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兩天朋友轉寄一則蘋果日報和著作權有關的新聞報導給我,看完之後,我彷彿在瞬間中被人用一把刀刺穿入我心般,痛苦難捱!
新聞報導的內容大致如下:
一名愛貓的王姓女攝影師,經常在個人部落格分享其貓攝影作品。今年發現洪姓女子盜印她的貓攝影作品,翻拍後印製於背包上並於拍賣網站販賣。王女告洪女涉嫌侵犯著作權,然而在偵查庭卻被吳姓檢察官反問:「包包不是妳設計、(賣家拍的)包包照片也不是妳拍的,告什麼?」
王女驚訝爭辯:「包包印的照片是我拍的!」但檢察官沒轉過來,又糾正:「人家用相機翻拍就是人家的創作。」王女氣得投訴法務部長信箱。
事後該吳姓檢察官改口同意,翻拍別人攝影作品近乎複製,可能構成重製。他對於開庭時誤解語意口氣太急,可能讓王女不愉快,吳姓檢察官說:「很遺憾!」
這盜用著作權的新聞事件雖然看似烏龍,卻也道出了國人對「著作權」的認知非常的薄弱及不尊重,而對創作者而言,則是非常嚴重的傷害。

我之所以看見此則新聞宛若被人用一把刀刺穿入我心般,痛苦難捱,仍是過往我在捍衛自己的出版智慧財產權時,亦不時遭遇原創被盜、剽竊的痛苦,深深的感受到國人對原創的尊重及「著作權」的認知不足,真的應該好好加強才是!
在我過往的案例中,2006年我所出版的「曼谷,好吃、好玩、泰好買」一書所遭遇的著作被剽竊事件,最令我感到心痛。因為當時剽竊及重製我書中內容的,並不是別人,而是國內非常知名的某出版社!對於理應站在同一陣線捍衛原創及著作權的同業人員,竟然知法犯法,讓旗下的作者抄襲他人著作再納為個人創作出版,實在是不可取的行為啊!

當時我接獲讀者的舉報,在2007年5月,某出版社出版一本由某旅遊雜誌專欄作者「艾利 Ally」所出版的「就是愛曼谷」一書,內容店家及文字故事和我的「曼谷,好吃、好玩、泰好買」一書有非常大部份的雷同及神似,而經對照查證後,確實為抄襲重製之作品。於是我禮貌性的去信作者及該主編,希望對方能提出合理的解釋?
無奈第一封回信,雙方一概否認。第二封回信,也同樣全盤否認。第三封回信則改變了態度,一反之前未參考過我的曼谷著作的說法,並且回信說:
Dear 士凱
謝謝你給我一個說明的機會!!
在準備寫作之前,我當然有翻閱你的書,畢竟你是寫作的前輩;
我同時也翻閱了香港許多介紹泰國的旅遊書,國外如lonely planet等等之類的導覽書,還有任何有介紹曼谷這個地方的雜誌,也包括從internet上搜集相關資料;
在參閱這些資料的同時,我同時也將過往在曼谷所見到,及許多好朋友所推薦的地方,一起加入我的準備工作,準備好這些,我才動手開始寫作。
不過這些都是在準備工作時所看的。
………………

後來我們約在出版社與該公司主編、法務等一同對質,我提出種種的質疑及我透過泰國友人協助調查的結果,此時對方才鬆口表示歉意,並說出因應出版編輯的要求,許多資訊是上網找及參考整理的,並沒有親自採訪!
而這時,出版社的法務自知理虧,竟然提出補償的方法是在該書再版時,在書中標示「此書部份資料參考 溫士凱 先生的著作」而己!如此大的出版社,除了知法犯法外,竟然如此草率看待原創及著作權的權益,令人十分的訝異及無言啊!

「曼谷,好吃、好玩、泰好買」一書花了我足足兩年的時間一步一腳印的採訪,往來曼谷更超過十趟以上。其間,沒有贊助,只有荷包不停的東牆補西牆,為的只是要把自己最愛的曼谷和讀者們分享。但是如此的用心及努力,卻被他人輕鬆的抄襲及重製,再分瓜市場,剝奪旅遊作家最基本及賴以維生的生存空間,實在令人心痛啊!最後為了捍衛自己的出版智慧財產權及努力,只好委請律師發出存證信函。

今日分享這則令自己心痛的故事,只是希望在資訊取得如此輕易的時代,朋友們千萬要將心比心,尊重原創及不可抄襲,或未取得原創者及版權所有者同意之下,重製他人的心血作品。因為一個不小心,扼殺了原創,還可能會惹禍上身喔!
【保障個人著作權=保護個人心血】
著作權相關參考資料:
l 網路著作權
l 著作權基本觀念
l 校園著作權
l 著作權合理使用
- 7樓. taipei2010/08/02 12:38真的沒職業道德
你不揭露,還不知道連出版社都加入抄襲盜版行列,我想這可能是法律對盜版行為,處罰太輕吧,才造成利之所趨,見利忘義呀。替你加油打氣,別灰心。
- 6樓.2010/07/25 08:51感謝您的分享!
在發現抄襲時,能夠一步步追蹤至事情的真相大白,
且讓抄襲者不得不面對自己的過錯,
不姑息養奸,十分敬佩且支持您的作法!
5樓. 專業讀者2010/07/24 10:37支持你
現在抄襲者不只是作者本身,連出版企業都是心知肚明的推手,這種理直氣壯的價值觀混淆,只會讓用心的創作者心灰意冷。支持你,為你加油,希望得到正義的補償。- 4樓. 小娉ㄆ一ㄥ(林若璇)2010/07/23 00:33無奈
一談到著作權就令創作者心如刀割。從一開始到爭論最後,總是從雷同到善意使用諸如此類的說詞,想聽到一句對不起是那麼的難。而旁觀者縱使好不容易相信事實,也總是規勸作者以和為貴,如果作者執意追究到底,卻反而變成了逼迫他人、死愛名利的自私鬼。
除了期望法律為創作者做最後一道防線,我們又能如何?一再呼籲卻反而被部分網友認為唯恐天下不亂。真冤枉。(個人感受)
- 3樓. 鼻塞國度2010/07/22 18:18希望你贏
一腳印一腳印踏出來的血汗
被抄襲了 會反彈 爭取自己的權利 是應該的
希望你贏 - 2樓. Taipeinese2010/07/22 04:10書越賣貴的出版社
抄襲你的文章的出版社還真是厚顏無恥!支持你!
那家公司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幾年前的書籍重新包裝,再以「經典」的名義上市,其實內容圖文換湯不換藥,價格卻貴了好幾翻。
要不是透過這篇網誌,還不知道所謂的專業旅行雜誌程度如此爾爾,民眾別再花錢購買他們的「盜版」書了!
- 1樓. robin2alaska2010/07/22 03:05加 油
支 持 你 。 加 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