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要哦!! 法醫給有開車的人的一封信。 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 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 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 七公尺 左右。 理由是: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 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 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 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或是銅幣、手機 等... 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3.. 煞車痕一定要照, 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 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 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 才知道死者是: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 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所以建議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三部份: 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 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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