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和二姐又上skype閒聊﹐二姐聽我說正在做饅頭﹐就問我要怎樣把麵包做得像店裡的樣膨鬆又百放不硬。「那是要加膨鬆劑的﹐真的麵包哪有可能放三天不硬的。」我說。
昨天(十月四日)聽米亞說是瑞典的「肉桂捲」節﹐所以應景做我很「拿手」的肉桂麵包(也只會這個而已)﹐並應二姐的要求﹐把它給po上來。其實在我們娘家二姐才是做這些「閒食」的高手。
首先需要的食材有
酵母 (乾的濕的都行﹐不過我想台灣大概沒有賣濕的新鮮酵母)
麵粉
牛奶 五百CC
奶油
糖
肉桂粉
蛋一粒
杏仁片或suger pearl (一種耐高溫的糖粒﹐看起來像冰珠)
pearl suger糖粒 沒放也沒關係啦
上面是杏仁膏 下面是新鮮酵母
各位大概都發現我的食材大都沒有標明份量﹐那是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酵母要以做五百CC的牛奶為底去加。因為台灣或其他國家賣的酵母我從沒用過﹐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要多少克啦。我這兒是用新鮮的酵母﹐那就是五十克一包﹐用乾酵母千萬別放這樣多。
* 把約100克的奶油用一個小鍋子用中火給溶了﹐再加上牛奶。
* 等到牛奶已到了體溫的溫度﹐就是說用小指頭伸進去剛剛好不熱﹐就可以離爐了。(別太熱了﹐會把酵母給熱死。)
* 其他的奶油就放在室溫下讓它變軟。
* 把整個牛奶放進裝了酵母的容器裡﹐再加上100cc左右的糖。
* 拿出攪拌器攪一會兒後開始一杯杯地加上麵粉。
(通常麵粉是不會超過1100cc才對﹐一定要邊攪和邊加粉﹐把粉加到麵團有點黏的地步。做這種肉桂面包﹐如果你的麵團乾到你可以拿起來用手在桌上揉的話﹐那就是『太乾了』。這樣烤出來的一定會硬梆梆的﹐拿來當武器可也﹐拿來吃就不怎樣了。一定要摸到麵團時覺得會有點黏的地步才好。)
有點黏才行哦
* 把麵團蓋住﹐放著醒40分鐘左右。醒好的麵團應該有近兩倍大才對。把麵團拿出來﹐小心地分成兩三份﹐把其中一分加點麵粉用桿棍桿平﹐成一個四方形或長方型。
塗奶油別手軟啊
- 用塗奶油用的刀子(塑膠刀也可)把麵團加上一層奶油﹐奶油塗得越厚麵包就越好吃﹐所以不要太省啦﹐要塗多少就隨你啦。
* 然後灑上糖﹐最後再灑上肉桂粉。三個步驟都做好後就開始把麵團皮給捲起來﹐像一個瑞士捲一樣。
灑糖,也別手軟
灑上肉桂時也是一樣, 多多益善
* 拿刀子把麵團捲切片﹐大概可以切成12-16個。在把這些麵團放在烤紙上。我通常是用杯子蛋糕的紙來裝這些麵團。但是也有人直接放在烤紙上的。
米亞的桿麵棍真該換過了
* 把麵包刷上一層蛋液﹐若你願意﹐可以加上杏仁切片﹐也可以加上suger pearls。我通常是兩個都加上去。然後再等20分鐘。讓它們做二次醒麵。
米亞塗蛋液的工夫很好
米亞灑糖粒的本事也好,然後再把多出來糖粒吃掉, 這是她最愛作的工作
這是老爺的那一捲, 塗好奶油後把杏仁膏捏出小碎塊鋪在上面就行了, 我還多加了葡萄乾
這板是米亞桿的, 我想不是她工夫不好,桿麵棍實在太小了
等著進烤爐的麵包
* 把烤箱開到攝氏225度。等烤箱夠熱了﹐把麵包放進烤箱中間烤上8分鐘左右。請千萬不要烤太久﹐或用太低的溫度烤﹐這些都會讓你的麵包變得很硬很難吃。等到麵包已有漂亮的顏色就可以離箱了。
完成後就是這個樣子, 忘記拍另一種的成品圖
烤好的麵包香氣撲鼻。嫩嫩軟軟的好吃得不得了。小孩子特別愛吃。但小心吃多了新出爐的熱麵包是會造成不消化的﹐最好等到麵包沒這樣燙了之候再吃吧。
米亞愛吃肉桂麵包﹐一次可以吃上五六個;但是我家老爺討厭肉桂。所以我會用杏仁膏almondpaste 或marsipan來代替裡面的餡﹐一樣很好吃的。如果用杏仁膏的話就不用再加糖了﹐只要膏和奶油即可。在台灣我倒覺得用這種方式做紅豆口味或花生口味的麵包一定不錯。但是﹐塗的奶油一定不要太省﹐不然就會乾乾的。 要是嫌奶油和紅豆很難抹在一起﹐那就先混在一起再抹﹐應該也可以。那﹐到底還可以換上什麼口味﹖我想應該是隨主人的喜好吧﹖我還用這種做過鹹口味披薩麵包捲哩。至於香草醬的口味的我也做過﹐也還可以吃啦。(雖然本身不喜歡香草。) 花生的口味還不錯﹐只是瑞典人覺得又鹹又甜的有點怪。紅豆的口味我沒做過﹐因為實在沒有賢慧到去做那麼一鍋餡。
肉桂麵包是瑞典的「國包」﹐就像肉包之於台灣一樣﹐所以還有自己的一個節日哪。大概所有的孩子都是吃媽媽的肉桂麵包下長大的。(Calle除外﹐他們全家都不愛肉桂。)肉桂麵包很平實﹐材料簡單又不貴﹐所以很適合瑞典的文化風俗吧﹖
從米亞很小時﹐我就常和她一起做麵包。剛開始﹐她總是負責我最懶得做的塗蛋液和放糖粒工作。現在除了麵團是我揉的之外﹐其他的一切她都可以包下來啦。所以說﹐要當一個懶媽媽﹐就要努力訓練出一個能幹的孩子。(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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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connie F2010/10/17 14:24漂亮的肉桂捲
大師訓練出的小幫手真得人心喔謝謝. 這個星期她和她的同學Louise又在家裡做了一次肉桂捲麵包, 也很成功,除了幫她們揉麵之外,其他也都是她們自己來, 我只負責當dishing aunt, --負責clean up洗碗的阿姨而已.她們加起肉桂粉好像不用錢一樣,所以麵包香得要命. Mias mamma 於 2010/10/18 00:12回覆 - 2樓. 鼻塞國度2010/10/08 01:34手好巧
得人疼與讓人敬佩的好本事
GOOD JOB!
謝謝你的贊美, 米亞聽到了一定很高興.
Mias mamma 於 2010/10/08 17:00回覆
- 1樓. 畢業了的書生2010/10/08 00:05Wow...
Wow! 好厲害喔… 自己做 cinnamon roll.
也許可以考慮開個連鎖店, 跟Cinnabon 一較長短喔!
Cinnabon: http://en.wikipedia.org/wiki/Cinnabon說得這樣,好像有多了不起的樣子,人家會不好意思ㄋㄟ.
這種肉桂麵包在瑞典是很粗食的東西, 幾乎每個人都會做ㄋㄟ.
話說回來, 我做的真的不硬, 挺好吃的.

Cinnabon這家店我們這兒沒有, 還真可以開看看.不過那也要等我學藝幾年,把別的麵包也學會後才行吧?
Mias mamma 於 2010/10/08 16:5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