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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絕情」?
2009/08/24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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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做事需要先對得起自己,起心動念要純真無邪和誠摯熱忱。說白就是動機要純 正,不可要佔別人便宜。 

當初,親友妳不孝順婆婆,因我們是外人,不知道當初的「起因」,也就是當初妳內心的動機「意樂」,我們袛看到「最後」的「結果」:一位不孝順或順從的媳 婦! 

年初,當我太太和小姨子表明不給小舅子「拋棄繼承書」時,我曾「仔細」「檢查」我們的內心意樂(Motivation),是否違背我的宗教信仰規患,所謂的「貪、嗔、癡」的貪過患?小舅子「想」「維護」岳父的資產,不允許姊妹按法律規則來繼承她們「應得之份」,他的意樂動機是因「自己的貪成份」,或是所謂「維護中國傳統」或「台灣傳統」或「新竹人傳統」或「自家傳統」?

為什麼他一開始就「隱瞞」要姊妹給「印鑑証明」的「原因」?若姊妹「滿足」他的要求,是否助「長」他的貪念,或他的「不合時代潮流」的「女兒不能繼承」的「思想」?

為什麼「若要分產」就要「斷絕」兄弟姊妹之情,沒有「娘家」?

是怪姊妹「先」「無情」,而 莫怪他「後來」的「情」? 

或許現在每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認為自己「才對」,包括我太太及我的「自心 查」認為自己沒有違背「貪戒律」,為自己「良心可過」? 

聴說「不孝」的兒子與媳婦以後會住進「阿鼻地獄」,而「不孝加貪婪」的女兒與女婿大概秪能住在「地下室」了!

妳還要「罵」我?或「勸」我?或「咒」我「下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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