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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7)
2015/12/2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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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自然章第二(7)

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

人能忘其肉體,即是放下此身的有形監獄;有念無念,全都不用,即是放下心的無形牢寵;這便是與大道合體而步入「大道無名」的疇範了。能如此,那麼人心便是道心,人身乃是法身,如此身心,既清且靜,可以容納天地而包涵萬有了。人為萬物之靈,也於此可以自知了。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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