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規定台大學生上課能不能吃泡麵?
2009/11/1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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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來湊一腿,搭上Dr. Composting的順風車<< 回洪蘭教授與吳清基部長:我也愛在課堂吃東西 >>,談談課堂上的禮儀。看倌若不健忘,想必還記得我在<<
不三不四愛地球>>那篇裡,幫單身女教授友人MusicD拿拙筆塗鴨了一篇特寫仕女圖。即使MusicD穿上牛仔褲,就藝術經營策略去訪問畫廊老闆,經常被誤認為大學生,其青春洋溢的氣息,可謂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她仍跟我抱怨有時被課堂上台下嘰嘰喳喳的大小麻雀,吵到恨不得掐死最吵的那幾隻,每次她一停下來,嘰喳聲隨之立刻音量轉小,目前的法子,也只能警告講話最大聲的學生,再講下去,請他當小老師到台上講課。
插播: Quote 週末 (11/14) 午后搭便車跟台大教授G到信義區小敘,她略述其對洪蘭批評台大醫科生上課禮儀的感想,她認為師生關係畢竟不同於營利組織服務業務客戶的關係,老師固然需要針對學生就其授課方式與教材難易度的意見,做適度的調整,但上課時可否吃泡麵,就不能說交學費出錢的是大爺,讓學生投票自訂上課的遊戲規則,雖然她自己已經相當開明,開學先約法三章,讓學生上課時可喝飲料 吃三明治 甚至睡覺,但不行攜帶像洋芋片等咬出聲,或泡麵咖哩等味道飄溢而干擾到上課情緒的食物進教室。Unquote
這些〔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學堂場景,勾起我大學時有一兩分相似的回憶。記得大一上〔三民主義〕通識課,偌大的一樓普通教室擠了三分之二滿的新鮮人,上課鐘響早過了十幾分鐘,班上北一女畢業高挑嫵媚的高材生ModelDJ,扭著柳腰,擺出走上伸展台的抬頭挺胸姿態,大步從前門踏進教室,選了離門較遠第一排靠窗邊的座位坐下,剛坐定,她一舉手投足,一下就把全班的目光從古板的教書老先生身上,如三秒強力膠黏吸過去。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倒不是因為她身穿奇裝異服或薄涼養眼,主要是她像準備登上舞台的名伶,熟練地拿出粉妝盒,俐落起出眉筆 眼線筆 唇筆 腮紅筆,對著盒蓋背面的小鏡子,端詳自己的眉山目水,稍微低著頭,仔細地畫著原來該正對黑板前方的臉紙。棕梠葉在窗外唏嗦應和著微風,老先生的低語也一樣雲淡風輕,后座其實一點都沒有嘰嘰喳喳;然而,ModelDJ那隻纖手悄然無聲地在嘰嘰喳喳著同窗聽眾的耳畔,昔日那幾根揮動畫筆的手指,威力如同今天課堂上幾十名麻雀草莓族。完全無意嘲諷我的同學ModelDJ,她真的是另類北一女畢業生,平常說兩三句話就冒出問候人家爸媽的三字經,但我挺欣賞她的,因為她沒甚麼心機,說話做事都敢作敢當。
噢,對了,這次課堂禮儀的爭議,另外勾起今年三月底所謂〔紫晶〕在聯網上遭圓真格主點名的回憶。今天(11/20)下午生平第一次上地方法院,報到時右邊響起輕聲細語,稍為側過頭瞄了一下,直覺上猜測是案主,但想實在不宜自我介紹,否則場面很尷尬,案主由一名紳士和青少年陪同 (後來介紹得知乃摯愛她的丈夫與兒子), 案主隨後從我眼前一陣風似地飄過,看得出蜂腰窈窕,養顏有道。在庭外排隊等候列席時,對面一名婦女笑容可掬,問她是陪親友出庭嗎?她說女兒告男友欺騙感情,我提到前一兩天新聞報導已婚男欺騙適婚年齡女友會娶她,此耽誤青春的代價是賠款四十萬,她則老神在在,還很熱心地介紹我當地風景名勝,聊到這裡,她跟先生遭傳喚入庭作證。
這半日遊令人莞爾的小插曲迭起,搭計程車趕赴法院時,司機問我是律師幫客戶出庭嗎?途中自告奮勇,當起臨時導遊,指著林立高樓上的招牌說,看到法律事務所密集區,就知道法院近了;雖問不出我出差的名堂,依然忍不住告誡一番說,法院這種地方還是少來為妙。其實算是小事一樁,雙方為隔空小筆戰當庭接受檢察官偵詢,女檢察官溫婉優雅,柔美的氣質稱得上林志玲等級,她奉勸我們各退一步,既然皆曾在網誌發言,惹對方不快,各賠不是之後,收兵卸甲,一笑泯恩仇,好讓他們這些刑法守門人把有限的時間精力轉用去偵辦 〔真正的犯罪行為〕。圓真和我很稱職地各自表述,說明何以並無惡意寫出招致對方提告的文字內容,也善納檢察官的建議,當場和解。今天會多事多人累,右眼有點不適,日記暫時告一段落。
不三不四愛地球>>那篇裡,幫單身女教授友人MusicD拿拙筆塗鴨了一篇特寫仕女圖。即使MusicD穿上牛仔褲,就藝術經營策略去訪問畫廊老闆,經常被誤認為大學生,其青春洋溢的氣息,可謂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她仍跟我抱怨有時被課堂上台下嘰嘰喳喳的大小麻雀,吵到恨不得掐死最吵的那幾隻,每次她一停下來,嘰喳聲隨之立刻音量轉小,目前的法子,也只能警告講話最大聲的學生,再講下去,請他當小老師到台上講課。
插播: Quote 週末 (11/14) 午后搭便車跟台大教授G到信義區小敘,她略述其對洪蘭批評台大醫科生上課禮儀的感想,她認為師生關係畢竟不同於營利組織服務業務客戶的關係,老師固然需要針對學生就其授課方式與教材難易度的意見,做適度的調整,但上課時可否吃泡麵,就不能說交學費出錢的是大爺,讓學生投票自訂上課的遊戲規則,雖然她自己已經相當開明,開學先約法三章,讓學生上課時可喝飲料 吃三明治 甚至睡覺,但不行攜帶像洋芋片等咬出聲,或泡麵咖哩等味道飄溢而干擾到上課情緒的食物進教室。Unquote
這些〔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學堂場景,勾起我大學時有一兩分相似的回憶。記得大一上〔三民主義〕通識課,偌大的一樓普通教室擠了三分之二滿的新鮮人,上課鐘響早過了十幾分鐘,班上北一女畢業高挑嫵媚的高材生ModelDJ,扭著柳腰,擺出走上伸展台的抬頭挺胸姿態,大步從前門踏進教室,選了離門較遠第一排靠窗邊的座位坐下,剛坐定,她一舉手投足,一下就把全班的目光從古板的教書老先生身上,如三秒強力膠黏吸過去。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倒不是因為她身穿奇裝異服或薄涼養眼,主要是她像準備登上舞台的名伶,熟練地拿出粉妝盒,俐落起出眉筆 眼線筆 唇筆 腮紅筆,對著盒蓋背面的小鏡子,端詳自己的眉山目水,稍微低著頭,仔細地畫著原來該正對黑板前方的臉紙。棕梠葉在窗外唏嗦應和著微風,老先生的低語也一樣雲淡風輕,后座其實一點都沒有嘰嘰喳喳;然而,ModelDJ那隻纖手悄然無聲地在嘰嘰喳喳著同窗聽眾的耳畔,昔日那幾根揮動畫筆的手指,威力如同今天課堂上幾十名麻雀草莓族。完全無意嘲諷我的同學ModelDJ,她真的是另類北一女畢業生,平常說兩三句話就冒出問候人家爸媽的三字經,但我挺欣賞她的,因為她沒甚麼心機,說話做事都敢作敢當。
噢,對了,這次課堂禮儀的爭議,另外勾起今年三月底所謂〔紫晶〕在聯網上遭圓真格主點名的回憶。今天(11/20)下午生平第一次上地方法院,報到時右邊響起輕聲細語,稍為側過頭瞄了一下,直覺上猜測是案主,但想實在不宜自我介紹,否則場面很尷尬,案主由一名紳士和青少年陪同 (後來介紹得知乃摯愛她的丈夫與兒子), 案主隨後從我眼前一陣風似地飄過,看得出蜂腰窈窕,養顏有道。在庭外排隊等候列席時,對面一名婦女笑容可掬,問她是陪親友出庭嗎?她說女兒告男友欺騙感情,我提到前一兩天新聞報導已婚男欺騙適婚年齡女友會娶她,此耽誤青春的代價是賠款四十萬,她則老神在在,還很熱心地介紹我當地風景名勝,聊到這裡,她跟先生遭傳喚入庭作證。
這半日遊令人莞爾的小插曲迭起,搭計程車趕赴法院時,司機問我是律師幫客戶出庭嗎?途中自告奮勇,當起臨時導遊,指著林立高樓上的招牌說,看到法律事務所密集區,就知道法院近了;雖問不出我出差的名堂,依然忍不住告誡一番說,法院這種地方還是少來為妙。其實算是小事一樁,雙方為隔空小筆戰當庭接受檢察官偵詢,女檢察官溫婉優雅,柔美的氣質稱得上林志玲等級,她奉勸我們各退一步,既然皆曾在網誌發言,惹對方不快,各賠不是之後,收兵卸甲,一笑泯恩仇,好讓他們這些刑法守門人把有限的時間精力轉用去偵辦 〔真正的犯罪行為〕。圓真和我很稱職地各自表述,說明何以並無惡意寫出招致對方提告的文字內容,也善納檢察官的建議,當場和解。今天會多事多人累,右眼有點不適,日記暫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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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adidas官方目錄 - o夏夜清風o2009/11/17 16:22
- 4樓. 一杯飲料2009/11/17 00:50後生只有一句話~
>>誰來規定台大學生上課能不能吃泡麵?
他們的爹娘
- 3樓. 夜風樓主2009/11/16 22:41台大
四十年前有個台大生當街搶婦人皮包 破案後震驚社會 連被搶的都在法界人提共 改稱扒而同情他 當時大家總認為台大生是個中精英 不能犯錯 三十年前 一位台大夜間部女生白天當舞女也受社會驚嚇 後來以出入不良場所開除了事台大只代表人生長短賽中的頭幾圈優勢, 後續馬力尚待通過考驗, 您說得對, 樹大招風,台大生動見觀瞻, 若犯錯, 因本來期望高, 所以失望更大
學校的聲望主要靠校友的平均表現來支撐, 特殊例子頂多拿來當笑柄, 無法逆轉大學的排名
另外, 謝謝台大工學院傑出校友 Dr.C 代為回覆
<<Dr. Composting(DrComposting) 於 2009-11-17 08:23 回覆:
...過獎。
淺見以為,不過是搶劫及當舞女,實在是微不足道。話說「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最善長此道的當為一對校友父子,已經一審證明將數億資金運往海外建國,深信同情其言的民眾至少仍有百萬。若槍擊事件為真,那該校友更是會在丹青上千古留名!
我校法律系教的豈僅是雞鳴狗盜的竊鉤之術?該網友未免太小看臺大。>> 葡萄+紫晶<義式夜難眠 於 2009/11/17 19:52回覆 - 2樓. 平安旅者2009/11/15 00:45雖偶感厭煩???
素 雖然偶爾感到很厭煩........非我感到厭煩了解你的意思
我一向沒有閒情逸致去追蹤八卦, 不知您上次要求對方說實話的結果如何? 或許您因上次對方放話而偶而感到厭煩囉
相信不管是哪種信徒, 固然不能要求親友或子女 [大義滅親], 但倘若為了自己免受司法單位追查, 否認 [曾公開貼出自己寫的有觸法嫌疑的文字內容]之事實, 點閱過此人有觸法嫌疑的文字內容的格友, 若出面袒護, 甚至作偽證,一起否認事實, 如果正直人士有這樣的親友, 相信一定會為其親友 [說謊] 感到痛心, [為私利說謊的人] 如何有身教榜樣, 去教導子女應該誠實?
葡萄+紫晶<義式夜難眠 於 2009/11/17 19:27回覆更正: 偶[爾] 葡萄+紫晶<義式夜難眠 於 2009/11/17 19:28回覆 - 1樓. 平安旅者2009/11/14 11:51尼滴文筆粉棒~
ㄍㄍ偶 摸不清 思不著 這恩怨是非....... 不過尼滴文筆確實粉棒~
給尼鼓勵!!
無論事實與否如何....... 藉由自己版面文字抒發 絕對素優質滴行為
只要不以低俗文字用詞 乖戾嚴重滴攻擊毀謗~ 任何人皆能適當反射與表達
不粉飾太平 人間確實有是非 也因有此等雜沓紛擾 才更顯熱鬧不凡
雖偶感厭煩 但 無聲反而枯燥
鳴雷憾聲 運筆縱橫 是非難斷 笑看人生
謝謝您過獎 不敢當 文筆尚可達意不及粉棒也
我並未上您部落格邀請您來點閱此文 不知您偶感厭煩 是為您之前跟[玉狐狸]之間的謠言是非嗎? 葡萄+紫晶<義式夜難眠 於 2009/11/27 16:12回覆