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綠卡事件是假議題大笑話
以下是聯合報最新的報導,謝長廷的綠卡笑話真是愈鬧愈大了。他說馬英九的綠卡是一九七七年取得的,然後到現在還有效。我的媽呀!不知道還敢亂說,而且講的跟真的一樣。政客的臉皮真的厚到比城牆還要厚嗎?
沒有待在美國一年,永久居留權就會被撤銷,綠卡就會作廢。如果馬英九的綠卡是一九七七年拿的,到現在已經三十年了。如果綠卡要有效,這三十年內,馬英九必須每一年去美國住個至少三個月,才能夠維持他的綠卡身份。
依美國移民法規定,取得永久居留權證(即所謂綠卡)後,只要乖乖的留在美國,不要亂跑,要離開也不能超過半年,如此維持有效的居留身份五年,就可以申請公民。據我的了解,除非有特別原因,如犯罪等情事,否則只要乖乖的去考試通過(主要考有關美國憲法與政府)和完成面試與宣誓,一般都不會有問題。
拿到美國公民後,你就自由了,不必再坐移民監,那裡都可以去了。
謝長廷最好是去查查馬英九是不是美國公民,但是請不要再鬧笑話了。真的是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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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馬英九綠卡仍然有效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8.01.31 12:04 pm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今天中午召開記者會,他公布了馬英九綠卡的申請日期,並表示這張綠卡至今有效。
謝長廷說,馬英九的綠卡是在1977年8月26日於紐約申請,謝並握有綠卡號碼資訊,但稱不便對外公開。
謝長廷認為,馬英九與其妻周美青有美國永久居留的身份,綠卡現在仍有效。
謝長廷批評馬英九說,馬英九讀法律,在美國當過實習律師,對綠卡效力是清楚的。
【2008/01/31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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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2008/03/07 06:04說查就查?!
謝先生能查得到的話,為什麼綠卡問題吵很久?
美國要查大哥您的資料,台灣政府說給就給?
- 3樓.2008/03/07 06:02自己講失效就失效?!美方那邊不用有何處理動作?
大哥您好...先跟你講...台灣媒體有很多偏藍的....都有政治立場,所以我看新聞都會以存疑的態度去看。再來就你貼過的報導講到的
『
【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2008.01.29 12.23pm
...(前面截掉,請見諒)。美國在台協會並舉移民與
國籍法第二三七條指出,如有在他國停留一年以上且
為申請再入境許可等情事,就被視為放棄永久居留權(綠卡)
。
...................................................
.................................................(再刪,請見諒)
美國在台協會並舉出移民與國籍法第二三七條,說明「視為放棄永久居留權」
的行為態樣。「如果你出現任何違反移民與國籍法第二三七條的行為,將構成
失去永久居留權的要件,你可能必須接受移民法庭裁決是否仍擁有美國永久
居留權」。
.........................................................
................................................................ 』
怕會懷疑我自己找的資料可能不對,以上是你自己找的報導,就有講到被視為放棄永久居然權,並不代表就一定被解除,你可以在上訴民法庭,再進行裁決,只是剛開始被『視』為放棄,而在海關被取消永遠居留權,不過你自己可以上訴到移民法庭,只是馬先生這情形不太可能勝訴,不過他女兒是美國人,用這理由就可以再保留舊綠卡或到時再申請新綠卡。所以在還沒美國給它取消前,在檔案中都還是有效,等美國人員發現你過太久沒回美國,才會執行取消動作,不是自己說過期無效就無效,過期無效到時再上訴變有效呢?為什麼不直接坦蕩蕩領i407表填一填以解人民的疑慮呢?選台灣總統,人民無權想知道自己的總統的國籍資料或等等資料嗎?既然有民眾疑慮,為什麼一開始不爽快填一次I407表呢?這是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他自己先填一填對自己選情有傷害?到底是在怕什麼?在怕什麼以下討論有人有講到可能在怕什麼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608020308924 (這是我自己又上網查的討論)現在馬先生有沒有綠卡又如何,到時再靠他女兒關係一樣可以取得,謝先生當行政院長時,兒子可以取得美國籍,不過卻叫他回來當台灣人,反觀馬先生呢?說什麼尊重我女兒決定?站在馬先生那邊的人有的會說,那是馬先生尊重他女兒啊,謝先生為了自己前途犧牲自己小孩;先開始攻擊的不是國民黨嗎?攻擊陳志中,為什麼現在自己又在那邊唱高調,講尊重,可以兩套標準嗎?
就是因為國民黨有質疑,他們不在美國生了,後面更拿出護照正本或綠卡正本供媒體拍攝,更開放媒體可以影印,馬先生呢?拿了一個影印的,人家怎麼做,他自己怎麼做?嚴與律人,寬與待己?人民對馬先生有何期望跟標準,不過爾爾罷了,馬先生只是被很多泛藍媒體精美包裝。
(是不是媒體很多泛藍體系的,從王世堅前立委跳海事件來看就可得知,多少藍營人物說話不算話,媒體沒有去追,只能說國民黨可能家大業大)
馬先生在當北市長期間,正逢2004總統大選之時,陳水扁先生以朋友身份當時去拜訪北市某區警局局長,馬先生後來以行政中立理由把那局長降處了,今年過年前,時間不太清楚了,新聞報導他跟著郝市長到北市政府跟員工拜年,又如何?怎有如何離譜的兩套標準?一件綠卡問題,可以幾分鐘講清楚的,從一開始說沒有,到後面承認有,不過稱多年未用所以已失效,到這裡過幾天了,誠信問題有待討論,處理能力有待加強。以上可以發現馬先生有態度、處事能力、雙標準、誠信問題。
(以上要是不小心有錯字,請見諒,謝謝)
- 2樓. 麗貝卡在上海回來了2008/02/14 12:42
- 1樓. 天蠍浪子2008/01/31 22:58回應
但問題是,不知道美國綠卡相關規定的人,本來就討厭馬英九的人,可能會相信老謝講的話啊...
討厭馬英九的人,就算明知道綠卡的實務和規定,也要倒白為黑的。人類歷史從古至今,黑白顚倒之事何時沒有?
三一九槍擊案,那些挺扁的人明知是假,但那個不是裝做是真的一樣呢?如果槍擊案是真的,天下那有一個正常人總統會用盡手段,讓別人沒有辦法去查自己的槍擊案的真相呢?
時季常 於 2008/02/01 17:5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