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了其它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這個公職包括了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以前聽說還包括了學校校長教授一類,因為李遠哲的爭取,才改變了規定。
國籍法會有這條規定,相當程度反映了晚清以來中國人的心態,那就是視擁有其它國籍的中國人為國家叛徒的心理。這種心理傳到了台灣,演變成了嫉妒心理。
台灣本就是一個移民社會,二百年來,不斷的移出和移入,近五十年來,移出者先移日本,後移美國。吳伯雄當內政部長時(約一九九五年左右),內政部公佈,一半的台灣人有美國親戚。
無論本省或外省,台灣住民普遍有嚴重而莫名的自卑感,總以為外國月亮比較圓,因此看到自己的同胞有了美國籍,而自己沒有,心理就開始不平衡了,像是什麼有了美國籍所以要逃亡時就會比較快等等沒常識又莫須有的話都出來了。
有了這樣的心理,國籍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就被這些人視為是尚方寶劍,專斬那些有美國籍卻想回來台灣服公職的人。
中國明、清時代,絕大多數移民海外的中國人是因為在中國生活實在過不下去了,只好往海外求生機,還有一部份人則是被賣出去當奴隸的。中國政府沒法保護自己的人民,卻卻把這些人當做國家叛徒,這是不義的政府!
二次世界大戰後,科技高度發達,世界相對和平,交通工具的進步,文化的交流,使得不同國家、不同地域的人類的往來變成容易而頻繁。台灣地小人稠,中小學教育高度發達,但在初始卻提供不了足夠的高等教育需要。於是有一部份有一定經濟條件,以及知識水準的人,前往海外留學,
這些留學生都是在他們人生最精華的時候出國的,為了在海外生存,不得不設法取得了當地的居留權利。今天他們有一部份想要回到台灣服公職,為台灣人民服務,台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卻等於在告訴他們說:「你們這些國家叛徒,讓你們回來已經很好了,還想要竊奪國家名器,真是悿不知恥,心理有病!」
朋友們,悿不知恥的是像陳水扁他們一家人,當到了總統,還貪得無厭,他們沒有美國籍!
心理有病的那些自己也想要綠卡,想要美國籍,卻在批判別人有綠卡,有美國籍的人!是那些一看到自己的同胞有了外國籍,就急著要把他們視同非我族類,連台灣人的資格都不給了的人!
國籍法第二十條,視自己的國民如寇讎,這是不義的法律,而支持它的人,也是沒有同胞愛,不義的台灣人!
十二月二十六日補記:
支持國籍法第二十條背後的理由是鄙陋狹隘的,這些缺乏同胞愛、不義的台灣人,自己沒有綠卡或美國籍的人,基本上否認那些去取得綠卡或美國籍是為了生活、平等、和政治權利的基本需要,而是毫無常識的認為在有國難時,有綠卡或美國籍可以跑比較快,一付好像自認為自己在發生國難時,就不會跑的樣子。
像這樣沒有同胞愛的人,如果台灣有難,第一個跑的就會是他們!說他們鄙陋狹隘沒常識,那是因為有沒有綠卡或美國籍,根本不能保證誰能最快離開台灣。無論在什麼地方,有錢有關係的人永遠跑最快。要離開台灣,你不需要綠卡或美國籍,有簽證即可,而且並不需要美國的簽證。香港離台灣最近,一個小時的飛機而已,再不然,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那裡去不了呢?
王又曾被台灣通緝,他不是照樣跑出去?辜仲諒如果不是主動到案,台灣的情治單位什麼時候才能叫他回來?像那些巴西、阿根廷等國家的護照,有錢就可以買到了。還有一些不用錢的,不必去大陸叫祖國萬歲,也不必去和那些共產黨高官拍拍照,大陸要打過來之前,先去大陸不就好了?
按照這些鄙陋狹隘,沒有同胞愛的台灣人的說法,那麼那些到大陸經商,甚至購買房產的台商,個個都是通敵、資匪,才是十惡不赦!為表公平,台灣應該要立法,限制所有在大陸有資產的台灣人,一律不得接辦台灣政府業務或工程,以免賣台!是嗎?
有網友說,國籍法第二十條只是限制說有其它國籍的台灣人不能服公職而已,並沒有把自己同胞當成敵人或叛徒。如果這麼認為的網友,顯然是思考不清。想想,如果不是把自己的同胞當成敵人或叛徒看待,那為什麼要設這個限制呢?原因不就是怕這些人會出賣國家嗎?一開始就假定有外國籍的人會出賣國家,那還不是把這些人當成敵人叛徒看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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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樓.2009/02/07 23:18民貪不等於台灣人
台灣人是天性善良的, 不管他來自何方, 這塊土地上的人民, 不會造口業, 不會說謊, 不會硬凹, 不會貪污洗錢, 更不會只因為別人說了自己不喜歡聽的話, 就聚眾圍毆別人, 綠色的膿啊, 你們是變異過的新品種, 新人類, 已經進化到惡毒, 黑心,貪婪, 愛說謊, 愛洗腦, 暴力, 腦殘的新境界了,集所有醜陋與惡毒於一身, 台灣母親不應該會培育出你們這種特殊的新品種人類, 別再口口聲聲說你是台灣人了, 丟臉啊! 台灣不應該會有你們這種新人類才對啊! - 33樓.2009/02/07 23:01所以敵人打過來的時候, 你會衝上去自殺???
沒綠卡, 沒美國護照, 你就不會逃走? 敵人打過來的時候你會用神功護體去擋子彈嗎?
少虎爛別人了啦, 要有綠卡才能逃命? 民貪這套我看得多了, 民貪用種種謊言污錢, 出了事情有沒有卡的都一樣會逃走啦, 而且逃得比誰都快, 那個黃芳彥有綠卡或美國籍嗎?
原本以為謝貪會選上, 那民貪的骯髒事情就永遠沒人知道, 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結果民貪集體貪污的骯髒勾當東窗事發了以後, 民貪黨人跑得比誰都快, 有外國籍的全部都回到他們的國籍屬地, 還沒被發現的繼續死挺著, 貪汙沒被發現, 雙重國籍沒人講話, 反正民貪黨人一向都是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
至於綠貪沒跑掉的是因為前面那幾個以為自己不會有事(以為只要阿扁挺得住, 大家都不會有事), 反正只要誰敢辦貪污,就說是執政黨政治迫害就好了, 結果沒想到貪到天怒人怨, 臺灣人拒絕挺貪, 腦殘民眾隨著教育程度日高,民智已開 綠貪也越來越少, 民貪原本想引發戰爭, 拿著貪污的錢到別國去榮華富貴一番(不然幹嘛把貪污台灣人的錢, 瘋狂的洗到國外去?), 沒想到被臺灣人唾棄, 國民黨進行的又是和平路線, 沒機會動亂, 但民貪還是不死心, 拼命的操作綠卡問題, 想愚弄人民有綠卡=不愛台灣, 戰爭時會逃走的人(只有民貪執政的時候有可能會戰爭啦, 現在沒機會戰爭了, 民貪人一定很失望), 民貪=愛台灣, 公投=入聯合國, 不挺民進黨=亡國, 國民黨=賣台, 外省人=不是台灣人, 綠色=好人, 藍色=壞人, 綠色說的話都是對的, 台灣人說的都是錯的, 只要你說綠色是錯的, 那你就一定不是台灣人........等等的這些狗屁話, 連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 竟然民貪人腦殘至此, 不但相信, 而且還要逼我們台灣人都要相信, 不然就不是台灣人, 就是賣台, 就要滾到中國去.......民貪人的貪腐跟惡毒, 有經歷過的人都知道, 人家是收錢會辦事, 民貪是收了錢還未必辦, 錢太少不辦(照收), 但不好意思這算是政治獻金, 電視上他們扁珍貪自己都已經承認了, 但綠貪一樣執迷不悟, 說這錢收得好, 收得棒, 你要是跟綠貪人唱反調, 輕則被辱罵,圍剿, 重則圍毆把你打成重傷, 以前沒有金融風暴, 民貪忙於貪汙, 經濟爛也一樣拼命吹捧, 現在金融風暴, 就拼命的中傷別人, 民貪執政的八年真的是不刊回首啊, 天佑台灣現在又看到希望了, 民貪亂台終於結束了, 不然中共還沒打過來, 台灣早就給他們掏空了
好了, 言歸正傳, 綠貪現在很受傷, 但他們還是不放棄這種小學生的幼稚遊戲, 李慶安當不當立委, 老實說跟我沒關係, 涂醒哲那件事情以後我對他的印象已經不好了, 但民貪的這種把戲我也實在是看下去了, 所以註冊上來發言, 綠卡/美國護照我也很想有, 但可惜我弄不到, 但我也不會去忌妒有的人, 也不會認為有綠卡的人就不愛台灣, 就會在打仗的時候逃走, 但像你這種沒有綠卡的人, 我也不相信打仗的時候你就會乖乖的去送死, 也許卑賤的去向敵人跪地求饒, 也許買機票逃走, 也許是坐船, 只是方式不一樣罷了(畢竟沒有綠貪就沒有戰爭, 所以你就別擔心了吧), 所以不要再玩這種遊戲了, 也別把台灣人都當成是跟你一樣沒有思考力的人了吧, 綠貪洗腦的招數已經被玩過頭了, 現在洗腦效應已經遞減到你無法想像的程度了......
- 32樓. 六道之外2009/01/24 21:54只有藍綠 沒有黑白
李慶安不誠實 是該被批評....
但是那些大張旗鼓的評論者對於下面這些人要不要也比照辦理啊????
民進黨有太多雙重國籍在政府當政務官
民進黨執政時期官員擁有外國籍,包括前部長田弘茂、前駐日代表羅福全、前駐加拿大代表陳東璧、駐日本代表許世楷(現任)、駐義大利代表鄭欣(現任)、駐巴西代表周叔夜(現任)、駐瑞士代表劉寬平(現任)。除了外交部以外,還有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教育部長曾志朗、前環保署副署長李界木、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前研考會副主委紀國鐘與蔡丁貴、前公共工程會副主委郭清江、前體委會主委陳全壽、前體委會副主委林德嘉、前客委會副主委劉永斌、金管會主委胡勝正(現任)與委員吳琮璠(現任)、前金管會委員凌氤寶及前經濟部長宗才怡等等太多太多來不及記載了。
==>怎麼就壓根沒人提一提嘞???
這叫做雙重標準。歸結起來,國籍法第二十條非廢不可!
時季常 於 2009/01/25 02:33回覆 - 31樓.2009/01/13 13:23重口味的標題
如果能舉出任何一個正常國家的中央民意代表有雙重國籍 還能擔任職務的話 , 這條規定才有刪除的必要吧 ! 善用情緒化的標題或邏輯來分析事情也不是所謂真正有社會責任的作家,如果以李前委員的狀況 如果她不放棄中華民國籍 ,也不放棄美國籍而能參選美國參眾議員 或其他政府職位而不被美國選民或政黨攻擊的話 再來檢討國籍法 第二十條的適當性也不遲吧 ! 時大作家 您說呢
請恕直言,你實在是以井觀天。
美國有三億人口,這裡頭最少也有數千萬的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如果以美國近五十年來人口的增加速度來看,說數千萬是保守的說法),你可以想像這裡頭有多少人是雙重國籍。
在美國服公職,人家只管你有沒有美國籍,沒人管你還有什麼其它國籍,你也沒有義務提供(這是你的隱私權)。如果有人白目拿這個東西來做文章,火大了你可以告他歧視!
歧視他人的原國籍和種族一樣,在美國是絕對不能夠碰的東西,誰碰誰倒楣!如果有機會到美國,在這方面請謹言慎行!
我在報紙上看過一個新聞,有個老黑去租房子,房東說他的房子不能夠租老黑。就因為這麼這一句話,這個老黑告上法院,這個房東被罰了不少銀子。
時季常 於 2009/01/25 02:30回覆 - 30樓. cjs2008/12/31 17:04佩服!
老兄,您也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每個國家都會給權力和義務,我講的是個人利用雙重國籍,巧妙的避開了
義務而只享權利.
雙重國籍的人在美國賺錢,不敢不報美國稅,但會報台灣稅嗎?
台灣健保的事,不是您問不對人,就是裝傻.我就是這樣做的!
我的心腸當然惡毒,對惡毒的人仁慈,就是對不起跟台灣共生死的人.
當然不敢拿出兩本護照,而且還要藏的好好的,免得兩本都會被沒收!
果然找不到那一國有立法允許雙重國籍,ㄠ不下去就開罵了.佩服!
- 29樓. cjs2008/12/30 11:23?
是啊!
住在美國,享受美國的社會福利,及舒適的公共建設.
回到台灣,繳個美國醫療保險費用十分之一的錢,就可享受台灣的健保.
台灣有事,沒來的及跑,也沒關係,就反正美國會保護僑民的.
只要權利,不要義務,還真聰明!
共生死,才有資格說我們都是一國人!
台灣人那裡鄙陋和狹隘?
如果你是台灣長大的,那你詆毀一個養你,育你的地方,你就不鄙陋和
狹隘嗎?
如果你不是台灣長大的,那干你何事? 在你通過你在的那個國家的
移民海關,你敢大大方方的拿出兩本護照說:請蓋章嗎?
全世界那一國,明確立法容許雙重國籍?
全世界的人都鄙陋和狹隘嗎?
老兄你在開玩笑!
有那一個國家會只給你權利,不要你盡義務?小弟孤陋寡聞,還沒有聽說過!至少台灣和美國都不是這樣的國家。
講到台灣健保的事,我這次回台灣問了一下,沒有你講的那麼容易。
至於台灣如果有事,你是不是很希望那些有美國籍的台灣人最好都跑不掉你才高興?如果如此,你這個人的心腸是不是也太惡毒了?
有關護照的事,有那個神經病會在過海關的時候拿兩本護照出來蓋章?
我不知道有那一國明確立法允許雙重國籍。我只知道當初立法國籍法第二十條的人都是視自己同胞為仇人的王八蛋。
時季常 於 2008/12/30 16:28回覆 - 28樓.2008/12/28 11:52那你文章中為何說留學生為了生存不得不設法取得居留權?
你的文章說過
"這些留學生都是在他們人生最精華的時候出國的,為了在海外生存,不得不設法取得了當地的居留權利。"
根本沒有這回事
那些人是為了要移民美國才申請居留權的
不想移民只想工作的
只要工作證就好
都一樣可以活得好好的
不想移民的就是不想擁有像李慶安一樣在台灣擁有雙重國籍
美國的入籍誓詞清清楚楚
宣誓人入籍美國要放棄原有國籍
您老兄本事比較高強,關係特殊,不必綠卡或公民權也能夠在美國生活得好好的,受氣包以及千千萬萬的台灣人望塵莫及,如果沒有綠卡或公民權,在美國日子就混不下去了。這樣講你滿意嗎?
李慶安有美國籍,請問她何時移民美國了?幾十年來不都是在台灣嗎?以前聽人家說她大著肚子去美國生孩子,如果這是真的,那她小孩大概有美國籍。美國法律規定,一定要在美國出生的才能競選總統,給個我們台灣人的小孩選上美國總統,這樣不好嗎?
肯亞人之子歐巴馬現在當選美國總統了,人家肯亞人可高興得很呢!
美國的入籍誓詞寫說入美國籍要放棄原有國籍是沒有錯,那又怎麼樣呢?入籍誓詞很了不起嗎?美國每年有不知道幾十萬或上百萬人宣誓加入美國籍,有幾個人真的去放棄原國籍的?
美國人結婚的時候,也要在上帝的見證之下宣誓一生一世永不分開,直到死為止。注意,是上帝的見證,不是世俗的政府。你知道美國離婚率有多高嗎?
時季常 於 2008/12/30 00:03回覆 - 27樓.2008/12/28 09:56雖然你的和尚例子企圖混淆 我幫你釐清
你說這些留美學生當年在美國沒有綠卡或是入籍公民就無法生存
是也不是???????
我沒有講過這些話。
留學生本來就不需要綠卡,更不必說要入籍公民了。事實上,他們根本無法以學學生身分拿到綠卡。
但是,如果留學之後要留下來,最後還是必須要有綠卡,而如果想要擁有和美國人同等的政治權利,那就非入籍不可了。
不過,留學生如果能經由其它方法取得綠卡還是有好處的。美國大學歧視外州的學生,外州學生學費比本州學生貴很多,如果有綠卡,在本州住滿一年,就可以以本州學生身份交學費。
時季常 於 2008/12/28 11:44回覆 - 26樓.2008/12/28 09:44你舉不出來任何例子嗎? 那一任美國總統 國務卿 參眾議員 有多國籍?
你說的美國政府"高官"有多國籍是甚麼樣的"高官"?
在何時擔任美國政府"高官"的時候有多國籍?
你半天舉不出任何眞實例子!
是不是怕被別人檢驗你的例子阿?
- 25樓.2008/12/28 09:37你連入籍誓詞都不當眞 你這個美國人當的還眞心虛阿
我就是不想宣誓
李安也是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宣誓入了美國籍
又不把誓詞當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