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和民進黨提出的「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簡稱黨產條例,在親民黨立委的幫助下,終於進入議程,有人主張逕付二讀。如果這個條例通過,那麼倒扁運動,形同雪上加霜。 百萬人倒扁行動總指揮施明德及其部份同志,竟然有表示支持之意,顯然有欠思慮。
黨產條例,事實上是對國民黨一黨的清算鬥爭,路人皆知,但是它和倒扁有什麼關係呢?
關係是這樣的,條例裡規定,這個條例的執行和調查者叫做「黨產調查處理委員會」,它的組成方式是,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11至13位委員。這個規定給了已有極大權力的總統更多的權力,本身已有爭議之處,但我們先不討論它到底是不是個合宜的政治設計。
我們要討論的是,現在的行政院長是陳水扁任命的,現在的總統也是陳水扁在當。國民黨的黨產處理,基本上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沒有民生或社會立即正義的急迫性,但是在倒扁之際,卻急急的要通過黨產條例,給現任總統陳水扁擴權,這個作法,豈不如同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黨產條例的另一個非常特別的規定是,被調查處理的政黨要負舉證責任,什麼叫做「負舉證責任」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說明吧。假設有人丟了一隻手錶,不論有沒有任何憑證,也不論那人是不是真的掉了一隻錶,那個人只要對法院說,那隻錶(直接認定真的有隻錶的存在)是你偷的,如果你沒辦法提出反證說那隻錶不是你偷的,那麼在法律上,就認定那隻錶真的是你偷的。
倒扁倒了半天,陳水扁不僅毫髮無傷,倒扁者反而自己受了內傷,如果這樣的黨產條例過關,一方面陳水扁的權力將再度擴大,另一方面,國民黨大概會被陳水扁和民進黨剝掉好幾層皮,讓陳水扁和挺他的民進黨,大大的受益。
不敢說黨產條例如果過關,倒扁就不必玩了,但至少是雪上加霜,應該不會說得太過份吧!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2樓. 妙音2006/10/27 18:16給樓下的花貓掌聲
中道之聲,給予熱烈掌聲!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時空背景,今人不但不飲水思源,反而做出許多離經叛道的事,令人不勝唏噓!
- 1樓. 果真2006/10/27 01:39當年國民黨從大陸帶來的黃金,中華民國政府是不是應該歸還給國民黨
在過去 因為國民黨黨政不分
所以民進黨這些人總是鬧得凶且認為這有違民主法制
當咱家民進黨的阿扁當上了總統後
民進黨又說要黨務改造朝向黨政合一 (3/5/2002 民進黨中常會)
我覺得當年國民黨被共產黨逼退到台灣的時候
那個時候國民黨不是運了很多的黃金嗎?請問這筆巨寶又該算是誰的?
當年黨政不分 所以有了中視也有中影文化城... 它們都是時代的產物
如今事過境遷 我認為民進黨不應該像瘋狗一樣 總是咬著這一件事情亂吠
再說 兩蔣時代 這兩位先人也沒有濫權貪污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老蔣時代的戒嚴也是因應現實環境 我認為我們後人不應該這樣苛責他
再者 假如沒有那些國軍榮民死守台灣 請問 我們現在是不是早就被對岸給吞去了
而小蔣對於台灣經濟的建設與遠見 他的功勞更勝前朝
我們實在不應該一直對國民黨算不清潔的過去而耿耿於懷
若是算不清 何不放下呢?
如今我們立委更應該積極設計出好的良法以利百姓
實在不應該在一些私人的家務事與過去歷史猛烈打轉纔是
金剛經云:""一切法得成於忍"。
又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恆久平衡即中庸,中庸之道致和平..."常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