌.
連打個底都不行, 有這樣偏執, 沒有安全感的人當主管, 妳一定很困擾; 但換個角度想想, 被找麻煩, 代表自己是個惹人眼紅的美女, 還挺欣慰 : )
我的經驗是, 男性主管, 容易相處些
VS Always 於 2009/08/28 09:24回覆 - 5樓.2009/08/23 19:05愛美
我真不懂愛美到底有什麼錯
記得以前有些女同事還有位女主管
都不准女生打扮 稍微打扮一下就酸溜溜的
又說不要只是個花瓶
我覺得愛美沒有錯 這是個人的自由
女主管可以針對工作討論但不要針對外貌打扮
這樣的批評是相當無理且荒謬的
紅豆說的很對
自然主義 人工美女 野獸派 .....
愛美或不愛應該都是個人自由
除非在工作場合上有公務或專業的要求與考量
無論男女
適當合宜的打扮是禮貌吧
可以美化環境賞心悅目
有助提昇士氣
觀念的差異
社會的制約
都是一種無形的框框
不管合不合理
人都得活在框框中
但整個社會若能更理性開放節制
就是進步
就是文明
VS Always 於 2009/08/28 04:43回覆 - 4樓. Apple *2009/08/22 20:00氣死那幫人.
Dear VS:
不就是嫉妒, 無聊, 唯恐天下不亂的一群三八婆子.
如果是我, 就打扮得更美, 更開心的活. 氣死那幫愛看熱鬧, 嚼舌根的人.

Apple
Calm down, Apple
高 EQ 的 Apple 姐姐, 別氣, 都是小時候的故事了.
現在回想起來, 只覺得那樣的社群, 真是奇觀
但母親自愛守節, 實在不是他們可以說嘴的.
VS Always 於 2009/08/28 04:24回覆 - 3樓. Ywen2009/08/22 08:55佩服你
遇到那種人,孩子就該幫媽媽出氣。有些人就是不知道自己傷了人,軟土深掘。
子建先生說得也有理,不過那女子應該知道她自己理虧。
你換山頭照了,是你家後院嗎?
我打的"裡"怎麼都變成 ? 問號了 VS Always 於 2009/08/28 04:46回覆 - 2樓. 子建2009/08/22 08:10good for you!
為媽媽出氣; 打爛那張破嘴!!!
話說回來,她若去提告,吃虧的是你. 遇到這種事,其實可以不理她. 那些愛講閑話的,看到惹不了你們的怒氣,久而久之,就會自討沒趣了.
謝謝您的留言.
在以前的年代, 似乎沒人想到法庭見?
那位王家太太爪子可利, 我的傷勢也不輕, 所以應是"互毆"
人在一個小社群中, 當下就是跳不開, 當時也是太年輕氣盛了. 現下想想, 真是十分傻氣.
VS Always 於 2009/08/28 04:12回覆 - 1樓. angelhohoho2009/08/22 07:28勇敢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