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旭昇/前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複審委員、玄奘大學中文系教授(台北市)
報載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被網友抓包,發現列入「打炮」一詞,解釋為放鞭炮、嫖妓。前國語會主委李鍌表示,大陸的現代漢語辭典也有收錄,國語辭典收錄只怕少不怕多。
清倪贊元一八九四年任署台灣府雲林縣儒學訓導期間撰的《雲林縣采訪冊.正文.卷一.第一冊.斗六堡.風俗.歲時》記載:「五月初五日,俗名五日節.家以竹葉包糯米為粽,…
…又斗六街外,嘗以竹圈周圍團結大炮,掛於竿之末,高四、五丈;眾以炮引火擊之,圈內炮響,則將所賞銀物奪歸;如奪得錦標之狀曰打炮城。」這是明明白白記載斗六風俗的書,可見「打炮」一詞在清代斗六還是活生生的語言。我們不可以少見多怪,以現在低俗的常用義去否定前代的用法,況且這個較早的用法在很多方言區還流行著。如果取消了這個辭條,我們就讀不懂《雲林縣采訪冊》的那段記載,以及很多文本中的意義了。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是以國家力量編製的較具學術權威的辭典,其功能和一般社會大眾用的小辭典不同,因此收辭越多越好,不只是生活中用到的辭彙要收,其他只要是文獻中出現過的,古語、罕用語都應該全面收錄。比起大陸的漢語詞典,我們還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辭條收得不夠多。有些庶民用語比較低俗的,如「幹」、「爽」等,其漢文本義都很健康,文獻中也都二義並見。不可因俗義而否定雅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