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實施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是唯一在技術上和花費上可行的方法,但卻有保密和容易作弊的問題,而且作弊難以發現,調查起來工程浩大的問題。
像馬英九所講的不在戶籍地投票的做法,不僅在技術上十分困難,必需花費大量的經費,還牽扯到開票時會洩漏投票者祕密的問題。
如果勉強實施,選舉結果的可信度是問題,一旦處理不好,恐怕造成政治動盪,有可能要重辦選舉;而選舉業務將耗去政府相當巨大的經費,造成國家財政上的嚴重負擔,跟著排擠到教育、交通、治安、和建設補助等工作的預算。
選委會很可能到現在還沒有開始籌劃辦理馬英九所說的不在籍投票要怎麼做,需要多少經費;內政部長江宜樺很可能到現在還根本搞不清辦理不在籍投票需要增加那些業務,需要什麼樣的人手,進行的可能步驟,以及,要花多少錢才辦得起來。
這些大官們,反正認為政府的錢花不完,政府人手也用不完。以為想要做什麼,就真的有辦法做。
第一關,不在籍投票所造成天文數字的選舉經費預算,如果如實編列,立法院就不可能通過。
第二關,如果低估經費,勉強辦理,到時候造成嚴重赤字,必然有人要負政治責任。結果是今後不會有人願意接辦。
這是一個不可能實施的政策,推動者總統馬英九不知道,附和者內政部長江宜樺不知道,現在我們發現連選委會主委也不知道。
唉!這些人,爭取自己地位時,個個比誰都精明;要做事了,卻像是沒常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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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2010/10/09 12:14社論-勿讓政治對立阻礙公民權的落實
極端的政治對立,對民主社會必然造成傷害,其中一種傷害是,由於黨派之間高度不信任,寧願怠忽人民基本權益;內政部此次推動在二○一二總統大選時「不在籍投票」,所引發的種種爭議,充分凸顯了這個困境。
「不在籍投票」並非新生事物,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國都有相關制度;如美國就是採取通訊投票形態。一般估計,美國的全國性選舉中,大約有一成三選票是通訊投票;奧瑞岡州更完全取消投票所,全採通訊投票;事實上,基於節省成本及提高投票率的考量,美國不少州都打算效法奧瑞岡。
政府此次並未採取更便利的通訊投票,癥結似乎仍是政黨間不信任,擔心通訊投票過程會出現脅迫、作票等弊端;相對的,內政部所規畫的「移轉投票」形態,則須由選民事先申請將選票由戶籍地移轉至工作地或求學地,最重要是,仍維持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開票所投票」原則,某種程度符合台灣選民須看到投票所才安心的習慣。
事實上,最需要「不在籍投票」來行使投票權的,就是數十萬在大陸經商和工作的選民。但和其他民主國家不同的是,內政部此次規畫的「不在籍投票」,海外台商或華僑並不適用;一個原因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在國外之中華民國人民須「返國」行使選舉權。但更根本原因在於,朝野兩大黨兩岸政策南轅北轍,大陸又尚無民主投票經驗,現階段要落實大陸台商的投票權,還有現實上困難。
可以說,內政部這次推出來的不在籍投票,只侷限於無法在戶藉地投票的勞工、學生、選務工作人員、軍人、警察等,是經過政治現實及技術考量後的最簡約版。但民進黨卻批評,這是馬政府尋求連任的怪招,更有綠委指控,不在籍投票將開啟國民黨威迫利用、遂行「買票」的空間。
這樣的反應凸顯出,民進黨確實已淪為「習慣性反對」的政黨,有時甚至到了損人不利己的地步。因為,約一百萬無法在戶籍地投票的選民中,支持民進黨的勞工及學生必然不在少數;否則,民進黨不會在各種選舉中,都大力鼓吹「返鄉投票」,並將投票日高速公路塞車狀況,視為是選情的重要指標。同樣的,民進黨自詡深受年輕人歡迎,年輕選民由於就學及工作因素,是最不可能穩定投票的族群,未來若可讓他們藉著「不在籍投票」,表達最新民意,怎知獲利最大的不是民進黨!
其實,有關不在籍投票的討論,政黨利害應該是最枝微末節的,攸關重要的是人民最基本的參政權利。即使是受刑人,投票權也不該被剝奪,因為,投票權是不分善惡、美醜、賢愚、一人一票的基本權利;排斥特定團體行使投票權,潛在的就是反民主的心態。也因此,監察院曾於民國八十五年糾正中選會,要求修法保障受刑人的投票權;刑法也在九十五年修正時,不再對受刑人褫奪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但是,受刑人到現在還是無法投票,說穿了,就是選務機關怕麻煩而已!
受刑人該享有投票權,那些出外工作或就讀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果說,有些選民就因為生活所需,必須比別人多花車錢、時間才能行使投票權,這能算是票票等值嗎?或是,有人因此被迫放棄投票,對他們而言,投票權豈非形同虛設,還能稱之為是憲法明定的基本權利嗎?
民主的內容當然不只是投票權。但是要真的作到深化民主,馬政府必須從保障每個公民的平等參政權開始;而號稱人權立黨的民主進步黨,當然更沒有理由為反對而反對。
人類歷史,有二千年以上,皇帝是天子的觀念。
中國人留了二百六十多年的辮子,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
美國人,直到半世紀前,黑人仍然沒有民權,坐車只能坐在後面。
美國人或德國人放的屁,一樣是臭的。不會因為他們不是台灣人,屁就變成香的。
這篇社論支持通訊投票,批評民進黨對國民黨的不信任。通訊投票本來就是一個容易作弊的制度,如何信任?
時季常 於 2010/10/10 13:38回覆 - 1樓. 時和2010/03/12 15:32Engineer 的建議
完全贊成〝不在籍投票根本無法實施,政府到現在還不知道〞。
本來台灣及離島就是這麼大,交通也方便,當天來回或是隔天來回都很方便。
因此不回去投票很可能是車資不想付錢?
時和 是理工科系的,Engineer 講求的是解決的辦法。
目的當然是為了提高投票率,讓人民能返回戶籍地投票。
人民返回戶籍地投票,完全不受任何人的擺佈,應該是最公平公正公開的作法。
方法:
凡是當天由工作地返回戶籍地投票的車資,包括高鐵、台鐵、國內航空機票、客運等,持票根及工作地證明,則政府完全買單全額補助 refund (reimburse)。
估計100萬人會返回戶籍地投票的話,路程平均每人花車資1500元計算,總計15億元就搞定了。
政府請客讓人民有機會返鄉探望家人,也許是一舉兩得的德政。
經費由立法院審查通過,誰都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