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多提名女法官:算不算是反向歧視?
2011/04/01 16:34
瀏覽1,203
迴響2
推薦7
引用0

引用文章賴浩敏「當初不認為性侵案是提名障礙」

要男的,不要女的,這是性別歧視。反過來呢?要女的,不是男的,也還是歧視。

因為現在的大法官,男性多,女性少,為了讓大法官的性別比較平衡,所以新提名的大法官,就以女性為優先考量。

在台灣,女法官是被壓迫的族群嗎?

在台灣,女法官判的案子就沒有效力了嗎?

在台灣,女法官總是被排擠嗎?

有誰推薦more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2) :
2樓. 路人Juno
2011/04/04 01:36
版主說的就是當年美國討論的Affirmative Action爭議
版主說的就是當年美國討論的Affirmative Action爭議,不過現在台灣還沒有到那個層次的討論。   唯一台灣能做的是取消婦女保障名額。
1樓.
2011/04/01 18:38
欲加之罪....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你這個叫做: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時季常2011/04/02 12:5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